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钟声 | 民主竟然由钱主——美式民主痼疾难除
究竟要钱主,还是要民主?美国社会很应该求解这个问题。不过,美国一些政客的心里,早就揣着一个见不得阳光的答案:民主是幌子,钱主是里子。
“要赢得选举,需要两样东西,一是金钱,第二个我就记不得了。”100多年前美国竞选专家马克·汉纳的话,不仅道出了当初的真相,而且至今依然不断被事实所证明。较近的一例,就是2020年美国大选,纷呈的乱象仿若政治悬疑剧,但其惹眼的“吸金”桥段并无丝毫悬念——总统和国会选举总支出高达140亿美元,是2016年大选总支出的2倍多,甚至高于数十个经济体2020年全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据美国媒体报道,排在前10位的捐款者捐款额超过6.4亿美元。从民主、共和两党总统提名人筹集资金情况看,小额捐赠占比都不及一半。种种数据表明,美式民主如同富人阶层的“独角戏”。
一系列颇具美国特色的政治怪象,揭示了“钱主政治”的运行逻辑。在“政治筹款市场”上,筹款能力成为判断美国政客前途的一项硬指标,有时是首要指标,人们甚至形象地把总统任职时间称为“华盛顿定价最高的单一商品”。据报道,一些美国国会议员用在筹款上的时间,竟与用在立法工作上的时间相差无几,每天可以长达5小时。在国会山任职超过20年的前联邦众议员詹姆斯·莫兰坦承:“金钱是美国政治的一大瘟疫,扭曲了政治过程,富豪拥有不成比例的政治影响力。”新加坡学者马凯硕的评论更加一针见血:“美国已不再是一个民主国家,而是一个财阀国家,有一个‘1%人所有、1%人所治、1%人所享的政府’。”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权钱交易”在美国完全可以披上合法外衣。美国最高法院2010年的一纸裁决,为公司和团体通过“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不受限制地输出政治献金开了绿灯,随后又于2014年裁定对个人竞选捐款也不设上限。美国最高法院美其名曰:政治献金是一种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现实中,常常出现一家企业同时向两党下注的情况,这不是要随心所欲地表达自相矛盾的“立场”,而是为了对冲“风险”,防止断了政治渠道。表面上看,美国各路“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募集资金为候选人或政党造势时,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捐款给候选人团队,也不能与候选人及其竞选委员会有合作关系;但事实上,这套运行成熟的“外围”助选体系,一定能使政治受益者明白自己“该感谢谁”。这般显而易见的“合法腐败”在美国长期备受争议,而那些偶尔被修修补补的相关法律,则更像是掩人耳目的装饰。
在“钱主”的美国,普通民众的民主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证吗?早在美国建国之初,《独立宣言》主要起草者托马斯·杰斐逊就担心,贵族金融阶层如果在政府中拥有不成比例的影响力,将侵蚀美国民主。从今天的现实看,依然是无以解忧。《纽约时报》社论指出,几十年来,美国富人越来越有钱,而现有规则让政客们更容易利用这些财富,其结果是“政客们越来越受资助者的制约”。政治学家马丁·吉伦斯和本杰明·佩奇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证明,即使是广受欢迎的政策,只要美国富人群体不喜欢,他们就能成功阻击。
美国一些政客竟然毫不羞愧地在世界各地兜售这套完美诠释“金钱至上”的玩法,甚至把它作为衡量他国政治制度优劣的尺子,岂不贻笑大方。
必须指出,有“钱主政治”在,就没有真民主在。既然用“钱”取代了“民”,美式民主就谈不上是真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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