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印发《“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中国发展网讯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立足更高起点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普惠民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改革深化,创新驱动、多元共治,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
《规划》指出,厦门市作为海峡西岸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人居环境优越,山海格局特点鲜明,绿色经济起步早、城市建设品质优、人文素养起点高。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践行者、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先城市,厦门市具有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良好基础与机遇。
《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聚焦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需求、创造最普惠民生福祉、实现生态财富积累。强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文融合发展。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力争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增长双脱钩,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并持续稳定下降,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活力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价值观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到2035年,率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超越,跃升为全球生态文明领先城市,全面建成生态亲和的绿色创新城市、和谐宜居的山海生态花园、互联共治的生态智慧之城、全球共享的蓝色开放门户。“十四五”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以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总体目标,全面巩固治理成果,坚持创新治理模式,积极对标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国际一流城市,立足厦门“山、海、城”相融共生城市特质,紧密围绕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文三条主线融合发展,夯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基础,着力超越既有、超越先进。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塑造生态文明建设与花园人居环境“两个领先”综合优势,彰显陆海一体协同发展与生态文明治理创新“两个典范”鲜明特色。产业结构明显转变,碳排放强度保持低位,为2030年前碳达峰打下坚实基础。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市与生态深度融合,花园人居环境品质保持领先。强化陆海空间规划与发展联动,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创建陆海协同发展典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规划》部署六大工程、三大行动。具体如下:
(一)六大工程
1、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程。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重点,加快推动能源生产低碳化,大力推进能源消费绿色化,深化能源及相关领域改革创新,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绿色经济高质量提升工程。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基本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二氧化碳与污染排放增长解耦。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效路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加速转化,全力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3、人居环境高品质提升工程。深化大气环境系统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和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力争城乡绿化和宜居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城乡居民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4、绿色生活高标准营造工程。推动全社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绿色消费升级,优化绿色消费理念、生活方式形成的外部环境,推动绿色出行常态化、绿色消费日常化,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社会共建共治体系建设工程。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拓展“白鹭分”平台应用,依托社区推动社会多元共治,不断拓宽共建共治渠道、丰富共建共治形式,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新高潮。
6、城市与生态深化融合工程。着力构建花园城市发展格局,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凸显厦门市山海环抱、自然天成的本底特点,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
(二)三大行动
1、闽西南绿色协同发展专项行动。落实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推动信息共享、联防联控联治,缩小环境治理水平差距,加快推进闽西南地区绿色协同发展。
2、国际合作多元化建设专项行动。基于厦门生态文明建设丰富的实践经验,依托厦门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国际知名会展城市的国际声誉与会展资源,建立国际合作长效机制,开启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局面。
3、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基本思路,总结经验、持续创新。进一步完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划》最后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资金投入、落实跟踪评估、注重宣传引导,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
(孙淑红 汝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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