追逃追赃 印尼国会批准与新加坡引渡条约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印度尼西亚国会15日通过本国与新加坡达成的引渡条约,以便将逃匿于新加坡的腐败分子抓捕归案,收缴其非法所得。
这是2022年1月23日拍摄的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城市风光。新华社记者徐钦摄
1997年至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印尼的大量公共资金遭侵占挪用,一些犯罪嫌疑人逃往新加坡并转移赃款。苦于两国间没有引渡条约,印尼政府多年来难以追究上述侵占公款人员的法律责任。据路透社报道,印尼已设立一个特别工作组,负责追查政府当年用于救助金融机构却被盗用的资金。
印尼和新加坡政府今年1月签署双边引渡条约。据印尼方面介绍,条约规定了符合引渡条件的31种刑事犯罪类型,包括贩毒、恐怖主义、洗钱、贪腐等,追诉期最长18年;犯罪嫌疑人即使更改国籍,也不能逃脱审判。
印尼司法和人权部长亚索纳·劳利说,遇到犯罪嫌疑人身在新加坡的情况,这项引渡条约将便于印尼执法部门破案。
新加坡政府早前表示,引渡条约可帮助印尼“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海外,从而在印尼境内将其抓捕归案”。
2007年,在时任印尼总统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与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见证下,双方达成引渡条约,但未能获得印尼国会批准,因而没有生效。(沈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