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注册公司:股东和董事有什么区别?两者谁说得算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公司这一个商业实体的发展也在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近年来,有不少人创业选择去海外注册公司,更有甚者,有不少公司将企业注册地千方百计移至海外。
作为环球商业中心之一的新加坡,一直以来受到不少投资者和企业家的青睐,吸引了很多想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到新加坡注册公司。
在申请注册新加坡公司的时候,不约而同地都会被新加坡公司里面的“董事”和“股东”这两个头衔搞蒙。
那么,新加坡的股东和董事,两者有什么不一样呢?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规定:新加坡注册公司必须至少有一位原本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此外,当地董事必须是18岁以上的自然人,身心健康可以履行董事的职责和责任的自然人就可以被委任为公司董事。
“原本居住在新加坡”的定义是:这名董事一直居住在新加坡,即所有的私人有限公司被强制至少委任一名本地居民董事。
董事可以是新加坡公民,也可以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等其中一个身份,或是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或创业准证(EntrePass)的持有人。
如果是私营企业的董事只要年龄在18岁以上就行,年龄没有上限要求;但如果是上市公司或者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年满70岁后就不可以被委任为董事(除非是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被重新委任)。
此外,希望组建和运营新加坡公司的外国公司或企业家可以:
A)让外国高管移居新加坡以担任常驻董事(取决于工作准证的批准);
B)或使用本地服务公司的新加坡提名董事服务来满足居民董事的要求,TASSURE ASIA 实信亚洲集团可以为您提供相关帮助。
未被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士
涉嫌欺诈或不诚实的犯罪的人
当法院发出此人不适合当董事的厅令
在5年内触犯三个或以上公司法下的相关法令
在5年内接到三次或以上高级法院发出的触犯法令的厅令
由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因被清盘的公司
一旦被取消资格,除非获得高等法院许可,否则不得担任董事或管理任何本地或外国公司。
新加坡公司的董事除了要负责管理公司,带领公司发展,还必须要遵守《新加坡公司法》里面所规定的“披露责任”或“报告要求”。
而《新加坡公司法》中,还要求董事有财务报告的责任,包括负责制作整理公司的财务报表,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时,在股东前呈现公司的损益账户、资产负债表以及董事报告,及时更新公司的最新消息、给公司股东提供财务报表副本。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145,156,157,165和197条列,董事的法定责任包括:交易利益披露责任 董事在《新加坡公司法》下被要求披露其在有交易往来的公司的利益性质和程度。
此外,董事也被要求披露因持有任何公司或产业而可能会(或不会)与董事职责产生的任何性质和程度的冲突。
1)公司作为合法独立机构,所获利益均视作董事与所有员工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不应有为提升个人利益的行为。
2)董事须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
3)董事应确保公权使用在正确的地方,而非为一己私欲或任何目的的抵押,或任何不正当的目的滥用职权。
新加坡公司的董事职务经普通法授权,违反法定职责者(由会计与企业监管局或新加坡警方(CAD)确保执行)将依刑事罪被起诉及遭到制裁。
此外,违反普通法职责者(由公司或任何人确保执行)将背负民事责任或接受行为改造。
董事若违反职责,公司可对他们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或返还特定财产与赚取的利润。
违反遵守法定合规要求的董事,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新元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要有一名股东,股东人数最多为50人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可以是本地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新加坡允许外国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要成为股东,个人必须先购买公司股票
股东不持有任何公司资产,也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因为公司是一个单独的法人实体
投票权: 需要通过普通决议的,股东行使表决权。
一般决议的例子包括:任免审计师 选举新董事或接替即将退休的董事 修改公司章程 变更公司股本 更改公司名称
出席和召开会议的权利: 股东有权参加年度股东大会,并有权直接向其他股东和董事会发言。
公平待遇权: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216条,股东可以就下列情况向新加坡政府寻求补救:
公司或董事的行为是压迫性的,或者是无视一个或多个股东的利益的时候
公司、股东、债券持有人或董事的行为不公平地歧视或损害了一个或多个股东
股息分配权:公司董事有权建议支付固定数额的股息。然而,要正式分配股利,公司必须通过股东投票决议。
通常情况下,在股息支付和清算分配时优先股相较于普通股具有优先性。
关闭公司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以寻求解散公司,其中包括:
公司的董事出于自身利益而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这家公司被用于非法目的
这家公司正在运行一个多层次传销或传销计划
清盘时的资产所有权: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有权使用公司资产。通常情况下,除了债务持有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外,普通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拥有最后的所有权
身份不同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于公司的管理者。
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作出实质性的决策;而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
产生要素不同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确定条件不同 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而董事要拥有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一般由三种方式可以确定:
由法律规定;
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在三种方式中,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权威的,因此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的规定,董事会必须依照执行。
看到这里,对于新加坡的董事和股东有什么区别,相信你已经心里有数。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股东是公司投资者,股票的持有人,董事是公司的管理者,股东董事可以是同一人,股东也可以聘请人员来担任公司董事。
另外,董事和股东信息是新加坡的公共信息,属于在公司的业务概况摘录中,可以从公司注册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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