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07日 星期四

小说:暗恋高富帅5年无果,遭遇车祸后他却说要娶我

小说:暗恋高富帅5年无果,遭遇车祸后他却说要娶我

作者:花花花凉

1

“万芝堂”在永安街又落成了一家新店铺,锣鼓鞭炮,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来剪彩贺喜的都是当地颇有地位的人物,钟老爷子这天在乡下的药园。他早已只管治病,不问经营走动,这些迎来送往的接待,全落在钟朴的头上。

富贵人家的子弟,礼仪方面都也得体周到,虽说是在国外留学数年,但因为祖业是中药铺,在伦敦萨维尔街上定制的,仍旧是带有复古味道的格纹中山装。高级裁缝手工缝制裁剪,不是商场里买来的略显肥大的成衣,立体修身,宽肩窄背,有一双长腿。

站在药铺门口,脸上是温和的笑意,同每个过来参加开业仪式的人鞠躬颔首,以示感谢。

九时十八分,吉日吉时,钟朴同当地一位政要共同抓起牌匾上的红布,钟声敲响之际,共同挥手,“万芝堂”正式揭牌。

礼炮鸣起,周遭掌声雷动,芦姝目光落在钟朴的身上,夹杂在人群里,也用力地拍着双手鼓掌。

开业仪式之后,是在同条街上的酒店举行的招待午宴。

钟朴安排客人分批上了车,自己上最后一辆。打开车门俯身要坐进去的时候,忽然又退了两步,站直身体回过头去,目光在人群中飞速地一扫而过,准确地落在芦姝的身上。

快到正午,阳光微微有些刺眼,同钟朴四目相对的时候,芦姝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晕眩了一下。

他微微一笑,伸出手臂挥挥手,“过来,芦妹。”

芦姝的脸红了红,一步步走了过去,在钟朴面前站定。

他自然而然地拉住她的胳膊,带她坐进车里,而后对着前面的司机开口道:“走吧。”

车子平稳地开着,钟朴正拿着移动电话谈事情,芦姝双手放在膝盖的裙摆上,把头转向车窗外,却还能从玻璃上看得到钟朴的侧脸,一颗心颤颤巍巍的。

打认识他那日起,他没喊过她芦姝,说“姝”字难读,和“妹”字又很像,便一直喊她“芦妹”。

打从她第一次听到他这样喊她,听到“芦妹”两个字从他口中吐出的时候,便在心底有了希冀,希望这一生,都能这样被他喊出名字。

“芦妹,”身旁的钟朴捅了捅发怔的她,“到了,下车。”

芦姝点头下车,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2

午宴定在了唐阁,老字号粤菜餐厅,米其林三星,档次不错,味道也不错。

钟朴所在的那一桌,都是生意上需要结交应酬的权贵,芦姝原本是觉得坐在那桌不恰当的,钟朴却不在意,“没事,你坐在我旁边,到时候闷头吃菜就好。”

生意上的事情,她听不太懂,钟朴虽说对她不错,但她在万芝堂毕竟也只是个抓药小妹而已,餐桌上没有人注意她,菜肴端上来,芦姝便闷头吃菜。

餐桌太大,她个子小小,也不好意思伸直了手臂去夹菜,便只吃眼前的,钟朴倒也细心,偶尔会往她盘子里夹上一筷头,“姜汁芥蓝,尝尝看。”

午宴上还有演出,请来的是造诣极高的演奏乐团,正拉着《欢乐颂》的时候,宴会厅的大门忽然被推开,坐在门边的那桌首先认出了来人,纷纷发出议论和惊叹声。熙熙攘攘之中,坐在里桌的钟朴和芦姝,目光也朝着门口投去。

白晚人还未到,声音倒是先到,娇俏妩媚,“钟,这可是你的不对了,这么大的场面,怎么都不通知我一声?”

不同于午宴上其他盛装出席的女宾,她穿最简单的白衬衫、裁剪合身的黑裤子,瘦削的手腕上挂着一只宽松的黑色表带的手表,一头长发松松地歪斜在胸前结成一条毛茸茸的辫子。也不像别的什么女明星,出来一定要化精致的妆,除了嘴唇上的一抹明艳,基本上没有什么妆容,但仍旧能让众人的眼睛不自觉地全都跟着她,仿佛也说不出来哪儿美,但就是每处都美。

乐团的那首《欢乐颂》正好拉完,白晚一个转身,走到了乐团的演奏台上。

径直站到舞台中央,把大提琴前的那只话筒拿到手中,冲着台下粲然一笑,“今天万芝堂又开新店,我也没准备什么礼物,就在这里,给大家献歌一首吧。”

下面是汹涌的掌声,白晚眼波流转,落到钟朴身上,冲他挤了挤眼睛。

芦姝偷偷看了眼身旁的钟朴,他的目光落在舞台正中央的白晚身上。

舞台上映着温软流光,像极了钟朴投过去的眼神,闪烁着奇异的光彩,吸食着芦姝的每一寸思虑。

这种眼神,芦姝不止一次地看到过。

在每一个白晚出现的片刻。

那种汹涌,那种心跳,那种炙热,即便是钟朴阅尽千帆,即便是白晚同他最激烈地争吵的时候,他看向她的眼神,也从未改变过。

芦姝这一年才十七岁。

但早已懂得哀愁的滋味。

3

白晚唱的那首歌是《玫瑰玫瑰我爱你》,是完全清唱。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春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

微微扭动着腰肢,唱到高潮处,还不忘往下面送个飞吻。

原本正式严谨的气氛顿时被白晚点燃起来,无论男女,脸上都是盈盈笑意。

白晚与钟朴同岁,二十五。

十八岁跑去参加选美,以冠军身份出道,又有好嗓子,一张唱片红遍大江南北,接过一部电影,也有不俗的票房。

白家同钟家是世交,都有殷实的家底,白晚进娱乐圈,纯属玩票,待腻了就出国读了两年书,顺顺利利拿到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学位,再回头,娱乐圈还是接纳她。

所谓“天之骄女”,大抵就是这般。

孩童时期,白钟两家定期聚餐,钟朴便与白晚结识。那时她是假小子,留短发爬树玩泥巴,活脱脱一匹小野马。

中间被白母带到意大利生活两年,再回来时,已是娉娉袅袅的少女。同钟朴约在海滩见面,他信步等她的时候,她大声喊着他的名字跑过来,在夕阳的光影里,那一刻钟朴的世界好似完全停顿了一般。

但白晚从不爱他。

她从不缺少爱,钟朴的爱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也并没有什么稀罕。她每次谈恋爱,张扬高调,一定会在报纸上博得头版位置,也并不避讳钟朴。

钟朴有两年,因为这份感情,痛苦万分,夜夜笙歌买醉,频繁更换女友,也是那个时候,结识了芦姝。

那回他在舞厅,原本是自在快活,可舞池里音乐更换,最后竟放起了白晚的歌。他只觉得心中万般愁绪,拿起手机给白晚打电话,她正和新男友在香港度假,浓情蜜意之际,自然是对钟朴的电话不耐烦的,敷衍了几句之后,便匆匆挂断。

钟朴便将酒灌了一杯又一杯。

微醺之际,被邻桌的嘈杂吵到,转过头去看,是几个中年男人,围着一个小姑娘。

那姑娘挎着一个花篮,密密麻麻地放着几簇花,穿着打扮,实在是平常得很,不是舞厅里会见到的女孩子的打扮。

那便是十五岁的芦姝。

几个中年男人满肚肥肠,身边已有美女作陪,却不知为何对这个卖花姑娘产生了兴趣,不怀好意地开着玩笑。芦姝满脸绯红,想要转身走开的时候,却被其中一个拉住。

酒吧里这种事情正常,钟朴并非是什么古道热肠的性子,只是觉得吵闹,便拿起外套想换一个卡座,起身的时候一侧头,正好同芦姝四目相对。

她的眼神里满是恐慌和无助,而且那张脸庞,实在是太过青涩稚嫩。

钟朴端着酒杯走了过去,对那几个中年男人一欠身,说声“抱歉,这是我朋友”,而后便一伸手,揽住了她过于纤细的腰肢,连带着她一同转过身去。

芦姝有些惊慌,微微挣扎了一下却被钟朴揽得更紧,他微微俯身在她耳边说道:“别回头,跟我出去。”

方才拉芦姝的那个中年男人觉得没面子,顿时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倒是他身旁的伙伴拉住他,“算了算了,你看他那阵势,分明不是一般人,我们来图个快活,还是别生事了……”

旁边作陪的一位美女抿了一口酒道:“那是钟家的大少爷,就是药材生意做得特别大的那个钟家……”

钟朴带芦姝从舞厅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黎明时分,街上行人寥寥,有夏夜凉爽的风。

他斜靠在墙上将手中的那杯酒下肚,醉意又加了几分,用手拨弄了一下芦姝花篮里的花,“杜若?”

芦姝微微有些错愕,抬起头来看向他,“你认识?”

钟朴嘴角露出一抹笑意,“‘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杜若就是姜花,理气止痛,疏风消肿,内用于胸协气痛,外用于毒蛇咬伤……”

酒意上来,钟朴的话说到这里,忽然冲到旁边巷子的垃圾桶前,大口呕吐起来。

4

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睁开眼睛看到自己在一间狭窄低矮的平房里,立即从床上起身,那是老旧的单人木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好似随时会倒塌一样。

芦姝立即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碗小米粥,还是一副怯生生的样子,“你醒了,喝点粥吧。”

钟朴眉头紧锁,“你是谁?”

因为醉酒,昨晚的事情全无印象,芦姝解释了一番,才隐约想起一些。

喝完那碗小米粥之后,钟朴向芦姝道别,走出房门的时候,芦姝鼓起勇气喊住他:“钟先生!”

钟朴眯起眼睛回过头,“嗯?”

芦姝咬了好一会儿嘴唇,“我看到了你口袋里的名片,我想问一下,万芝堂缺人手吗?我……我可以过去打杂……”

钟朴一挑眉,“万芝堂可从不养闲人。”

“我懂药,”因为紧张,芦姝的一张脸通红,急急忙忙辩解道,“小时候我经常跟爷爷去山上采药,我读过《本草纲目》。”

“哦?”钟朴转动着手腕上的手表,饶有兴趣道,“也可以,有家分店缺人,有纸吗?我把地址写给你,你周末过去……”

芦姝的双眼闪闪发光,声音也有些微微颤抖,“真的……真的吗?”

钟朴已经从衬衫的口袋里摸出钢笔,“小姑娘家的,去什么舞厅卖花,就到药店帮忙吧。”

黑色的钢笔字,刚劲有力,“再说了,你的小米粥熬得也不错,以后我再喝多了,可以去店里找你讨小米粥喝。”

“好!”芦姝点头,“我熬给你!”

钟朴把钢笔递到芦姝手中,“呶!你的名字?”

芦姝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

钟朴瞄了一眼,“芦妹?”

芦姝的脸微微一红,“是芦姝。”

钟朴“哈哈”笑了两声,将那张纸又放在眼前看了一下,“哟,真是‘芦姝’,太拗口了,不如‘芦妹’,以后我就喊你‘芦妹’。”

“嗯,”芦姝应了一声,“好,钟先生。”

她打幼年时期,父母便已离世,由爷爷拉扯长大,再后来不久,爷爷亦离开人世。

她便如水中浮萍,脆弱地漂流着。

直到遇到钟朴,遇到万芝堂。

从最开始懵懵懂懂的仰慕,到后来静水流深的爱意。

她不可能不爱上钟朴,于她来说,他如同深海里的灯塔,暗夜里的明星,他太耀眼,也太盛大。

芦姝所在的那家万芝堂的分店,钟朴每月会过来两三次,翻着药铺主管递过来的账本的时候,芦姝一边配药,一边会偷偷看他。

偶尔钟朴也会同她聊上几句,问她药铺里的药识得了几样,芦姝指着后面的中药柜,声音朗朗地向他介绍道:“田七,微苦,散瘀止血,消肿定痛;人参,味甘,大补元气,生咳止津;当归,甘温,生血补心,扶虚益损;熟地,微温,滋肾补血,乌须黑发;麻黄,味辛,最清头目,祛风化痰……”

钟朴微微一笑,伸出手来在芦姝的头上拍了拍,“小丫头真不错。”

一旁带芦姝的老师傅也点头道:“对啊,挺聪明的,也肯学,我带着她学学中医,都治好了几个病人呢。”

被这样夸奖,芦姝有些微微羞赧,低头道:“钟先生,我熬了小米粥,喝一碗再走吧。”

5

白晚一曲终了,满堂喝彩,她在舞台上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而后跳下来,小跑到钟朴的面前。

钟朴的心中,仍有微微的恼意,故意板起脸来,不理白晚。

他同白晚上一次见面,还是大半年以前。

白晚放着家中的企业不管、戏不拍、安稳舒适的生活不过,跟钟朴说她爱上一个意大利籍的画家,要学着三毛和荷西,跟他去撒哈拉住半年。

白晚决定的事情,是几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钟朴担心,托人悄悄查了那位意大利画家的资料信息。

除了那一副好皮囊之外,他并非良善之辈。

钟朴当然是阻止的,甚至告到了白晚父亲那里,白晚气势汹汹地来质问,放开了嗓门同他争吵了一番,还砸坏了钟朴房间里的几对花瓶。

钟朴的好心被当作驴肝肺,也是气得咬牙切齿,“你去吧,你去吧,到时候哭着跑回来,别说我没拦着你。”

“不回来,死在撒哈拉也不回来!”白晚的倔脾气也上来,“哼,钟朴,亏我还当你是朋友,你得不到我,就不想看到我过得好。”

“对!我不希望你过得好!我巴不得这世界上没有人爱你,巴不得你贫穷孤独,夜里醒来的时候,想到的全是我的好!”钟朴也是一时生气,这样对白晚喊着。

白晚摔门而去,隔天便音讯全无。

钟朴喊完便觉得后悔——扪心自问,他爱白晚,胜过爱他自己。

他如何会不希望她幸福?

自此,白晚销声匿迹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这日,万芝堂新店开张,她高调地回来,重新站在钟朴面前。

撒哈拉的生活并不愉快,人在爱中常常盲目而不自知,意大利籍男人,诸多恶习,并非良伴。

她有过相当不愉快的一段时光。

重新站在钟朴面前,她扬了扬眉毛说:“钟,我不想去演戏了,你跟你家老爷子说说,这家分店送给我管吧。”

钟朴的眼神中是万般柔情,“不用跟老爷子说,晚晚,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白晚咧嘴一笑,径直扑到钟朴的怀中,伸出手去揽住他的腰。

钟朴愣了片刻,伸出手去抱住她,“晚晚,欢迎回家。”

再然后,白晚一侧脸,看到了站在那里的芦姝。

她只见过芦姝寥寥几面,基本没有什么印象,歪着头问钟朴,“女朋友?”

“不是不是,”钟朴慌忙挥手澄清道,“药铺里帮忙的小姑娘,我一起喊过来吃个饭。”

6

八月底的时候,在钟家做了十几年事的阿姨因为家中有事,选择辞职。

钟朴在药铺里随口说起这件事,让药铺主管打听一下有没有饭做得不错的阿姨的时候,一旁整理药材的芦姝抬起头来说:“钟先生,我去吧。”

“嗯?”钟朴有些微微吃惊。

“药铺也不算太忙,我每天还有空余时间,这里离钟家也不太远,我可以过去。”芦姝开口说道,目光期待地看向钟朴。

钟朴自然是觉得有些不妥的,走过去轻声问芦姝:“怎么?是这边工资不够开销吗?”

“不是不是,”芦姝赶紧摇头,大脑转动着找理由,“我……我没有什么朋友,闲下来会觉得……会觉得有些闷……”

钟朴思忖了片刻,继而点点头道:“行啊,你每天准备早餐和午餐即可,晚上我一般都在外面有应酬。这样吧,你也搬过去吧,住宋妈先前住的那间房……”

芦姝住在钟宅的第一天,便擦拭完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擦拭得尤其干净的,是装着钟朴照片的相框。

有他芝兰玉树的少年时期,有他在国外留学的那两年,也有他同白晚的合影,白晚冲着镜头笑得明媚张扬,他却连镜头都忘记看,目光落在白晚的肩头。

早餐芦姝熬粥。熬粥常需要小火慢煮,用筷子不断搅拌。

她每天早早起床,钟朴失眠的那些时日,她煮粥时加进去白莲;他若是风热感冒,她按照《医余录》所说,用干薄荷15克、粳米100克、冰糖适量,熬上一碗薄荷粥;哪阵子酒喝得多,芦姝煮粥时,会用上白术和枸杞,健脾养胃……

钟朴偶尔一句不经意的称赞,能让她高兴整整一天。

入冬的时候,白晚常常咳嗽,痰多胸闷,偶有血迹。

钟朴给她抓药,桃仁10克、丹参10克、紫苑10克、半夏10克、川芎6克、补骨脂10克。

他亲自煎药,芦姝在一旁帮忙,在炉子上用文火熬制,盯着眼前翻滚的药汁,时间将至,火候恰好。窗外是鹅毛大雪,掀开锅盖的时候,房间里氤氲着白汽和药香。

倒出药汁,过滤,用瓷碗盛了,放在保温的提盒里,踩着积雪,给白晚送去。

芦姝走在他身旁,双手举高,撑着伞。

雪纷纷扬扬,即便是撑着伞,还是会落在两人的发丝和睫毛上。芦姝看向钟朴的时候,会微微有些恍惚,好似他与她已到了垂垂老矣的耄耋之年,他还是他,她还是她,他们还是他们。

“钟先生……”芦姝忽然开口唤他。

“嗯?”钟朴侧过头来,看了看身旁的女孩。

这一看,有些微微吃惊。

算起来,芦姝来到万芝堂已经四年有余,在他的脑海中她一直是那个矮小单薄的小姑娘。

好像今日,因为距离近,他才认真打量了她几眼。

她已经出落得高挑,不似当年那般单薄、眉目寡淡,虽不出众,倒也算是个好看的姑娘。

若是往日,他的目光但凡落在芦姝身上一秒钟,她便已是慌了神,紧张局促。

然而那日,同钟朴这样并肩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开口道:“钟先生,今天是我的生日。”

“噢?”钟朴点头,“你是冬至生的?一直没听你说起过。”

芦姝轻轻“嗯”了一声。

“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我让老张带你去……”

“钟先生,”芦姝扬起脸看向他,眼神清亮,“我想你陪我吃顿饭。”

钟朴微微一愣,继而爽快地笑了几声,“好说好说,就今晚,我把晚上的局推了。”

晚上钟朴来接芦姝,她穿的是存了好久的钱买下的那件白色大衣,头发挽在脑后,略施粉黛。

钟朴带她去吃西餐,红酒牛排,她第一次吃,不会切,钟朴细心地给她切好。

芦姝酒量不好,半杯红酒下肚已是微醺,灯光里看向钟朴,“钟先生,这些年来我……”

想了想,又把它咽下,转而说另一件事:“钟先生,我报考了中医学院的自考,已经拿到了录取通知,可能会先离开一阵子。”

钟朴有些吃惊,“怎么?在这里做得不开心?”

“不是,”芦姝飞快地摇头,“我想……我想多学一点东西。”

坦白来说,芦姝心中知道万芝堂待她不薄,日常也好,薪水也好,因为有钟朴的关照,都妥妥帖帖。

然而芦姝亦看到,西医盛行,中药行一日不如一日。她甚至隐约地预感到,此后可能要面临重大的转折与困难。

她爱上的,是一个相差甚远而光芒万丈的人。

她不愿做菟丝花,她亦想长成参天大树,想有朝一日,他的目光亦能落在她的身上,想若是风雨来的时候,自己有力量同他并肩而立。

7

芦姝这一走,就是五年。

和同班同学相比,她的底子好很多,又勤勉踏实、通读医药古籍、有过实地采摘、在万芝堂已有过丰富的经验,再加上系统的中药学专业训练,在中药生产、鉴定、研制和开发方面,都做出过不俗的成绩。

五年中,无意或是刻意,她断了同钟家以及万芝堂的联系。

偶尔从小报上,可以获得些许钟朴或是白晚的信息。

最近一次看到,是白晚复出的新电影发布会上,钟朴手捧大簇鲜花真情告白,两人恋爱坐实,还登了照片,看上去真是天作之合、极其般配。

小报上还写了现场的趣事,钟朴深情告白献上花束的时候,白晚狡黠一笑,问:“为何不是玫瑰?”

钟朴开口道:“这是杜若……”

“我不要杜若,”白晚一挑眉,“我不管,我要玫瑰。”

“你等着。”钟朴转过身去,挨个儿鞠躬,把发布会席上每人桌子上的玫瑰收集在手中。

白晚粲然一笑。

而那簇杜若被丢到一旁的角落里,没有人在意。

芦姝看这条报道的时候,并不觉得难过,反而还有些平静的欢欣。

钟朴同白晚争执时,曾说过:“我又不是圣人,怎么会希望你过得幸福?我巴不得你贫穷孤独,夜里醒来时,想的都是我的好。”

这是钟朴的爱,不是芦姝的。

她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着他。

她希望他能获得所爱之人的回应。

第五年的时候,系里的老师帮忙联系,芦姝得到了一个到新加坡中央医院工作的机会。

她苦练英语,准备各种手续材料。某天深夜里,忽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那电话,竟是白晚打来的。

“我在车上要同钟朴分手,他……他不同意,我们起了争执,我要下车,便去夺他的方向盘……当时是在高速公路上,方向盘失了灵……医院,现在在医院……我没事,钟朴护住了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还在抢救,芦姝,你能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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