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 星期二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其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80,9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7、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3,2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磊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14、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2021年度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为主体,对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7日14:3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 登记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三)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晨辉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邮编:315040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297 公司简称: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580,9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光学精密仪器及核心光学部件供应商,主要从事光学显微镜、光学元件组件和其他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物显微镜及工业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镜片及镜头,拥有“NOVEL”、“NEXCOPE”、“江南”等自主品牌,产品主要出口欧美、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在光学精密制造领域拥有数十年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以“至诚至善、求是创新”为价值观,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核心驱动力。公司在精密光学、精密机械、精密组装、电子图像处理等方面具备较好的综合技术优势,对光学显微仪器具有完整的技术布局并掌握超分辨显微镜等高端显微系统的关键技术,在定制化核心光学部件开发制造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与浙江大学合作研发的《超分辨光学微纳显微成像技术》荣获2019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主导承担科技部“高分辨荧光显微成像仪研究及产业化”项目,2020年经工信部复评升级为光学显微镜产品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司主导编制1项国际标准、参与制定4项国际标准,牵头或参与编制国家、行业标准89项、团体标准1项,系行业标准的引领者。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投入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已成为国内光学显微镜行业龙头企业和核心光学部件细分领域优势企业。公司常年为日本尼康、徕卡显微系统等国际一流显微镜品牌提供OEM服务,自主研发的产品重点拓展在生命科学、智慧医疗和工业检测领域的专业精密仪器应用;公司是光电行业多个细分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关键光学部件核心供应商,在条码扫描、专业影像等基础业务之外,近年来不断拓展车载光学、机器视觉、激光雷达、人工智能等新兴业务领域。

公司主要显微镜客户为日本尼康、徕卡显微系统、United Scope、OPTIKA、Accuscope、LOMO、Vision等,主要光学元件客户为新美亚、徕卡相机、德国蔡司、美国捷普、霍尼韦尔、得利捷、康耐视、科视、索尼、Blackmagic Design、NCR等。

(二)经营模式

公司光学显微镜和光学元件组件产品具有高精度、多品种、中小批量的特点,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进行生产,即“以销定产”。

公司光学元件组件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首先取得国际知名品牌终端厂商的供应商认证,签订订单合同,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方案设计并进行生产销售。部分产品采用JDM(联合设计制造)模式,从产品研发阶段开始与客户深度合作,业务具有较高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显微镜业务分为OEM和自主品牌。OEM方面公司长期为国际显微镜知名厂商日本尼康、徕卡显微系统等提供OEM服务,建立了10年以上的业务往来。自主品牌方面,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设计能力和完善的销售体系,直接将显微镜销售予教育机构、生产企业、医疗、科研机构和贸易商。公司近年亦发展网销渠道,向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和电商品牌提供科普类显微镜OEM产品,并拥有自有品牌天猫网店销售同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采购、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导产品包括光学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属于光电行业的中游光学元件组件和下游光学整机产业。

1、光学显微镜行业

显微镜是现代科技普遍使用的显微观测仪器,主要应用于生命科学、精密检测领域的教学科研需求,市场需求稳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显微仪器向高精度、自动化、可视化、智能化发展的趋势明显,高端显微镜、具备显微成像功能的自动化检测设备需求快速增长。此外,随着科普教育意识提高和网上销售模式的普及,科普类显微镜成为低端市场的增长亮点。

2020年全球显微镜市场受疫情冲击,上半年教学及工业类显微镜市场出现明显下降,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市场需求逐步恢复。新冠疫情使世界各国政府和企业进一步认识到生命科学研究的重要性,长期来看将促进对显微镜等科学仪器的投入。

随着显微镜在教学、生命科学、纳米技术以及半导体技术等领域的渗透,以及国内整体行业精密制造能力不断提高,国产显微仪器高端化和国产替代的市场空间巨大。随着国家对科学仪器、医疗健康、生命科学研究的政策引导和加大投入,我国中高端显微科学仪器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2、光学元件组件

光电产品涉及日用消费、娱乐、网络、通讯和智能制造等各方面,行业覆盖范围广泛,受技术推动、应用场景不断增加,光电新产品和应用的开发层出不穷。公司光学元件组件产品为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和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主要应用于条码扫描仪、车载光学、机器视觉、专业影像等。主要下游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1)条码扫描仪

作为自动识别技术工具,条码扫描仪广泛应用于零售、金融、邮政、仓储物流、工业、医疗卫生等行业,主要类型有手持式条码扫描仪、固定式POS扫描器和工业类扫描器。随着全球电子商务、工业自动化、物联网的发展,条码扫描市场持续稳定增长。条码扫描仪市场品牌集中度较高,讯宝科技、霍尼韦尔、得利捷和NCR为行业四大巨头,在商超、金融、政府、物流、工业、服务机构等对扫描设备识别速度、准确率、耐用性要求更高的中高端市场占据主要份额。条码扫描仪镜头系公司优势产品,已经成为以上四家知名企业的核心光学部件供应商。

2)车载光学/激光雷达

车载摄像头属于汽车传感系统中应用最广泛、成本最合理的智能化技术,是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自动驾驶的核心部件。汽车市场基数巨大,随着技术革新、镜头渗透率提高和消费者行车安全意识的提高,车载应用自2012年进入快速增长期。当前最先进的智能汽车搭载17个自动驾驶用传感器,到2030年预计将可能达到29个,未来自动驾驶将使人类出行方式产生巨大改变。激光雷达是自动驾驶的核心关键传感器,目前处于商用化阶段,据Yole预计2032年自动驾驶激光雷达市场营收将达到315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50%,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自动驾驶市场。

3)机器视觉

机器视觉通过获取、提取和处理图像信息,为设备执行功能提供操作指导,广泛运用于自动化生产线相关的工业控制领域 。目前,消费电子、汽车制造、光伏半导体、仓储物流等诸多行业对机器视觉的需求在增加,并扩展到交通和其他非工业领域。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加工中心,工业领域的机器视觉应用发展活跃,市场规模超过百亿,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海外品牌如康耐视和基恩士凭借技术领先优势主导机器视觉市场。

4)专业影像

智能投影仪以其便携、移动、色彩表现较好等特点,更加偏向家用娱乐、影视、移动等新用途;而激光投影仪则色彩还原度高、色域宽、亮度高、节能等特点覆盖从娱乐家用、商务、工程以及虚拟仿真和数字影院等高亮度顶级产品。受智能投影仪市场和新光源投影技术的产业升级所驱动,中国投影市场呈稳步增长的趋势。据IDC咨询统计,2019年中国投影机市场总出货量累计达到462万台,同比增长6.3%,到2024年,中国投影机市场的五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4%。

近年来随着影视娱乐的发展和在线视频的兴起,对数字电影摄影机的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高性价比的便携式专业数字摄影机,相较手机能提供更优质的图像质量,适应高效制作低成本、高质量、个性化的新媒体内容,受到小型内容制作者的欢迎。全球数字摄影机市场由国际品牌垄断,包括ARRI,索尼、RED、Blalckmagic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稳中有进,实现收入和利润双增长。2020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640.99万元,同比增长0.59%,其中光学显微镜产品实现收入24,916.3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3.23%;光学元件组件业务(含条码扫描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模组)实现收入31,086.4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3.93%。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68.38万元,同比增长16.2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6,152.00万元,同比增长15.44%;净资产125,837.66万元,同比增长11.4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十一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五说明”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和宁波永新诺维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

为便于表述,本财务报表附注中将以下公司简称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3号)核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5.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12.07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18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0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韬 沈亮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7元,共计募集资金54,3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43.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483.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12.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633.29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863号)。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募集资金金额7,633.2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体情况:期初余额31,000.00万元,本年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金额94,000.00万元,累计收回金额116,5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赎回的产品余额为8,5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的说明

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按照计划实施完毕,相关生产和研发设备已投入使用,同意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021年1月,公司已将“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136,477,772.95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的说明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意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7、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80,900.00元(含税)。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64,439,038.90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5,280,876.97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80,9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充分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合理性,预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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