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月23日 星期一

新加坡华语作家尤今经典作品三篇

背后那双眼

那一年,我读中二。

清楚地记得,当时《南洋商报》有个服务版,每周都拨出一定的版位,让读者免费刊登“征求笔友启事”。

我是个终日把自己囚禁于文字的女孩——既爱读,也爱写。握在手中的那管笔,仿佛藏了千军万马,老是呼啸着想冲出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却是个木讷口拙而又孤僻离群的人,因此,以笔交友,对于社交生活一片空白的我来说,充满了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力。

一日,鼓起勇气,以“漪佩”为名,拟了一则“征友启事”。

两周过后的一个早上,才踏出房间,便听到爸爸喊道:“过来。”他指着报上的那则征友启事,问道:“这漪佩,是你吗?”爸爸那张好像“发霉面包”的脸,使我本能地起了战栗性的惧怕,以细若蚊子的声音应道:“是。”

接下来那一周,信件惊人地多——不是一封一封地飞来,而是一叠一叠地涌来,信箱几乎都被撑破了。

爸爸坐在身边,拆信、读信,然后,成堆成堆地用橡皮筋捆起来,表情肃穆地嘱我拿去丢掉。我倔强地忍着眼泪,照他的指示做。信从十多层楼上往垃圾桶扔下去时,发出了闷闷的声音,我明显地感觉到悲哀像一阵黑黑的风,冷冷地掠过我挂了一块铁的心。

以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这件事一直是我心里很大的一个疙瘩。它连同生命里许多快乐与不快乐的事儿深深地埋葬在我记忆的底层里。

事隔30年,在接受资深记者黄丽萍小姐的访问时,爸爸忽然提起了这件尘封已久的往事,说:“我怕她误交损友,所以,不让她回信。”

听到这话,眼前立刻浮起一个瘦小的背影。她站在垃圾桶前,把信一捆一捆地往下丢,长长的脸,满满的都是怨;细细的眼,湿湿的都是泪。可是,这女孩,没有想到,她的背后,有一双充满关怀的眼睛,如同照明灯一样,为她照亮前面的道路。

等意识到背后有这样一双温暖的眼睛时,这女孩,已为人妻、为人母了;而且,她也正以同样的目光,注视着她自己的孩子啊!

尤今:爸爸的手杖

家里的旧相册中,有张照片,我十分喜欢。

照片中的爸爸,身穿戎装,手握短枪,英气凛然。爸爸是一三六部队的成员,在新马沦陷的那三年零八个月当中,他积极从事抗日工作;这张照片,便是那段战争岁月所留下的记忆。

严峻的军训赋予爸爸一副强壮的好体魄,几十年来,大大小小的手术动过好几次,每次都安然过关。

70岁那年,进行心脏绕道手术。手术前,家人寝食难安,他反倒过来安慰大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什么呢?”叠床架屋的手术过后,他一醒过来,便微笑地说:“嘿,我又打赢了一战啦!”

现在,屡战屡胜的爸爸,已经78岁了。

风湿病缠上了他,他双膝剧痛,夜不成眠。可是,旭阳一升,他便隐忍痛楚,若无其事地进行日常活动,打太极、读报纸、出门会友、四觅美食。对于自己的病痛,只字不提。

最近几个月,我注意到,他脸露愁容。原来他双脚变得绵软无力,出门访友,举足维艰,好多老友聚会,都去不了。有人劝他坐轮椅,他嗤之以鼻:“坐轮椅?你没看到我我双腿俱在吗?”唉,进入暮年却不肯服老的爸爸,处在一个“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境界,心境未免落寞。

不久之后,我暂别双亲,到南非旅行。

一日,去逛周末集市,行经一个卖手杖的摊子。爸爸长长的腿,突然与手杖奇妙地重叠。啊,手杖,手杖,我要给亲爱的爸爸买一根手杖!

我驻足而看。

几十根制工精细的手杖,一溜排开,长短不同、色泽不一、设计迥异。有些手杖,在把手上神气活现地雕了老虎、狮子、花豹等动物,大里大气;有些呢,花里胡哨地雕了各式花卉,秀里秀气。性格朴实的爸爸,应该不会喜欢精雕细琢的手杖吧?我给他选了一根很朴素又很坚实的,不太重,不过,拿在手里,有很好的支撑力量。

摊主是个中年汉子,他以宏亮的嗓子自豪地说:“这些手杖,每一根都是我亲手制作的,选用的全是上好的木料,用上一百年也不会坏。”

哇,一百年!爸爸足足可以用到178岁哪!一念及此,大朵笑花便在脸上绽放。

千山万水地拎着它,飞返新加坡。

爸爸拄着手杖出门,笑容又重新回到了脸上。他背脊挺得直直的,步履稳健地向前走。啊,不肯向岁月屈服的老爸爸,重新又找到了与岁月抗衡的“武器”。

那天,跟在他后面,看着他一步一步稳稳地走着、走着,眼泪突然溢满了我的眼眶。

我在爸爸78岁之龄给他买了一根手杖,然而,爸爸远在32岁那年,便送了一根手杖给呱呱坠地的我,不过,那根手杖是隐形的,制作手杖的质料也不是木,而是人生的信念、道德的观念。我就在这根隐形手杖的支撑下,一步一步地走,稳健快乐地长大成人。我买给爸爸的手杖,可以用上一百年,可爸爸送给我的“隐形手杖”,却是永世不坏而又可以代代相传的。

现在,我已经把这根祖传的“隐形手杖”送了给我亲爱的孩子了!

尤今:多彩陶碗

莫斯塔尔有个古色古香的老桥区,区内有奈街,五光十色,风情万种。

这天,明艳的阳光泼洒在身上,像金色的香槟酒。我和女儿,怀着满满的欢喜,慢慢逛,细细看。丝绸、铜雕、银器、木雕,都是精品。逛着逛着,女儿突然驻足,炯炯的目光里,有一见钟情的狂热。

那家店铺,琳琅满目地摆着多彩陶碗。

每一只碗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设计,像是一幅幅圆圆地卷放着的抽象画,五彩斑斓。

我在碗里听到了音乐,我在碗里看到了故事;我和女儿,一起落入了一个充满童话色彩的神秘王国里。

女儿痴痴地看,然后,说:“我要买。”那语调,有着不容反对的坚毅,有着不容劝说的固执。

旅居伦敦的她,喜欢烹饪,常常在周末邀约好友到家里共进晚餐。她认为使用这种充满了艺术美的大碗小碗盛放食物,食物也会溢满梦幻的味道。

店主是个好脾气的中年女子,她把多彩陶碗一个一个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地上,让我们挑选。我们母女轻声细气地讨论着,生怕嗓音一大,会把那些精致的陶碗震裂。每一只碗都掇富魅力地展现着自己的风格,或冷隽或柔婉,或朴拙或雅丽,或端庄或奔放;每一只沉默的碗,都在无声地叙述着一个古老的传说。把这样的碗带回家,满屋喧喧嚣嚣的,都是听之不尽的故事。环肥燕瘦,各有千秋。此刻,取舍竟是如此困难。我们拿起又放下,放下再拿起,如此反反复复,几经折腾,终于选定了。

大碗、中碗、小碗,各挑了八个。

沉甸甸的多彩陶碗,非常坠手。我提醒女儿:“这些碗,不能托运啊,只能手提。”她露出了“赴汤蹈火也心甘”的表情,说道:“没问题,我别的东西不买,就买这个。”又问:“妈妈,您为什么不买呀?”我微笑不语。旅行经年,我早已过了看见奇珍异物就买的人生阶段了。一切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看过了,便算是拥有了。

女儿将多彩陶碗一层一层地用报纸包了,千山万水一路上呵护备至地提着返回伦敦,那种如履薄冰的小心,那种溢于言表的兴奋,好似手里提着的是一个初生的巨型婴儿。

返回伦敦不久,女儿便呼朋唤友前来用餐。事后,在电话中告诉我,多彩陶碗把一桌朋友的眸子都照得晶晶发亮,大家击节叹赏。

女儿很起劲地侍弄着她的多彩陶碗,每逢周末,便烹煮各式各样的菜肴与碗进行搭配。她意兴勃勃地说,每只碗都有自个儿的性格,唯有煮出与它们情投意合的食物,才能村托出它们超尘绝俗的美丽。女儿发现,多彩陶碗用以盛放白白的大米饭或者是清澈的汤水,最能凸显它的美丽;如果放的是汁液浓稠的肉类,会玷污它的色彩,会糟蹋它的图案。

我心想:嘿,这不是本末倒置呜?原该是配角的碗碟,现在,不但喧宾夺主地成了饭桌上的焦点,而且,还主宰碗里乾坤哪!

过了一段日子,女儿竟然绝口不提多彩陶碗了。

问起时,她意兴阑珊地说:“在碗柜里搬出搬进,很麻烦;再说,沉甸甸的,清洗也不容易呀!”

多彩陶碗完完全全地失宠了。

对于处在见了“宝贝”就心喜必买阶段的旅者来说,这是必经的道路,也是必交的学费。

在我家里,被打入冷宫而不见天日的东西,数不胜数。而这些“昔日的宝贝”,都是我千辛万苦地抱着,提着,跋山涉水地捎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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