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02日 星期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1,712,307.64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94,261,642.3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26,164.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6,079,045.96元,减已分配2017年红利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914,524.07元。

2018年度公司拟以2018年末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3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3,535,787.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钢结构建筑及围护系统的设计、制作、施工和工程服务,是集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于一体的业务经营模式。公司产品体系包括传统钢结构产品和装配式建筑产品。

传统钢结构产品体系

1、轻型工业厂房、仓库等的工业建筑体系(轻型钢结构)

2、写字楼、商业用房、民用建筑的商业建筑系统(多高层重型钢结构)

3、机场航站楼、火车站、文化体育场馆等的公共建筑系统(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产品)

装配式建筑产品体系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的研发和推广,并形成了PSC住宅体系、公寓体系、学校体系、医院体系、办公楼体系五大产品体系,该体系兼顾了钢结构和混凝土两种结构材料的优点,形成独特的全结构体系,其“全系统、全集成、全装配”的技术特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公司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主要采取“直营EPC工程总承包”和“成套技术加盟合作”两种模式同步推广。

业绩驱动因素:

1、宏观政策驱动

1)国家深入推进建筑业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践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为钢结构发展带来了较好发展契机。2)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助推钢结构行业的发展。3)基础投资及经济带战略的推进等及相关政策为钢结构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会。4)国家《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等诸多支持民企发展政策出台,为民企尤其是民企上市公司在多渠道融资、公平市场竞争等方面带来更多便利。

2、战略转型升级

在传统业务领域,公司积极抓住细分市场发展机遇,实施高端定位战略,积极提升公司业务。公共建筑领域,公司主要抓住铁路、机场、城市轨交及文化体育场馆等细分市场的投资机遇;在工业建筑领域,公司主要定位于环保、新能源、物流仓储等战略新兴行业的高端客户,如公司承接了京东商城、苏宁、菜鸟物流等知名电商及吉利汽车、广汽丰田等车企的多个项目,通过与这些高端客户建立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工业建筑业务承接。

在新业务发展方向,公司积极发展绿色集成建筑业务,推进公司建筑工业化发展进程。自2010年起进军绿色集成建筑领域以来,公司在原有钢结构业务的基础上,整合建筑物结构系统、楼面系统、墙面系统和功能系统,开发了精工自有的绿筑PSC集成建筑体系。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与其他建筑结构相比,钢结构建筑具有自重轻、强度高、工业化程度高、施工周期短、循环利用率高、节能环保等优点。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钢结构行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基础设施、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及设施、大跨度桥梁、高耸塔桅、海洋工程及能源工程建设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钢结构制造、安装技术总体已达到国际水平,产业规模与钢铁行业同列全球第一。

虽然我国建筑钢结构在近年来从产量和应用领域来看都有大幅提高,但钢结构用钢量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例一直在4%-6%浮动,钢结构用钢量占建筑用钢的比例约为9%-11%,而钢结构产值占建筑总产值的比例仅为2%-3%,与主要发达国家50%以上的比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指出,目标到2020年钢结构用钢占建筑用钢比例从2015年的10%提升到25%以上;加快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力争钢结构用钢量由目前的5,000万吨增加到1亿吨以上。因此钢结构建筑在我国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1、绿色建筑的发展助推钢结构行业的发展

自2016年《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发布以来,随后我国31个省份/直辖市政府均针对装配式建筑颁布具体的实施意见、规划和行动方案,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供强力政策保障。总体目标如下:

2020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达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20%以上)

2025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达30%

2015年我国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仅为2.7%,经过几年快速发展,2018年我国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约为1.9亿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仅为9%,仍有巨大提升空间。

2、基础建设的投资提升钢结构的市场需求空间

2019年政府报告指出:2019年预计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左右,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灾害防治、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创新项目融资方式,适当降低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用好开发性金融工具,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国际“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促进国内建筑企业走出国门。国内继续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制定西部开发开放新的政策措施、落实和完善促进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改革创新举措。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将有效拉动基础设施投资。

3、公司资质及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钢结构行业龙头企业,凭借为客户提供系统化、集成化的能力以及更为完善的产业链、更为丰富的产品线及更加专业规范的服务,承接了包括国家体育场“鸟巢”工程、北京新机场航站楼、港珠澳大桥香港旅检大楼、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101层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小蛮腰”(广州新电视观光塔)等多项国家或地方标志性建筑,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所做的建筑钢结构产值排名,公司一直居于行业前茅。

钢结构行业最主要的资质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壹级、贰级、叁级。同时,为推动绿色施工和建筑节能减排,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探索解决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在承揽工程过程中存在的市场发包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住建部于2014年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试点,公司为首批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之一。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中国金属围护系统承包商资质证书。

公司已取得由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的环境、质量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业经评审并符合相关标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精功集团与中建信控股集团在精工控股的股东层面持股比例比较接近(中建信控股集团是由精工控股、精工钢构管理层控制的公司司),同时精功集团对精工控股管理层给予了充分的授权,因此精工控股的管理层在企业经营中具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完成了“15精工债”回售及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3。

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完成了“17精工01”2018年度利息支付工作,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5。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14日,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5精工债与17精工01跟踪评级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15精工债与17精工01跟踪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业务承接122.7亿元,创历史新高,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1亿元,同比增长32.11%,实现净利润1.82亿元,同比增长192.98%,总资产133.14亿元,增长了15.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亿元,同比增长58.75%,每股收益为0.11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余额1,767,428,241.56元,上期余额1,888,662,555.16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余额4,526,114,109.75元,上期余额3,486,052,602.86元;“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本期余额8,998,390.2元,上期余额2,352,000.00元;“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本期余额8,760,045.15元,上期余额18,274,200.00元;单列“研发费用”,本期293,212,871.52元,上期236,644,538.44元。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1、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结构”);

2、浙江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锐”);

3、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建筑”);

4、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工”);

5、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

6、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建筑系统”);

7、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工”);

8、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紧固件”);

9、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拜特”);

10、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精工”);

11、SINGAPOREJINGGONGSTEELSTRUCTU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精工”);

12、Purple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公司”);

13、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国际钢结构”);

14、AmericanBuildingsCompanyAsia,L.P.(以下简称“美建亚洲”);

15、浙江精工钢结构(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澳门”);

16、武汉精工楚天新型墙体围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墙体”);

17、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钢”);

18、精工工程(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工程”);

19、ASIABUILDINGS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亚洲建筑系统”);

20、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

21、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派建筑”);

22、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

23、芜湖美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美建”);

24、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设计院”);

25、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工绿筑”);

26、绍兴绿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绿筑”);

27、精工钢结构巴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精工”);

28、精工钢结构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精工”);

29、精工钢结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工”);

30、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工”);

31、精工国际钢结构(沙特阿拉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特精工”);

32、上海精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捷”);

33、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投资”);

34、上海美建致美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美”);

35、石河子市长江精工文体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精工”);

36、绍兴市瑞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瑞豪”);

37、云之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之筑”);

38、JINGGONGSTEELNEWZEALANDCO.,LTD(以下简称“新西兰精工”);

39、河北绿筑集成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绿筑”);

40、绍兴绿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绿杉”);

41、浙江诺派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诺派”)

42、INNOBRIDGEBOSTONLLC(以下简称“波士顿”)

43、绍兴精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筑”)

44、JINGGONGGONGYE(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精工工业泰国”)

45、雄安绿筑智能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绿筑”)

46、绍兴柯桥新桥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柯桥投资”)

47、浙江精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筑”)

48、望都宏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都宏鑫达”)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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