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合伙人趁自己病倒转走公司126万 老汉败诉
73岁老汉结识22岁年轻男子成为生意伙伴,准备一起发展私宅项目。岂料,老汉病倒动三次手术后变得神志不清,男子被指趁机偷取老汉的政府电子密码,把自己列为老汉公司的大股东,甚至转走公司一笔126万元款项,得逞后消失无踪。
老汉叶福忠入禀高庭起诉吕伟违反对他的受托责任,并且从中获取不公平的利益,为此要求吕伟对他做出赔偿。案件去年开审,高庭法官昨天(4月28日)发表书面裁决,判老汉败诉。
根据判词,老汉与吕伟在2016年认识,当时老汉73岁,是一名退休商人,他名下的公司叶氏控股已停止营业。吕伟当时是22岁,自称是一名年轻“企业家”。两人认识后谈得投契,吕伟同意与老汉一起发展私宅项目。
叶福忠入禀高庭起诉吕伟违反受托责任,并从中获取不公平的利益,为此索偿。(示意图)
由于老汉欠了一身债,在吕伟的协助下,老汉抵押一栋洋房,以叶氏控股的名义,借贷一笔400万元。老汉把部分贷款用来还债,剩余的126万8500元则转入公司的银行户头。
随后,吕伟把126万余元转到自己的私人户头。他声称这是因为他与老汉协议好,由他利用这笔钱进行投资,所取得的回报投放在私宅发展项目上。
根据诉方立场,在借贷400万元的几个月前,老汉入院动了三次手术,手术后被医生诊断为有时候出现神志不清的状况。吕伟趁老汉意识不清时,取得老汉的政府电子密码,登录相关网站,把自己列为叶氏控股的股东之一,再转发股份让自己成为大股东。
但法官认为,客观证据显示,老汉在入院前已表明要让吕伟成为公司股东,而老汉这么做是为了能顺利取得贷款还债。其他证人也指老汉签署贷款协议时显得清醒。
不过,法官同意,吕伟确实挪用公司的126万余元,但由于这笔钱属于公司资产,吕伟的行为是对公司失责,而非对老汉本人,他为此没有违反对老汉的受托责任,老汉被判败诉。(人名译音)
记者:黄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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