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 星期二

最新最全!各省市REITs专项支持政策一览

REITs的申报、审批和发行工作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2020年以来,全国已有7个城市政府或发展改革部门专门发布REITs政策文件,更有多省发文鼓励REITs发展,目前已发文的省份和城市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经济圈等区域,各地政策各具特色。


北京REITs12条


2020年9月29日,为推动基础设施REITs产业在京高质量发展,打造全链条生态体系,北京市重磅发布《关于支持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率先推出一批支持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围绕产业要素、产业生态、政策保障等三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


“北京REITs 12条”有三方面突出特点:


1. 突出存量资产盘活,打通基础设施投资良性循环“新渠道”:北京市在交通能源、生态环保、城市建设、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大量类型丰富的优质资产、总规模近2万亿元,如果按照标准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发行,至少可以盘活2000-6000亿元。


2. 突出优势资源整合,打造REITs产业发展“新高地”:北京发展REITs产业具有独特禀赋优势,基础设施领域央企集聚,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大型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大多在京注册,在资产规模、质量和运营能力、品牌方面、可投资金方面具有先天优势。


3. 突出政策工具集成,构筑金融服务业要素集聚“新优势”:围绕促进北京金融业、特别是资管行业跨越式发展,系统提出吸引各类资管机构在京落户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针对公募REITs对资产管理、设施运营、投融资等专业要求高的特点,围绕发展空间拓展、市场主体培育、国有企业激励等关键因素系统集成规划土地、办公用房、财税补贴、人才引进等激励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主体参与REITs的内生动力。


《关于支持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链接:


http://fgw.beijing.gov.cn/fgwzwgk/zcgk/bwqtwj/202009/t20200929_2103321.htm


成都REITs10条


2021年2月26日,成都市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成都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十条措施》,旨在进一步创新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成都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相关工作。相关措施聚焦“两区一城”等重点区域,创新市场准入、办公用房等支持政策,引导基础设施REITs市场、交易、中介、运营等企业集群发展。


“成都REITs10条”释放多重“机遇清单”,明确将加大优质基础设施REITs产品推介力度,对REITs关联人才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通过建立REITs高端人才引进机制鼓励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蓉安家落户,鼓励当地企业、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培育和壮大基础设施REITs中介机构市场,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条件成熟鼓励适时成立基础设施REITs产业联盟。


税收支持方面,成都市支持REITs管理机构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和《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照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金融服务业”条目,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支持力度较大。此外,成都市鼓励市属机构与企业通过新设、收购或参股等方式申请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资质,大力吸引优质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入驻。


《关于促进成都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十条措施》全文链接:


http://cddrc.chengdu.gov.cn/cdfgw/c120589/jksj_nry.shtml?id=126905&tn=6


上海REITs20条


2021年6月21日,“上海REITs 20条”《关于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与首批基础设施REITs项目同日“上市”,将上海发展基础设施REITs与服务国家战略紧密结合。一方面,“上海REITs20条”立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背景,对标新加坡、香港等亚太地区REITs成熟市场,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平台作用,提出上海要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REITs发展新高地,以及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的目标愿景;另一方面,围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专辟一节聚焦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着力强化上海在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


“上海REITs20条”创新专项支持政策,提出设立上海REITs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当地相关原始权益人、专业服务机构、基础设施REITs资产受托运营管理企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将上海市相关领域现有优惠政策的覆盖面扩大到基础设施REITs,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政策在上海市率先落地。


《关于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全文链接:


https://fgw.sh.gov.cn/gfxwj/20210621/4e3f9f1233f24255815f0aaac563bd69.html


苏州REITs10条


苏州作为长三角重要中心城市,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密度高、质量优,近20年来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超1.2万亿元。2021年7月23日,在中国REITs论坛2021年会上,苏州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苏州市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简称“苏州REITs 10条”),在考虑苏州发展基础、资产特点和现有政策内容基础上借鉴了北京、上海等地的先行举措,围绕基础设施原始权益、项目产品、市场主体、中介服务、人才、政策等REITs机制要素和项目识别储备、资产权益整合、人才机构引育、财税政策激励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


“苏州REITs 10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一是重点突出REITs项目储备和产品培育。苏州开发区等存量产业基础设施的资产能级全国领先,“苏州REITs 10条”重点突出优质项目的识别储备和孵化培育,提出建立意向库、储备库、发行库三阶段的REITs项目库管理机制。


二是研究设立市域统筹的REITs产业投资基金。“苏州REITs 10条”提出,要研究设立REITs产业投资基金,发挥产业基金整合REITs原始权益、吸纳多主体参与的投资平台作用,成为REITs项目库管理制度的有效补充和重要平台。


三是强调新增投资与盘活存量资产的结合。为引导REITs盘活资金有效规范使用,调动各类原始权益人和各地、各部门主动识别和发起REITs项目的积极性,“苏州REITs 10条”着重提出通过REITs发展推动新增投资的相关举措。


四是实施财税政策激励。在财政政策方面,公募基金管理人适用苏州金融企业总部落户奖励政策,实施REITs项目发行的当地原始权益人可争取一次性奖励及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在税收政策方面,列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项目享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目前涵盖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水利、电力在内的相关项目领域。


《关于苏州市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全文链接:


http://fg.suzhou.gov.cn/szfgw/zcjd/202107/6fa1ba5f24bb4ae09dd3f3b64c572f5e.shtml


广州REITs15条


2021年9月26日,广州市出台《广州市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措施》(以下简称《发展措施》)。《发展措施》以项目储备、政府服务、市场服务、风险防控发展目标五个方面的支持为主线,提出广州支持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的15条政策措施。


“广州REITs15条”有以下两方面焦点值得关注:


1.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REITs产品投资:《发展措施》提出通过联动深圳、融通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REITs发展高地的定位,引入港澳资金投资基础设施REITs产品,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REITs产品投资。鼓励支持已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重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基础设施资产扩募,做大基础设施REITs规模。


2.注重突出广州市重点领域和项目:《发展措施》着力推动广州市华南骨架高速公路网、轨道上的都市圈建设、白云空港一体化交通枢纽、南沙国际港区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等生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重点领域项目的谋划和组织,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运营效率。


《广州市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措施》全文链接:


http://fgw.gz.gov.cn/tzgg/content/post_7810930.html


南京REITs11条


2021年10月11日,南京市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南京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提档加速,全面推开。


《若干措施》共包括五方面11条政策措施,具体来看:一是充分发挥各板块的主体作用;二是对基础设施运营投入更大关注;三是加大对相关主体的政策激励;四是强化区域联动;五是其他配套服务措施。


与北京、上海、苏州、成都等地方文件相比,《若干措施》在工作范围、项目培育等方面突出南京特色和优势。在工作范围方面,注重与南京都市圈、长三角区域的联动发展;在项目培育方面,健全项目全链条管理机制,创新设置南京市市级项目后备库。此外,系列举措着眼于激发各方参与主体积极性。作为基础设施领域一项新型试点工作,在市对区高质量考核、创新名城建设、城市硅巷、基金集聚区等政策框架内,明确了针对性的鼓励措施,从提高工作实效的角度,激发各区(开发区)、原始权益人(产品发行人)、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等多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西安REITs10条


10月30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西安REITs 10条”),并正式发布《西安市基础设施公募REITs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是目前国内由政府牵头发布的首部基础设施REITs工具书,从产品创新、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国资政策、产品路线策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西安REITs 10条”,从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产业集聚、奖补激励及考核倾斜等多方面对西安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予以政策支持:在机制建立方面,建立基础设施REITs协调机制,及由券商、律所、会所、银行等专业机构组成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智库,对相关项目持续跟踪及服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专业人才可按照西安市相关政策享受个税奖补、子女就学、人才安居等政策优待;在产业集聚方面,立足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发挥对关中平原城市群的引领带动作用,创新市场准入、异地办理、租金减免等便企支持政策,引导基础设施REITs市场、交易、中介、运营企业集聚发展,打造REITs要素集结高地;在奖补激励方面,对于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REITs储备项目库的西安市原始权益人,按其前期经费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西安市原始权益人,按其发行规模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考核倾斜方面,将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


《西安市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全文链接:


http://xadrc.xa.gov.cn/xwzx/dtyw/617fad38f8fd1c0bdc6114f3.html



除了直接发文的城市外,各省级地方政府也同样重视基础设施公募REITs工作,将其视为助力当地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引入资本市场资金的一项重要的金融工具,以发布通知、方案等方式支持当地REITs发展。


2021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强调探索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建立REITs试点项目库,实施滚动管理,积极争取广西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2021年6月,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18号提案的答复》中提及,关于是否允许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设立环节股权、资产转让交易的所得税递延纳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会同财政部积极研究。


2021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强调稳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并持续探索在水利、交通、能源等行业设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大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创新融资工具推广运用。引导污水水务、环保清洁、绿色生态等领域的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2021年9月,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强调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落地,建立健全基础设施领域REITs项目库,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基础设施领域REITs。支持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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