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行老板与3人共谋 制造假车祸骗37万保险金
(新加坡16日讯)汽车出租公司老板与另3人共谋,12年前自编自导制造假车祸,骗取超过12万5000多元(逾37万5000令吉)的保险金。
被告是46岁的郑文宪,他被控11项欺骗罪状,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是两间汽车出租公司的老板,同谋是黄聪伟(50岁)、黄崇凯(49岁)和林杨标(42岁)。
四人在2008年共谋利用假车祸欺骗保险公司。他们会在偏僻地点,精心布置轿车位置,再刻意让车相撞,随后将车送往维修。
为了瞒天过海,他们会雇用不同“演员”提供个人资料,作为假车祸中的司机和乘客。然后,被告一行人会安排“演员”在身体受伤和财产损坏的名义下,向保险公司索赔。
被告所涉及的三起假车祸中,共提出了15万7086余元的申请,导致保险公司赔偿12万5481余元的保险金。
保险公司索赔审查执行人员在2009年9月15日,发现其中一起发生在淡滨尼的车祸有可疑之处,才报警揭发事件。
被告至今仍未偿还任何赔偿。
4人各司其职。
被告负责的是提供轿车,以及在申报车祸的地点驻守“把风”,确保该区没有任何其他的车祸发生,同时查看有没有车辆经过。
黄聪伟为被告打工,听从他的指示,同时也和林杨标一起负责招聘其他假司机。
林杨标是“特技演员”,负责开车撞其他车,黄崇凯则负责将车送往维修。
四人也亲身参与假车祸,不但提供各自的轿车,还扮演假司机和假乘客的角色,看医生索取医疗报告,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被告在案发11年后,去年才被控上庭。
被告代表律师说,案件发生在2008年,被告在2011年已和警方录了口供,2012年到中国做生意,2014年返新更新护照,随后再去中国生活,直到去年回新才被扣留。
律师质疑,为何事隔了10多年后才被控上法庭。他也透露,被告妻子已经离开了他,女儿则和年迈的母亲居住。
控方回应,调查工作需要时间,虽然被告在2011年给了口供,但之后出国,若留在新加坡,可能情况就会不同,并没有过分的延期。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31个月。同谋则已经被判刑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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