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罪恶的“护花使者”
发现自己根本无力摆脱“护花使者”的魔掌,最终她彻底沦为了“狼群网”团伙赚钱的“工具”
文 武检书声
今天我们要给大家讲的这个故事是我国首次侦办的一起境外卖淫网站诱骗组织国内妇女出境卖淫的案件。2018年11月22日,诱骗组织179名中国籍妇女在新加坡卖淫的“狼群网”犯罪团伙被中国和新加坡警方联合侦破,其中有144名中国籍妇女顺利回到了国内。这一次的行动,两国警方共抓捕犯罪嫌疑人31名,扣押涉案资金、冻结财产近千万元。今天我们故事中的主人翁玉梅就是这起案件侦办行动中被解救出的受害者之一。
2017年年初,玉梅的母亲得了重病,为了拯救母亲,她用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老公为此也和她离了婚。虽然母亲病情暂时得到了控制,但是医生说,后期的治疗费还需要几十万元。
正当玉梅为筹集母亲的治疗费而发愁之际,她的客户陈姐来到了她的美甲店里。陈姐平时很照顾玉梅的生意,人又热心快肠,当玉梅把自己的遭遇向陈姐倾诉了之后,陈姐马上就对她说,她有一个好姐妹,在新加坡打工,每月最少也有八九万元的收入,说这个小姐妹赚了不少的钱。
陈姐说着就把介绍出国中间人的微信名片翻了出来,发给了玉梅。陈姐说,只要你联系上这个叫“护花使者”的先生,他就可以帮你办妥一切到新加坡的手续,而且他还负责接送和介绍好的工作。
听了陈姐的一番话,玉梅立马加了“护花使者”的微信。没过一会儿,“护花使者”就回复了玉梅,并一口答应为她办理旅行签证,全力负责玉梅到新加坡之后的安置问题,并且还保证一定会给玉梅介绍一份好工作,让她赚到大钱。“护花使者”的话让玉梅惊喜万分,她一个劲儿地说“谢谢”。接着,“护花使者”又对玉梅补充地说道:等工作签证办下来之后,要让玉梅再交1万元人民币尾款,并且每个月都要为工作签证交1万元“人头税”。交了这个钱之后,才能保证玉梅留在新加坡6个月时间里可以去打工,可以随时回国。玉梅都一一答应了。
在去新加坡之前,“护花使者”对玉梅做了初步的培训,告诉她入境新加坡的相关注意事项,还教会她如何填写入境卡,并且还叮嘱玉梅说,你想出国赚大钱,就不要前怕狼后怕虎的,一定要抓住机会,放开一点,只有这样你才能挣到更多的钱。
2018年10月8日这一天,玉梅从成都乘飞机到了新加坡。初来乍到,穿行在新加坡的大街小巷,有序的布局、整洁的街道,让玉梅感觉心旷神怡,积压在心里很久的郁闷也烟消云散了。她憧憬着一切美好,等待着有好的工作。可是,这份高兴和新鲜却是短暂的,令玉梅疑惑着急的是,她到了新加坡之后,这位“护花使者”并没有给她安排住处,更没有给她介绍工作,而是任她自己找了一家酒店住了下来,完全是不管不问。
玉梅就这样每天呆在酒店里,她没有合法的身份,也没有资质可以出去务工。深陷困境的她无可奈何,只有厚着脸皮一次次地向“护花使者”求助,让他快点给自己介绍一份工作。
就在玉梅三番五次地催促之下,“护花使者”终于让玉梅加了一个人称“开悟”的男人的微信。很快,这男人就带着玉梅和另外两个同样来自中国的女孩去医院体检,他说体检的目的是为了办新加坡的工作卡。然而,这个所谓的工作卡到玉梅被解救的那一天都没有见到。
又过了几天,眼看身上仅有的一点钱都快耗尽了,玉梅只得再向“护花使者”求助。“护花使者”却对玉梅说让她从事卖淫工作,说这样可以轻松赚到大钱,而且他还会给玉梅提供这方面的帮助。听完“护花使者”的话,玉梅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被人给诱骗进了卖淫的魔窟,她这才反应过来,“护花使者”就是要把自己拖到“山穷水尽”时威逼利诱。
玉梅顿时欲哭无泪。她想,如果就此回国,那就白白搭上了几万元,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家人都说不过去,况且这钱都是给母亲治病的救命钱。可是,如果不回去,好像除了“护花使者”的安排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万般无奈之下,玉梅被迫同意了“护花使者”的安排。于是,“护花使者”马上教玉梅先拍一些性感的照片,然后发到招嫖网站“狼群网”上进行“挂网”之后,就可以“工作”了。
从此,玉梅对到新加坡打工赚钱的美好向往就这样彻底破灭了。仅仅在半个月里,她所遭遇的一切让她身心疲惫,几乎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但是,她逼迫自己不去想这些,而是让自己麻木地活着。她唯一拥有的一点慰藉就是,忍住一切屈辱与痛苦,早点赚到钱,尽快回到祖国。
然而,在“狼群网”团伙成员的操控下,她每天接3到4个客人,而每一次收费是100新币(约合人民币500元)。而她在新加坡租房、“挂网”等,每个月维持基本生存的开支就高达3.5万元人民币,加之 “狼群网”团伙成员还借各种名目加以盘剥。
噩梦般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仿佛没有尽头,玉梅渐渐地发现自己根本无力摆脱“护花使者”的魔掌,最终她彻底沦为了“狼群网”团伙赚钱的“工具”,残酷的现实让她开始绝望。
而直到2018年11月22日这一天,“狼群网”被中新警方联合抓获,玉梅这才获得了解救,回到了祖国。
【检察官释法】
徐孟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
问:这起案件比较特殊,而它特殊的原因就是这起案件是发生在国外。有人说,这起案件既然不是在国内发生的,那我们国家的法律就管不着。对于这个说法该怎么看呢?
徐检察官:这种说法肯定是错的。因为我国刑法的适用,既有属地原则,也有属人原则。属地原则比较好理解,只要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犯罪,都要受我国刑法的追究。那么属人原则呢,它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管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只要犯罪,我们国家也都可以追究。此外,我们还有一个保护管辖的原则,也就是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在境外对中国公民实施犯罪,一般也都可以受到我国刑法的追究。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像这样一起案件属于强迫卖淫的犯罪行为,被害人是中国公民,实施犯罪的主体也是中国公民,所以尽管是发生在境外,也受到我国刑法的追究,他是不可能逍遥法外的。
问:除了这起案件之外,还有其他的案例吗?
徐检察官:前些年发生的湄公河惨案就是一个例子。12名中国船员在泰国的湄公河水域被缅甸的毒枭枪杀,当时这起案件震惊了国际社会。那么时隔一年,当时实施惨案的主犯糯康,就被中国法院依照中国的刑法,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等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且是在云南昆明执行死刑。这起案件可以说是我国刑法保护中国公民的一个典型案例。
问:近年来出境务工的现象确实是比较多的,作为检察官,您有什么好的建议让大家能够避免出现像玉梅这样的遭遇呢?
徐检察官:其实这样的悲剧时有发生,我觉得主要的原因是本身通过非法途径外出打工的人,可能会有这样的或者那样的顾虑,所以遇到了不法侵害,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对于公民而言,法律既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在钻法律的空子的同时,也就脱离了法律的保护。所以你要问我的建议只有一个,那就是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轻易将自己置于那种两难的险境之中。
如果你要出国务工,请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其实让解救回来的玉梅姐妹们完全想不到的是,如果她们选择了正规的出国中介,选择一份阳光的职业,在新加坡是完全可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目前新加坡对外劳务开放的行业并不少,尤其是销售、酒店、百货、餐饮等等行业。但可惜的是,玉梅她们轻信了“护花使者”等人的谎言,使自己的人生有了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故事取才于“方圆”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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