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 星期三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03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梁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03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梁金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本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梁金成先生、贾茜女士、詹伟哉先生担任,其中梁金成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本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詹伟哉先生、王治强先生、张素芬女士担任,其中詹伟哉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本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王治强先生、钱可元先生、陈文星先生担任,其中王治强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本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钱可元先生、王治强先生、黄锦波先生担任,其中钱可元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金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贾茜女士、卢维真先生、马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军鸿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邓军鸿先生从业经验丰富且具有上市公司任职经验,虽曾受到交易所惩戒,但本次聘任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锐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

电话:0769-83996285

传真:0769-83756736

邮箱:[email protected]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汪凤鸿先生、房婉旻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告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汪凤鸿先生、房婉旻女士均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震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27日

附件:

简 历

梁金成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高中学历,历任职于东莞宏运有限公司、东莞祥发有限公司、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并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

梁金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938%,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5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79%。梁金成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和温琦女士的姐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梁金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贾茜女士: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新闻本科,历任职于新加坡航空公司、瑞银集团新加坡财务管理中心。2011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北京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勤上(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必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贾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贾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锦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职于东莞市果菜公司。199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主岭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负责人、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负责人、江苏尚明光电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勤上光电智慧城市研究院副理事长。

黄锦波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3,4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4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黄锦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素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广州市王府井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广汽集团属下广州市索哥波灯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上海勤上节能照明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勤上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勤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勤上光电智慧城市研究院监事。

张素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素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文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高中学历,历任职于广州市天马毛织厂。199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陈文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文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仲长昊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总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兼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仲长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仲长昊先生受公司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仲长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治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吉林大学博士学历。曾先后任教于吉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材料学院,2003年起,在清华大学化学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大洋协会理事,国家环保部环境评估中心评估专家,国家环保总局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评审专家,国家电子化工材料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曾任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复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赛垦新材料(南京)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赛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源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王治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治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钱可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物理与器件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983年至1985年任江南大学电子系教师,曾供职于无锡市郊区工业技术研究所开发部,航天科技康惠半导体(惠州)有限公司,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和西门子真空开关管(无锡)有限公司,2001年起先后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科技处副处长、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半导体照明实验室副主任,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钱可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钱可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詹伟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现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客座教授等职务。

詹伟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詹伟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军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东莞市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东莞巨千家具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邓军鸿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6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邓军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卢维真先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香港胜天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香港Mr. Christmas Ltd.采购经理,201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办主任。

卢维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卢维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马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哈尔科夫国立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上海绿谷集团、浙江龙盛集团,并在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马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马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马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凤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法学本科,历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犇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汪凤鸿先生于2012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汪凤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汪凤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房婉旻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1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房婉旻女士于2012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房婉旻女士已于2012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房婉旻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在深圳市深晖企业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内审主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任项目经理。2019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潘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潘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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