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企业主福利,新加坡注册的“小公司”无需做审计
新加坡当前的公司法于2014年修订生效。修订后的公司法引入了一个有趣的概念:“小公司”。此类“小公司”拥有一项特殊福利:每年正常报税即可,无需出具审计。
什么样的公司属于“小公司呢”?对号入座
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两个:
ü 公司总营业额不超过1000万新币;
ü 公司总资产额不超过1000万新币;
ü 公司雇员人数不超过50人。
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中的两个,就可被视作“小公司”,无需出具审计。下面再详细说下: “小公司”的前身是新加坡豁免私人公司(Exempt Private Company),指股东人数少于20人,且所有股东均为自然人的私人公司。此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外国人100%持股。与大多数新加坡公司相比,此类公司受政府法规监管较少。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的规定,豁免私人公司无需委任审计师对其账目进行审计。只需要编制非审计财务报表,报送给新加坡会计及企业管理局(ACRA)即可。
当然,豁免私人公司也可以聘请审计师对其账目进行审计,并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此种情况下,公司就需要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给会计及企业管理局(ACRA)。
豁免私人公司免审计的条件为:
自2004年6月1日的财政年度起,年营业额少于500万元新币的豁免私人公司;
或2003年5月15日到2004年6月1日期间年结的财政年度,营业额少于250万元新币的豁免私人公司;
或于2003年5月15日起之财政年度进入睡眠状态的任何其它公司。
随着全球离岸模式的兴起,在新加坡专家关于“创建友善经商环境”的建议下,新加坡于2014年大幅修订公司法。
对贸易企业而言,最有利的就是“小公司”概念的引入,和免审计条件的放宽。
无锡某外贸企业主: “ 审计的免除,降低了我公司的监管成本,也使我的新加坡的公司减少了合规审查,享受了更多的便利。
这些都是吸引我到新加坡注册公司的原因。”
不过审计报告虽然免了,财报还是要有的。新加坡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必须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呈交一份按照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准则编译的英文的财务报告。
即使公司没有运营,也还是要按正常程序申报,将没有运营的实际情况反映在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中。
新加坡公司的财务年度可以选择任意日期,但通常选择为年底或半年底,即 12 月 31 日或 6 月 30 日。新成立的公司,第一个财务年度自注册成功之日算起,最长不能超过 18 个月。
如公司逾期没有呈报年度财务报告,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将会对该公司进行罚款,严重者将会被控上法庭。
也是在公司法日渐宽松,但合规监管严格有序的情况下,新加坡公司注册才在全球反避税的背景下脱颖而出,成为外贸企业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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