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如何出口到其他国家及对各品种的要求
为便于企业更好把握水果出口要点,规范管理、提升品质、扩大出口业务,以下介绍水果出口通关流程以及RCEP国家和地区的准入和检疫要求。
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缅甸、越南、老挝、马来西亚)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又称RCEP。
这标志着在关税上取得重大突破,给予“渐进式”零关税政策,RCEP成员承诺通过立刻降税和10年内逐步降税方式,最终实现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零关税。
这“渐进式”的零关税政策,将为我国的水果出口带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
陕西水果借东博会开拓东盟市场。柏德珉/摄
一、出口企业资质要求
水果果园注册登记要求:
1
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2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
3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
4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
6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出口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要求:
●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
●加工水果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水果供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对水果溯源信息、防疫监控措施、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信息有详细记录;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原料水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
●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或与供货果园建有固定的供货关系;
●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二、出口检验检疫依据
中国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者要求;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中国出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
贸易合同等签订明确的检验检疫要求。
三、RCEP国家和地区检验检疫要求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协定成员包括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
我们原来出口水果,流程相当麻烦,物流和信息流只能到对方港口,协定生效后,出口手续也更加简便,打通了物流和信息流,路上的一切成本费用我们皆可预计,可将水果直接送到客户手上。
随着RCEP成员今后零关税政策的逐步落地,成本进一步下降,东盟十国的水果更将大举进入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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