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 星期六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7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忠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世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选举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张红曼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忠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主席,选举陈松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副主席,选举唐晓峰先生、张红曼女士、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彭颖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选举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陈松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选举赵世君先生、张红曼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松杰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周顺松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君女士、曹军先生、张旗升先生、范立明先生、卢宜红先生、唐杰先生、周顺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杨兆龙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玮良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李孟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为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7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麻斌怀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任期为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2020 年1 月16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2020 年2 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 董事长:张忠良先生

2. 董事会成员:张红曼女士、陈松杰先生、唐晓峰先生、陆君女士、杨兆龙先生、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独立董事)、彭颖红先生(独立董事)

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

主席: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独立董事)、张红曼女士

(2)战略和投资委员会

主席:张忠良先生

副主席:陈松杰先生

委员:张红曼女士、唐晓峰先生、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席:彭颖红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独立董事)、陈松杰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张红曼女士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 监事会主席:麻斌怀先生

2. 职工代表监事:范百先先生

3. 监事会成员:范红枫先生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 总经理:陈松杰先生

2. 副总经理:陆君女士、曹军先生、张旗升先生、范立明先生、卢宜红先生、唐杰先生、周顺松先生

3. 董事会秘书:周顺松先生

4. 财务总监:杨兆龙先生

5. 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

(1)内审负责人:周玮良先生

(2)证券事务代表:李孟良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张忠良先生(董事长),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7日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硕士学历。1990年创业并创立慈溪市高王电子器材厂厂长。现任兴瑞科技董事长、宁波哲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慈溪中骏执行董事、宁波中瑞董事长、无锡瑞特执行董事、苏州中兴联执行董事、东莞中兴瑞执行董事、香港兴瑞董事、宁波中骏森驰董事长、宁波马谷执行董事、苏州马谷董事长、臻品臻爱执行董事、湖北中骏森驰执行董事、创天昱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兴锻董事长、宁波瑞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中兴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兴瑞中国董事、CPTKK董事长、CPTS董事、香港马谷董事、宁波精进执行董事、苏州韩倍达董事长、CPT International董事、DGF董事、宁波瑞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瑞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威海市圣儒文化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宁波瑞辉执行董事、浙江惟精新材料董事、新加坡瑞境董事、上海享瑞董事、南京美均监事。

截至目前,张忠良先生直接持有兴瑞科技506,860股,通过宁波哲琪间接持有兴瑞科技72,259,670股,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1,101,658股,通过和之琪间接持有兴瑞科技374,228股,通过和之兴间接持有兴瑞科技2,434,217股,通过和之智间接持有兴瑞科技465,059股,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兴瑞科技77,141,692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26.2030%。

张忠良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控股股东宁波哲琪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另一控股股东宁波和之合为张忠良先生之妻张华芬、之女张瑞琪、之子张哲瑞共同控制的企业,张忠良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4.0024%的出资份额,公司另一5%以上股东宁波瑞智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忠良先生之弟张忠立,除此之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红曼女士(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1996年进入慈溪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进入兴瑞有限工作。曾任上海九思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微净界执行董事、中兴马谷技术株式会社监事、杭州亚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中兴联董事、无锡瑞特董事、Welgrow Profits Inc董事。现任兴瑞科技董事、和之琪执行事务合伙人、和之智执行事务合伙人、臻爱环境执行董事兼经理、臻爱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中骏森驰董事、宁波森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创天昱董事、杭州新财资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中瑞副董事长、香港马谷董事、Asia Treasury Management Institue Limited(亚洲财资管理学会有限公司)董事、CPT董事、CPT International董事、CPTKK监事、宁波马谷监事、宁波瑞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香港中骏森驰董事、新加坡瑞境董事。

截至目前,张红曼女士通过和之琪间接持有兴瑞科技11,897,793股,通过和之智间接持有兴瑞科技2,319,043股,合计间接持有兴瑞科技14,216,836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4.8291%。除此之外,张红曼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松杰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7月生,硕士学历。1990年9月进入浙江中兴工作;2001年进入兴瑞有限工作,历任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兼任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现任兴瑞科技董事及总经理、宁波中瑞董事及总经理、宁波中瑞开发区分公司负责人、兴瑞科技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慈溪中骏总经理、和之瑞执行事务合伙人、和之兴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陈松杰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6,623,994股,通过和之兴间接持有兴瑞科技4,836,477股,合计间接持有兴瑞科技11,460,471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3.8928%。陈松杰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唐晓峰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02月08日生,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任上海汽车技术中心整车集成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泛亚汽车技术中心底盘及动力总成集成部总监,2007年6月至2011年7月任上海汽车乘用车技术中心项目管理部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任泛亚汽车技术中心前期车辆开发部总监,2013年8月至 2015年2月任上海汽车商用车技术中心整车集成部总监,2015年3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人,2019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唐晓峰先生具备25年上汽集团工作经验,汽车行业人脉极广。历任上汽通用泛亚汽车底盘及动力总成部总监(29岁,上汽通用最年轻总监)、前期车辆开发部总监;上海汽车整车集成部总监、底盘部总监、项目管理部总监、英国技术中心院长助理;上汽商用车整车集成部总监。参与过上海汽车集团下属所有乘用车品牌(除大众、斯柯达以外)的整车研发;负责上汽通用汽车从成立(1997年)到2016年为止,绝大多数车型的底盘、动力总成集成系统开发工作。负责上汽通用、上海汽车、上汽商用车多个车型平台的整车架构设计和前期工程研发(雪佛兰赛欧,英朗,GL8,荣威550,A架构,大通G10,D50等等)。负责上汽通用的先进技术研发工作。荣获201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汽车工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2010年)、中国汽车工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04年)获得者;上海汽车优秀工程技术带头人;上汽专家型工程师。2011年开始兼职担任上汽投资公司特聘专家委员,负责投资项目技术评审。2015年3月开始正式负责上汽创业投资公司投资业务,前后投资了60个项目,其中10个上市公司,(4个创业上市,5个主板上市,1个科创板上市)。主要负责的项目有德尔股份(300473),凯众股份(603037),金麒麟(603586),金力永磁[300748],科华控股[603161],伯特利[603596],宁德时代[300750],科创板001号上市公司晶晨股份[688099]等等。

唐晓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陆君女士(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4月生,硕士学历。1987年8月至1990年9月任浙江慈溪兴业集团公司设备科文员,1990年10月至1991年2月任浙江慈溪太阳公司质检副科长,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任浙江慈溪太阳公司输纱器组立部长,1995年6月至1997年4月任浙江慈溪腾飞仪器厂项目经理,1997年5月加入浙江中兴,2001年12月进入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历任品保部经理、装配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12月至今任兴瑞科技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兴瑞科技董事。现任兴瑞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陆君女士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1,177,344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3999%,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杨兆龙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9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1年至2000年任西北铝加工厂财务处会计、科长、副处长;2000年至2002年任宁波兴业复合电子铜带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2年加入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16年9月任兴瑞科技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慈溪瑞家监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兴瑞科技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兴瑞科技董事、财务总监、苏州中兴联监事、宁波中瑞监事、无锡瑞特监事、东莞中兴瑞监事。

截至目前,杨兆龙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790,502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2685%,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3月16日生,毕业于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统计专业,博士学历,教授。1990年至1994年,担任辽东学院会计学院团委书记;1997年至1998年,担任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8年至2008年,担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会计系主任;2008年至2014年,担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会计学院执行院长;2014年至今,任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担任教授。2007年至2014年,担任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至2013年,担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9月至2016年6月,担任龙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0月至2017年6月,担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担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2017年2月,担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上海泰昌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16日至今,担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世君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英敏之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06月07日出生,新加坡国籍,毕业于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Los Angeles(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研究生学历,CFA(特许金融分析师)职称。1986年5月-1986年9月,担任Taxas Instrument Singapore工程师,1988年8月-1989年1月,担任Netband Technology工程师,1989年1月-1990年6月,担任Singapore Telecom客户经理,1990年6月-1992年3月,担任Information and Technical Services营销经理,1992年4月-1992年5月,担任Information and Technical Services总经理,1992年5月-1997年7月,担任Vannet-Cybercom Communications董事总经理,1997年7月至今,担任UOB Venture Management PteLtd/Singapore董事总经理/总裁,2004年4月至今,担任优欧弼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10日至今,担任兴瑞科技董事。

除此之外的其他兼职情况如下:

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彭颖红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2004年9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9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国家纳米技术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董事长;2005年8月至2011年5月,担任新加坡China Precision Technology Ltd.独立董事;2005年至今,担任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担任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5日至今,担任南京凯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兴瑞科技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新加坡研究生院院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国家纳米技术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兴瑞科技独立董事、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凯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纳米技术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颖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麻斌怀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89年8月至1991年9月任凌云无线电厂会计;1991年10月至2000年4月任深圳宝凌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0年5月至2000年7月任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财务科长;2000年8元至2002年3月任宁波伟特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浙江中兴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宁波中骏上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广东中骏上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任江苏中兴西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中骏汽车零部件(湖北)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至今历任苏州马谷光学有限公司监事、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宁波精进的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宁波瑞石的监事;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25日任慈溪瑞家的监事;2016年6月至2018年8月任浙江瑞哲的监事;2010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东莞中兴监事;2010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东莞兴博监事;2011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无锡瑞特监事;2016年8月至今历任深圳韩倍达监事、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浙江中兴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苏州广明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月至今担任创天昱(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6月20日至今担任宁波瑞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兴瑞科技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麻斌怀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790,502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268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范红枫先生(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5月生,本科学历。1984年12月至1985年12月任浙江省慈溪市司法局办公室文书,1986年1月至1995年8月任浙江省慈溪市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8月至2019年2月任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律师、管委会主任。2003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慈溪市杭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1月至2017年4月,任慈溪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兴瑞科技监事、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红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范百先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02月11日生,毕业于慈溪电视大学,本科学历。1978年09月至1989年05月任慈溪长河塑料公司车间主任,1989年06月至1996年11月自主创业成立慈溪长河东风塑料五金厂,任厂长,2001年12月进入兴瑞有限工作,现任兴瑞科技成型制造部高级经理。

截至目前,范百先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1,194,163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4056%,宁波和之瑞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百先先生为宁波和之瑞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1、陈松杰先生(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7月生,硕士学历。1990年9月进入浙江中兴工作;2001年进入兴瑞有限工作,历任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兼任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现任兴瑞科技董事及总经理、宁波中瑞董事及总经理、宁波中瑞开发区分公司负责人、兴瑞科技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慈溪中骏总经理、和之瑞执行事务合伙人、和之兴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陈松杰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6,623,994股,通过和之兴间接持有兴瑞科技4,836,477股,合计间接持有兴瑞科技11,460,471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3.8928%。陈松杰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陆君女士(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4月生,硕士学历。1987年8月至1990年9月任浙江慈溪兴业集团公司设备科文员,1990年10月至1991年2月任浙江慈溪太阳公司质检副科长,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任浙江慈溪太阳公司输纱器组立部长,1995年6月至1997年4月任浙江慈溪腾飞仪器厂项目经理,1997年5月加入浙江中兴,2001年12月进入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历任品保部经理、装配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12月至今任兴瑞科技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兴瑞科技董事。现任兴瑞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陆君女士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1,177,344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3999%,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曹军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1月生,专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任四川省通工汽车厂,担任装配技术员、汽车电气技术员、汽车装配质量总检;1995年9月至2006年2月,历任TKR(日系企业)制造现场系长、品质管理课长、部门副经理、经理。2006年2月加入东莞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历任东莞中兴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东莞中兴、东莞兴博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东莞中兴瑞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兴瑞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军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1,103,999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3750%,宁波和之瑞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曹军先生为宁波和之瑞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旗升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无锡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副课长,2002年12月至2004年9月任富士康精密组件产品开发课长,2004年9月加入苏州中兴联,历任苏州中兴联市场经理、技术经理、技术副总、运营总监,总经理,2020年1月起至今任兴瑞科技供应链管理本部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兴瑞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旗升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521,395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1771%,宁波和之瑞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旗升先生为宁波和之瑞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范立明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5月生,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6年5月任青海齿轮厂设备科员、科长,1996年6月至1997年5月任樱花卫厨有限公司技术员,1997年6月至2004年5月任富士康电脑接插件(昆山)有限公司课长,2004年6月加入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技术经理、制造部经理,生产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范立明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824,141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2799%,宁波和之瑞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立明先生为宁波和之瑞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卢宜红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09月14日生,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12月至2003年02月任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生管部经理职位,2003年03月至2010年06月任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装配制造部经理职位,2010年07月至2011年03月任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CHO助理、SAP副总监职位,2011年03月至2011年12月任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位,2012年01月至2019年12月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总监职位,2020年01月至今,任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位。

截至目前,卢宜红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395,251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1343%,卢宜红先生为宁波和之瑞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唐杰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有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1月27日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学历。2001年12月至2009年12月兴瑞有限宁波公司生管部经理职位,2010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兴瑞科技宁波公司运行副总监兼运行管理部经理职位,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兴瑞科技市场副总监兼宁波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职位,现任兴瑞科技市场副总监兼越南公司总经理职位。

截至目前,唐杰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504,576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1714%,宁波和之瑞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唐杰先生为宁波和之瑞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周顺松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12月生,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任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经管专员,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任上海莫仕连接器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2004年8月加入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历任工业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子公司总经理、经营企划部总监,兴瑞科技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7年8月任无锡瑞特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兴瑞科技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9月至今任兴瑞科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周顺松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630,720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2142%,宁波和之瑞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顺松先生为宁波和之瑞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杨兆龙先生(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9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1年至2000年任西北铝加工厂财务处会计、科长、副处长;2000年至2002年任宁波兴业复合电子铜带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2年加入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16年9月任兴瑞科技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慈溪瑞家监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兴瑞科技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兴瑞科技董事、财务总监、苏州中兴联监事、宁波中瑞监事、无锡瑞特监事、东莞中兴瑞监事。

截至目前,杨兆龙先生通过和之瑞间接持有兴瑞科技790,502股,占兴瑞科技总股本的0.2685%,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周玮良先生(内审负责人,非高管),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10月30日生,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大专学历;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习;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进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财务总监课程进修。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任东至电脑培训中心教师,2000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上安鸿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东莞中兴电子有限公司会计、财务课长、财务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目前担任兴瑞科技经营企划部副总监。

截至目前,周玮良先生通过和之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8%,周玮良先生为宁波和之智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玮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玮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李孟良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非高管),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3月17日生,毕业于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任宁波万仕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3月至2016年1月任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3月加入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

李孟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孟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孟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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