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岛乘游船,因颠簸致腰部骨折,游客诉旅行社获赔18万元
泰国新加坡 印度尼西亚
咖喱肉骨茶 印尼九层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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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长假将至,这首歌一定激起了大家想要出游的心,然而崔先生却因为在泰国普吉岛旅游,乘坐游艇扭伤了腰,那么旅行社该赔偿吗?
案 情
崔先生带家人随团前往泰国普吉岛游玩,在乘坐游船时,因游船颠簸,导致崔先生腰部受伤,回国后被确诊为腰部骨折,并进行了手术。近日,崔先生将接团的两家旅行社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在抵达普吉岛的第二天,崔先生一家按照行程安排,跟团一起前往斯米兰岛游玩。返程时,因为游船剧烈颠簸,崔先生突然感觉腰背部剧烈疼痛,家人赶紧通知导游要求停船。在其他团员的帮助下,崔先生被安排平躺在地,并在上岸后送往医院检查。因为腰部不适,接下来四天的行程,崔先生只能躺在酒店房间内度过。
回国后,崔先生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腰部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出院后,崔先生一纸诉状将两家旅行社告上法庭。
庭审中,崔先生指出,旅行社在上游船前并没有告知游船可能存在的风险。此外,事发时天气状况良好,海面风平浪静,是游船驾驶员为了寻求刺激,才故意大幅度转弯,使得游船发生颠簸,并最终导致自己受伤。
崔先生对腰部伤情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机构认定,崔先生已经构成十级伤残,但此次骨折同崔先生本身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也存在一定关系。
拿到鉴定结果后,旅行社方面表示,崔先生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自己的病史,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这才导致导游在安排相应活动时,没有考虑到崔先生身体的特殊情况,从而发生意外,因此崔先生本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宣判,判决旅行社赔偿崔先生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8万余元。“崔先生本身的疾病并非骨折的直接诱因,也不是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承办法官解释道,旅行社的赔偿责任不能因此而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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