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琳:香港证监对加密货币开“绿灯”?
今年10月31日是比特币诞生十周年的日子,这十年来加密货币发展迅速,不少国家陆续颁布了相应措施,然而香港一直没有明确的措施。不过,香港证监会渐渐关注到投资者对于通过基金及无牌交易平台营运者接触虚拟资产的兴趣越来越大,意识到由此可能会带来重大风险。
日前在香港金融科技周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Alder)表示,将发布一些关于加密资产的重要监管公告,列出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的确切监管标准,并将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推出“沙盒”(sandbox)计划。从本质上讲,所有由证监会监管、打算将超过10%的混合投资组合投资于虚拟资产的人,都需要遵守针对加密资产的新规定,无论这些资产是“证券”还是“期货合约”。为了提供更好的保护,应该暂时只允许专业投资者参与。不过,欧达礼坦言,成功与否还是言之过早,更未有具体的发牌时间表。
同日,香港证监会发布了《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并配有两则通函——《致中介人的通函 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和《致中介人的通函 分销虚拟资产基金》。11月8日,财政司长陈茂波指出,香港政府在监管方面非常谨慎,仍在探索阶段。
“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由英国于2015年首创,只要在沙盒内,创新型企业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营销方式和商业模式,不需要受到原本的法律规范的限制。ICO发行者自行承担政策和法律风险。2016年6月,新加坡和澳大利亚也开始提供“监管沙盒”。新加坡要求实验者履行防止洗钱及反恐的义务,在离开沙盒后可拓展市场;澳大利亚要求实验期长达一年,并须在试验前提出书面报备。
在2017年9月29日,香港证监会便已发布《关于公布证监会监管沙盒的通函》,允许利用新金融科技的初创企业,在相对受到限制的监管环境下持牌提供金融服务,并对其可靠性及其内部监控系统进行测试及监察。
不过,推出“沙盒”计划只是第一步,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证监会才能决定是否应加以监管;在通过实行程序之后,证监会才会考虑立法并授予牌照。如果想进行虚拟货币或者区块链相关产品的分销必须要申请香港1号牌照;而想进行虚拟资产管理和基金发行必须要申请9号牌照。
虽然内地明文禁止加密货币有关的活动,但也在加快构建完善区块链标准体系。11月9日,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消息称,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发布《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该文件将区块链技术纳入北京“金融科技”发展规划的范畴。
区块链技术发展潜力巨大,而加密货币关联着整个区块链生态。香港开始试验加密货币的举动,相信能够推进区块链的发展。为了保持香港资本市场领先的地位,香港需要对创新的好处持开放态度,但也需要对潜在风险保持警惕。在发展加密货币的同时,也应提早制定应对区块链应用的规范,降低金融犯罪及泄露隐私等风险。
(作者系天元金融高级投资顾问)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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