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乃明:正嘉之际明朝对葡外交之确定——以丘道隆《请却佛郎机贡献疏》为中心
摘要:正嘉之际是中葡两国实质交往的第一重要阶段,这期间葡使来华,谋求建立与中国的通商贸易关系。面对素未闻知的全新外交对象,明朝亦开始了对葡外交的探索过程。在此过程中,奏呈《请却佛郎机贡献疏》的丘道隆是一位举足轻重的关键人物。丘道隆从道义原则和现实利害两个方面建议拒绝葡萄牙人的“封贡”请求,勒令葡归还业已侵占的马六甲疆土,从而为明朝处理早期中葡关系提供了可资参照的决策思路。此后出台的明朝对葡政策,大体依循了丘道隆的建议,是对丘道隆奏疏的最终落实。
葡萄牙是新航路开辟后与明代中国直接交往的首个欧洲国家,而正德、嘉靖之际中葡之间发生的贸易、政治联系,又被认为是明代中葡关系的第一重要阶段。明朝对葡交往的主客定位、决策思维以及外交政策的最后确定,不仅考验着明代中国应对全新外交对象的智慧和能力,而且对嘉靖以后的明朝对葡外交,乃至明清中国对欧洲外交的发展演变无不产生重要影响。在明代中葡关系的这一重要阶段,丘道隆无疑是一位举足轻重的关键人物。当葡萄牙人侵占马六甲并派遣使团出使中国、要求中国开放对葡贸易的时候,正是监察御史丘道隆上疏朝廷,建议拒绝葡萄牙人的“封贡”请求,勒令归还业已侵占的马六甲疆土。丘道隆的《请却佛郎机贡献疏》不仅引起其他朝臣的共鸣呼应,而且为明朝处理对葡关系提供了可资参照的决策思路。最早言及丘道隆奏疏的是《明武宗实录》,其后之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嘉靖《广东通志》、万历《广东通志》《焦太史编辑国朝献征录》《殊域周咨录》《名山藏》《明史》等,大都记载丘道隆首请处置佛郎机进贡之事。但与《明武宗实录》一样,上述各书所引丘道隆奏疏只是全部奏文的一少部分,自然影响其史料价值的完整呈现。笔者最近翻阅明清方志,偶得清康熙二十六年 (1687) 《上杭县志》所载丘道隆《请却佛郎机贡献疏》, 全文702字,迄今未见研究者征引利用。兹以这道我新发现的丘道隆奏疏,结合其他中外史料,力图还原正嘉之际明朝对葡外交的曲折历程,挖掘这道奏疏的史料价值。
一 丘道隆上疏前的明朝对葡方略
如以葡萄牙特使皮雷斯来华为标志,丘道隆上疏前的明代中葡关系似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皮雷斯来华前,中葡关系以自发的贸易联系为主,明朝尚无针对葡萄牙人的明确外交政策;皮雷斯来华后,中葡之间建立起正式官方联系,面对入贡请封而又恃强桀骜的所谓佛郎机人,明朝开始探索制定对葡方略。
公元1511年,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后,积极开拓通往远东各地的海上航线。根据葡萄牙印度总督阿尔布克尔克发回的报告,“葡萄牙当局很快便制定一个全面打入东亚的计划, 尤其是进军中华帝国” 。公元1513年6月,被誉为葡萄牙来华第一人的欧维士奉葡印总督之命,驾驶马来帆船,满载胡椒等物抵达广东屯门。因为广东当局不允许他们上岸或进入广州,欧维士等就在屯门与中国商贩交易,获利甚丰。次年春天,欧维士返回马六甲,声言中国“无所不有”,到处充满发财机会,“将香料运到中国去,所获得利润与载往葡萄牙所获的利润同样多”,而将中国丝缎、珍珠、帽子等运到马六甲,“可获利三十倍”。此后,不断有葡萄牙商人为中国财富所吸引,频频来到广东沿海。如公元1516年初,为葡萄牙远征军服务的意大利人拉斐尔·佩雷斯特罗,率领30名葡萄牙人和马来人,乘坐一艘中国帆船,满载各种货物前往广东,获利在20倍上下。这些早期来华的葡萄牙商人以屯门为贸易据点, 屯门也因此被他们称为“贸易之岛”。
在葡萄牙人进入广东屯门,谋求与中国展开贸易的时候,明朝也正经历对外贸易政策的较大调整。由于贡舶贸易日趋衰落,加之地方连年用兵,两广财政出现困难。因此从正德三年 (1508) 起,广东就对来华番舶实行十分抽三的抽分制度。这一制度虽然增加了广东的地方财政收入,但也加大了因番舶蜂至而带来的管理难度。正德九年 (1514) ,广东参议陈伯献上奏朝廷,希望对外来商舶加以管控。他说:“岭南诸货,出于满剌加、暹罗、爪哇诸夷。计其产不过胡椒、苏木、象牙、玳瑁之类,非若布帛菽粟民生一日不可缺者。近许官府抽分,公为贸易,遂使奸民数千驾造巨舶,私置兵器,纵横海上,勾引诸夷,为地方害,宜亟杜绝。事下礼部议,令抚按等官禁约番船,非贡期而至者即阻回,不得抽分,以启事端,奸民仍前勾引者治之。报可。”十年 (1515) 四月,巡按广东御史高公韶奏请“再申禁约,以杜后患” , 可见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到十二年 (1517) 五月,广东右布政使吴廷举“请立一切之法”, “命番国进贡并装货舶船榷十之二,解京及存留饷军者俱如旧例,勿执近例阻遏”。得到朝廷首肯,此一反复才算告一段落。
明朝对外贸易政策的这一调整,从根本上否定了“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的贡舶贸易原则。这种不问年份,不验勘合,来则抽分,税后贸易的做法,无疑给东来葡萄牙人提供了机会。据皮雷斯记载,在其出使中国之前,葡萄牙人已把胡椒、丁香、肉豆蔻、木香、阿仙药等运往中国。葡船一到屯门,“南头的首领就把消息送往广州,商人立即到来估计商品的价值并付关税……然后他们携带着由这种或那种物品组成的商货,各自回家……当地人肯定地说,从广州把商品输往那些岛屿的人,每十分可获利三分、四分或五分,中国人采取这种做法,以免国土被夺走,也为的是征收进出口商品的关税”。中国人从他们手中购买香料、象牙、锡、沉香木、浡泥樟脑、红珠、白檀、苏木和新加坡黑木,以及坎贝的玛瑙、鲜红羽纱、彩色羊毛布等。葡萄牙人则向中国缴纳关税,“胡椒付20%,苏木付50%,新加坡木付同样数目;估价完毕后,一艘船按总数交纳。其他商品付10%”。
作为葡萄牙特使的皮雷斯是于公元1517年8月15日抵达屯门的,护送他的舰队指挥官是费尔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 。在向南头备倭官通报其“基本目的是为护送葡萄牙国王派遣出使中国国王的使臣……大使携有永修和好的国书”后,费尔南受到热烈欢迎。但进入广州一事却被耽搁下来。苦等一月也未得到肯定答复的费尔南,遂径自率领两艘大船,直抵广州城下。使团翻译则按中国习惯撰写了佛郎机人愿为藩臣的表文,于是第一位来华葡使顺理成章地变成了请求封贡的朝贡使臣。如《明武宗实录》载:“佛郎机国差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请封并给勘合。”亲历其事的顾应祥也把皮雷斯来华视为“佛郎机国遣使臣进贡” 。
按照接待外藩贡使的惯例,皮雷斯一行被安排在了广州怀远驿。16世纪葡萄牙历史学家若昂·德·巴罗斯说:“这是城中最华丽的房子之一。城中达官贵人登门拜访。当地官员根据接待大使的规定,下令为他们提供一切。”但随着新鲜好奇的快速消退,一切都复归平静。朝廷迟迟没有批准使团进京,他们陷入了漫长的等待。从公元1517年9月进入广州,到公元1520年1月奉旨北上,皮雷斯在广州等待了将近两年半的时间。而护送皮雷斯的费尔南则在广东停留了整整一年,他于公元1518年9月离开屯门。
在广东居留期间,费尔南先是在广州城下驻泊,嗣因手下人员染病丧命,加之留守屯门的葡萄牙船只遭受海盗袭击,他才不得不返回屯门。巴罗斯说,费尔南在离开广州之前,曾经“派代理商及书记员带领商站的几个人逐渐以最优价格进行贸易。有人获准入城贸易”;又说费尔南“到过广州城,在那里将全部货物脱手” 。费尔南离开后,他的弟弟西蒙·德·安德拉德获得国王唐·曼努埃尔一世批准,开始中国之行。公元1519年8月,西蒙抵达中国,随行之四艘帆船也驻泊屯门。“因广州城的规定,不可再往前行。于是,他就地贸易。”
对于费尔南、西蒙兄弟的随行商船,广东方面采取了先抽分、后贸易的市舶政策。由礼部和内阁提出的对来华葡船抽分货物的建议,很快得到明武宗批准,使得最初来华的葡萄牙船只,不管是驶抵广州的,还是驻泊屯门的,都在抽分之后获得了正常贸易的机会。有关对葡船抽分的做法在中国文献中还有不少记载。如嘉靖初,汪《奏陈愚见以弭边患事》说:“正德十六年正月内,臣访据东莞县白沙巡检司巡检何儒称,其上年因委抽分,曾到佛朗机船。” 说明在正德十五年 (1520) ,何儒曾到葡船抽分征税。同一时期王希文《重边防以苏民命疏》称:“正德年间,佛朗机匿名混进,突至省城,擅违则例,不服抽分。”葡人抗拒抽分的行为在西方文献中也有反映。一封皮雷斯随员从广州监狱发出的信中写道:“受广州大吏之命前往贸易岛课税的官员奏闻国王说,他们某年某月前去收税,看见佛郎机携带武器,甚至装备火铳而来。他们不按章纳税。”有关葡人抗税的记载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明朝对葡抽分的存在。
与费尔南较为顺利的商业贸易相比,皮雷斯的朝觐之路可谓一波三折。对于皮雷斯的泛海来朝,总督两广军务都察院左都御史陈金肯定其为“慕义而来”,但因佛郎机国不见于《大明会典》,所以又吩咐有关部门,先将使臣安置驿馆,“待奏准方可起送”。正德十二年底,有关葡萄牙特使来华朝贡的报告送达北京,当时的武宗皇帝正陶醉于北巡的快乐之中,无暇顾及此事,甚至后来又有令其还国的诏旨。直到他们夤缘广东镇守太监,加之明武宗又起兴南巡,皮雷斯等才侥幸获得北上觐见的难得机会。
对于佛郎机朝贡的最初处置意见是由礼部和毛纪拟定的。毛纪是当时的内阁大学士。据《明武宗实录》记载,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的毛纪再兼东阁大学士并入阁办事,是在正德十二年五月初二 (1517年5月21日) ;同年七月加太子太保,兼文渊阁大学士。所著《密勿稿》中有一篇关于佛郎机的《揭帖》,是对礼部处置意见的票拟建议。结合《明武宗实录》正德十三年正月壬寅 (1518年2月11日) 条记事可知,广东方面的报告提交朝廷以后,交由礼部议处,毛纪再根据礼部意见票拟诏旨,确定了“照依先年巴西国 事例,行令本布政司将使臣人等以礼犒劳,抽分货物,量给价值”的初步意见。这反映了正德十二年底内阁对佛郎机来朝的基本态度。
毛纪的处置意见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不能确定佛郎机来使的真伪,担心因其假托诈冒、奸人勾引而引发骚动,“看得佛朗机国,《皇明祖训》并《诸司职掌》等书原无开载。洪武年间,太祖皇帝因南海诸蕃国地方,每年蕃舡往来进贡及买卖之人,多有诈冒不实,特命礼部置立勘合文簿,但遇彼国差来之人,俱要比对破墨,字号相同,方可听信。今本国虽称赍捧方物前来进贡,既非旧例该贡蕃国,又无来历堪信文书,一旦遽欲入贡请封,傥有假托诈冒情弊,或奸人闻风,因而仿效,往来勾引,致惹衅端,地方利害,关系不小”;二是闻得佛郎机在西洋一带恃强剽劫,担心一旦允其封贡,佛郎机将会有恃无恐,变本加厉,进而影响天下秩序的稳定,“传闻本国自恃强盛,经过满剌加国及苏门答剌国,皆行剽劫。若将来既受朝廷封命,给与勘合文书,不无愈肆奸计。且使海外诸国闻之,不得以自尽其敬顺之诚,其于事体,诚有未宜”。显然,毛纪《揭帖》是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分析了允许佛郎机朝贡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礼部和内阁的意见被武宗皇帝所采纳。正德十三年正月初二 (1518年2月11日) ,明武宗正式下诏,谕令佛郎机使臣还国,“其方物给与之”,算是回绝了葡萄牙方面的封贡请求。但皮雷斯等并未打道回府,而是留在广州等待机会。
从其后事情的发展进程看,朝廷的决策未得到执行,葡萄牙使团不仅没有离开中国,反而在两年之后北上进京。其间转圜的历史真相,西方史料没有记载,《明史》也只有佛郎机人“夤缘镇守中贵,许入京”一句话,看来他们走了宦官的门路。据嘉靖《广东通志初稿》, 这一时期的广东总镇太监有二人:“宁诚,字克敬,御马监太监,正德十一年至,十二年卒。王堂,字时升,内官监太监,正德十四年至,十六年回京。”如果宁诚真是卒于正德十二年, 那么这里的“镇守中贵”就只有王堂一人了。但实际上,宁诚在正德十三年底还在接受朝廷赏赐,继任者王堂在正德十四年二月才奉命调往广东。如此,则宁诚、王堂都有可能是葡萄牙人公关的对象。除此之外,佞幸江彬也起了重要作用。这从使团翻译亚三与江彬的密切关系中亦可窥出端倪。粤人黄佐说:“在毅皇帝时,佛郎机夷人假贡献以窥我南海,逆彬甘贿使侍上。”明季何乔远亦云,亚三“能通番汉,贿江彬,荐之武宗,从巡幸”。通过内部运作,他们让明武宗改变了主意。
公元1520年1月23日,皮雷斯等20余人奉命北上,5月到达南京。因为江彬的关系,葡萄牙使团在南京受到很好的接待。武宗皇帝经常与他们会面交谈,多次与皮雷斯下西洋跳棋,还邀请他们三次出席朝廷举办的宫廷宴会。朝鲜文献称:“皇帝凡出游时,如鞑靼、回回、佛朗机、占城、剌麻等国之使,各择二三人,使之扈从,或习其言语,或观其技艺焉。” 《明史》亦云“帝时学其语以为戏”,可见过从之密。皮雷斯被要求先行前往北京,在那里等候皇帝回驾。
二 丘道隆首请驱逐葡萄牙人
皮雷斯于公元1521年1月抵达北京,丘道隆吁请驱逐佛郎机的奏疏已经于此前上达朝廷。丘道隆,字懋之,号练塘,福建上杭人。正德九年 (1514) 进士,十年任顺德知县。在任时“严明果断,吏民畏服”“三载迁御史”。关于其迁职御史的具体时间,康熙《上杭县志》作正德十四年,《明武宗实录》作正德十五年四月,当以十五年四月为是。擢任甫半年, 即“首请逐佛郎机”。但《明武宗实录》却将其事置于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初五 (1521年1月13日) 。而细读此条内容,乃合丘道隆奏疏、何鳌奏疏、礼部覆议与武宗诏旨于一处,则丘道隆之上奏时间当早于这一天。首辅杨廷和有《请班师第二疏》,疏中写道:“近日佛郎机并满剌加、占城等国进来番文,事干地方,俱未见有处置。人情反复,不可不虑。”落款为“正德十五年九月十五日”。《明武宗实录》亦载杨廷和奏疏之节文,并将其改为“大学士杨廷和、毛纪言”,文尾以“不报”结束。“不报”二字常见于明代官书,意为皇帝对臣下奏疏不予批答。明武宗对杨廷和、毛纪奏言待以“不报”,说明到正德十五年九月中旬, 明朝尚未敲定其对葡政策。因此出现“人情反复,不可不虑”的堪忧局面,以致丘道隆等继续奏请。据此,丘道隆奏疏或上于正德十五年九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初五之间。收录于康熙《上杭县志》的《请却佛郎机贡献疏》乃其全文。兹录于下:
臣闻天子为天下之共主,义者赏而不义者诛,执之天下,截然无敢有违越者也。我祖宗混一天下,尤严于义不义之诛赏。故满剌加虽海外小彝,亦得通朝贡而诏封其国。盖在我固嘉其向义,在彼亦慕吾礼法,自永乐三年以后,朝贡往来未绝。近有彝人出佛郎机国者,未知是何种类,辄肆强梁,并吞本国,致本国王流落海上,遣人赴诉于陛下,盖望天朝正义示法,为其克复故土,哀痛迫切之情,不言可知。而佛郎机彝人,方且明言并吞之故,挟其所有以献,且为邀我封赏之计,罪状明白,在大义所不容,王法所必诛而无赦者。纵使蛮方事从末减,岂可受纳无择而遽封其国乎?譬之人家仆御,一旦为外侮侵夺,为主者弗能往申曲直,乃从而礼貌,或啖之以嗜欲焉,其失义损威甚矣。臣以为满剌加之难,在所当拯,佛郎机之恶,决不可长也。然此特举其事理之粗迹耳,若其隐忧伏祸,陛下固得而知之乎?臣尝备员广东顺德县知县,审知本彝桀悍狡诈,习于战争,自屯门航海而来。戈矛剑戟,铳炮弹射,精而且备,当时同事如暹罗等国诸彝,见之垂首丧气,莫敢谁何。今之来交通者无他,实以并吞势强,爰及中国,欲聚货财与得土地,志固不在小也。故今稍泊屯门,收藏拐诱子女,招纳亡命盗贼,擅立抽分事例,肆无忌惮。其在此者,复闻听信奸人拨置,欲讨广东属地,建屋以居。使此计得行,将来久住延蔓,招集无赖,不轨之谋,蓄而不发,则今日与之地者,乃自决外内之防,扰中国之渐,诚非细故也。况今天下根本空虚,四方灾异叠见,内治不足,衅端易启,若复纳无义强彝,授之以土,是内有攻心之疾,外益寒邪之侵,躯命殆不自免,岂但谓驱虎狼入鸡犬之域,而畜产受其伤耶?伏望陛下遏萌杜渐,下令廷臣集议,将佛郎机彝人明示顺逆,却其贡献,驱之南归。果能还满剌加封国,恪守本土,许其将来贡献,一体封赏;脱使执迷不悛,吞并如故,虽外彝不烦中国兵力,亦必檄召诸彝,共声其罪而讨之,墟其巢穴而后已。庶几天朝大义既明,后患自绝,满剌加得雪其耻,佛郎机之强不义者,无所容于天地间矣。
从内容构成看,丘道隆的这篇奏疏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陈述拒绝佛郎机封贡的迫切性和必要性,第二部分针对佛郎机朝贡提出应对之策。丘道隆认为,“义”之一字,乃是天子维持天下秩序的重要原则。义者封赏,不义者诛,警示天下万国,严防越礼悖义行为。明朝皇帝作为天下共主,尤其看重这一原则。因此,满剌加虽是海外小国,因其诚心慕义,虔修职贡,“亦得通朝贡而诏封其国”。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佛郎机国竟敢违背礼义,肆强吞并,致使满剌加王流落海上,而佛郎机人却以朝贡为名,邀我封赏。似此行为,真大义所不容,王法所必诛。一旦昧于道义,受其贡献,“其失义损威甚矣”。所以,“满剌加之难,在所当拯,佛郎机之恶,决不可长也”。依据所得佛郎机信息,丘道隆断定,这次佛郎机遣使来朝,表面看是请求封贡,实则恃兼并之势,欲得中国之货财、土地,此其志“不在小也”。如其计谋得逞,势必久住不去,则今日让与土地,“乃自决外内之防”,关系非轻。结合当下“根本空虚”“灾异叠见”“内治不足”“衅端易启”的严峻形势,丘道隆认为,如果接受佛郎机的封贡请求,将有内外侵逼的致命后果。有基于此,丘道隆建议召集廷议,把佛郎机借朝贡为名欲为不轨的种种图谋讨论明白,清晰定性,然后“却其贡献,驱之南归”。佛郎机如能归还满剌加疆土,则“许其将来贡献,一体封赏”;倘若仍旧执迷不悟, “虽外彝不烦中国兵力,亦必檄召诸彝,共声其罪而讨之”。
丘道隆对于正义原则的强调,完全符合古代中国对外观念的内在逻辑。众所周知, “义”是贯通中国伦理的基本范畴,早在先秦时期,“义”的正当、合宜内涵就已外化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如墨子将“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乱小家,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的尧、舜、禹、汤、文、武尊为三代圣王,称他们“仁也,义也”, 而将“处大国则攻小国,处大家则乱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谋愚,贵傲贱”的桀、纣、幽、厉斥为三代暴君,称他们“非仁也, 非义也”。随着中国主导的封贡秩序在东亚地区逐渐形成,“义”又演化为对中国倡导的礼义原则的认同与遵从,通过一系列具有象征意义的封贡外交形式,尽情表达四夷对中国的尊崇,彰显封贡秩序的合理正当。如以此“义”为标准,满剌加在明中前期的封贡体系中无疑具有典型意义。自永乐三年 (1405) 被敕封为王国以后,历代满剌加王皆受明朝册封。其国之西山亦被封为镇国之山,并由永乐皇帝亲制碑文,这是明代海外镇山封祀的第一次。满剌加王则虔修职贡,其中有三位国王五次亲至中国。而由国王派遣的朝贡使团,更是每隔一年或两年来华一次。正统以后,满剌加之来朝次数虽明显减少,但它仍是坚持向中国朝贡的少数国家之一。相比之下,这个肆行兼并、恃强邀封的佛郎机就真是不义之尤了。在西方殖民力量蓄势东来,东亚封贡秩序即将生变的转折时刻, 丘道隆高举“义”旗,明辨义不义之诛赏,未必预见了世界历史发展演变的这一趋势,但他却对中国独尊地位可能遭受的外来冲击深深忧虑,可见其非同一般的敏锐洞察力。
而丘道隆所言之佛郎机危害,亦非空穴来风。葡萄牙人东来之初,确实抱有殖民中国的强烈企图。曼努埃尔一世曾“制定一个在中国海岸进行领土定居的雄伟计划,主要是建立碉堡和海上军事力量,并采用当时在波斯湾某些地区、印度西海岸和马来亚半岛的模式”。为达此目的,他派遣舰队前往中国。而最早来华的葡萄牙人则大多抱持“发现”心态,将其所到中国岛屿视为自己的“发现”成果,以随心所欲的方式享受利用。如欧维士到达屯门之后,就在岛上竖立一块刻有葡萄牙国徽的石碑,以示此地已归葡萄牙国王所有。一些葡萄牙人甚至鼓动对中国的武装占领。皮雷斯来华之前就声称,中国“百姓非常软弱,容易被征服”, “马六甲政府不用多大的兵力就能把它置于我们的统治之下”,“印度政府用10艘攻占马六甲的船,能够沿海岸攻占全中国”。而护送皮雷斯来华的费尔南,通常被认为对中国态度友好,殊不知在其到达广东以后,所率武装舰船却时时准备与中国开战。据巴罗斯记载,费尔南在进入屯门岛的时候,对巡逻在附近水域的中国军队充满戒备,不仅小放几炮以试探“来人有无动武之念”,而且对华人的任何“不轨之谋”“时刻准备迎战”。在向广州进发过程中,他也做好了“作战或媾和的一切准备”,如果中国方面不同意他的贸易要求,“他将我行我素” 。为了彰显葡萄牙的力量,费尔南还在广州城下做出几件令中国人错愕的事情,其中就包括鸣火炮、竖长矛等武力展示,以致在中国人看来这是要寻衅滋事。而在向中国官员通报情况时,他的代理商若昂内斯·安波利不仅夸大渲染葡萄牙国王已发现、占领了许多地方,而且毫不隐讳其“从摩尔人手中征服了满剌加”的事实。凡此表明,这个给中国人留下较好印象的费尔南,还有自大、傲慢和藐视中国的一面。
另一些人如西蒙·德·安德拉德等,则在广东沿海干了许多骇人听闻、无法无天的坏事。据载,西蒙到达广东后,其“对待中国人的态度与葡萄牙人在过去一些时候对待亚洲各民族的态度完全一样。他未经获准就在屯门岛上建起了一座要塞。从那里他乘机向出入于中国港口的所有船只掠劫和勒索金钱。他从沿海地区掳走年轻女子,捕捉中国人,使之为奴。他放纵自己去干那些最无法无天的海盗行径,过着最可耻的放荡淫乐生活。他手下的那些水手与士兵也就起而效之” 。一位从中国返回葡萄牙的迭戈·卡尔沃船长,也描述了他的同胞在中国沿海的所作所为:“他们不愿遵从中国国王的命令,想在中国发动战争,烧杀掳掠这个国家,在那里做了许多坏事。”为了威慑中国人,西蒙不仅在要害之处安置大炮,而且“在邻近的一个小岛上竖了一具绞架”,并在那里处决了一个犯罪少年。“绞刑的全过程都是葡萄牙式的,使人印象深刻。”“这种僭越中国主权的行径使中国人大为不悦……于是当地人对葡萄牙人恨之入骨,怨恨之声不绝于耳。”显然,中国人已把葡萄牙人看作强盗和不服从他们皇帝的捣乱分子了。
有关葡萄牙人初来中国的蛮横举动和不法行为,在中文史料里也有很多记载。如最早接触葡萄牙人的原广东按察佥事顾应祥称,佛郎机头目见官“俱不拜跪”,后来“至京见礼部, 亦不拜跪”,被明人视为桀骜。率军驱逐葡萄牙人的原广东海道副使汪在嘉靖九年 (1530) 的一篇奏疏中,称佛郎机为“西北极边强番”,言其“假托进贡,突至东莞, 直趍省城……奸污妇女,杀食儿童,为害尤甚”。嘉靖十年,大理寺评事陈文辅为新建之汪生祠写下《都宪汪公遗爱祠记》,称佛郎机为“不隶贡数恶彝”,历数其“设立营寨,大造火铳”“占据海岛,杀人抢船”“虎视海隅,志在吞并”“图形立石,管辖诸番”“脍炙生人,以充常食”等种种恶行。嘉靖时期的广东方志也多记录葡萄牙人来华之事。如嘉靖《广州志》将佛郎机人“假入贡为名,举大铳如雷”“谋据东莞南头”“掠买小儿炙食”的野蛮行径视为“淫毒古所未有”。基于此类认知,焦竑即把佛郎机当作“岛夷之黠暴者”,置其于四夷之末。
由此可见,丘道隆所言之礼法正义虽自谦为事理“粗迹”,但它契合了封贡外交的道义追求,具有不容置疑的天然正当性;所列之“隐忧伏祸”切中佛郎机来朝的最大要害,道出了广东官民的切身感受,这是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请却佛郎机贡献疏》不仅体现了丘道隆的思想高度,而且折射其关注现实的务实情怀,绝非徒托空言的迂阔之论,因此引起朝臣共鸣和朝廷重视,成为明朝对葡决策的重要参考。
三 明朝对葡外交之确定
丘道隆奏疏得到另一位监察御史何鳌的积极响应。何鳌,字子鱼,广东顺德人。他从乡邦安全的角度,上疏呼应丘道隆。何鳌说:“佛朗机最号凶诈,兵器比诸夷独精,前年驾大舶突进广平省下,铳炮之声震动城郭。留驿者违禁交通,至京者桀骜争长。今听其私舶往来交易,势必至于争斗而杀伤,南方之祸殆无极矣。”他建议恢复明初旧例,“悉驱在澳番舶及夷人潜住者,禁私通,严守备,则一方得其所矣”。礼部认为,丘道隆以前做过顺德知县,何鳌则原籍顺德,他们对于佛郎机的了解自比一般人为多,所提建议值得重视,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处理意见:第一,待到满剌加使臣抵京之日,“会官译诘佛朗机番使侵夺邻国、扰害地方之故,奏请处置”;第二,广东三司掌印官以及守巡、巡视、备倭等官,不能问明详情、加强防御,“宜行镇巡官逮问”;第三,今后应加强对外藩朝贡的严格管理,其留候怀远驿者,“不许往来私通贸易”,番舶不当贡期者,“驱逐远去,勿与抽盘”;第四,吴廷举擅自允许抽分,“倡开事端”“仍行户部查例停革”。因此,对于葡萄牙使团的最终处置,是在满剌加使臣抵京以后。
根据葡文史料,葡萄牙侵占马六甲后, 退至宾坦的满剌加国王穆罕默德曾两次遣使中国。一次是派其叔父纳西姆·穆达利阿来华,声泪俱下地“陈述马六甲所发生的事情,恳求皇帝援助”,但却未能如愿。一次是派其儿子端·穆罕默德来华,控诉葡萄牙人暴行。端说:“野心勃勃的盗匪佛郎机兵临满剌加城下并一举夺之,烧杀掠抢,奴役人民。满剌加国王悲痛欲绝。恐惧之中,携带中国国王的封印逃往宾坦。他现在此地。他的兄弟及其他亲戚出逃他地。现在中国的葡萄牙国王大使系伪冒。他不是真心臣服,来此实为试探中华大地虚实。”请求中国帮他收复失地。不仅如此,端在南京期间,还“买通了南京守备”,重贿之下,守备同意转奏皇帝,“以便他抵达京城时信以为真”。同时广东方面的最新报告也送至北京。广州官员说:“佛郎机抗税并抢夺暹罗人的税款。他们竟然逮捕暹罗人……他们筑起了一石墙瓦顶的堡垒,四周布满了炮火,里面存有大量武器。他们偷狗,然后炙食之。他们从河道强入羊城并携炮而来,在城下禁地竟然开炮。”这些负面信息使葡萄牙使团陷入空前的舆论危机。
而一封毫无朝贡诚意的葡萄牙国书的曝光则成了压垮皮雷斯的最后一根稻草。当费尔南抵达广东时,曾令使团翻译给中国方面写信,翻译以费尔南的名义,“按照中国的习俗写了如下内容的信件:受佛郎机国王之命,甲比单末及大使来到中国,按中国风俗习惯,呈礼请印,愿为顺臣”。明武宗返回北京后,皮雷斯递交了他所带来的两封书信。一封为曼努埃尔一世致明朝皇帝,这是“唐·曼努埃尔国王以常用的写给那一带异教国王的格式写的一封信”, 虽然“考虑到中国国王领土的辽阔及其文化悠久”而略显客气,但它所体现的尊严态度和独立语气却与朝贡藩属的身份严重不符,更与署名为费尔南的第二封信件大相径庭。由于葡萄牙信函的行文风格和前后矛盾,以及满剌加使臣与广东方面的先行控诉,内阁认定这个佛郎机使团属于假冒,皮雷斯此行是为了打探中国虚实,他们在广州申请商站的计划是一个“备战的步骤”,意在重复其在印度各地的一贯伎俩,“此乃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于是皮雷斯等人失去了入宫行礼的机会,并被严格看管起来。
正德十六年三月十四日 (1521年4月20日) ,明武宗“崩于豹房” 。武宗的突然去世, 使正德末年的政治生态发生重大变化。内阁同日传下遗旨:“哈密及土鲁番、佛郎机等处进贡夷人,俱给赏,令还国。”皮雷斯随员克里斯托万·维耶拉从广州发出的信函也证实,在明武宗去世的第二天,朝廷就要他们“携礼物回广州”。但皮雷斯并没有马上离开。又过了一段时间,即将即位而尚未抵京的朱厚熜“从另一城市降旨令我们返回广州”。考虑到新皇帝已定于四月二十二日举行登基大典,皮雷斯一行被迫于四月十七日离开北京。据巴罗斯记载,武宗驾崩后,有关佛郎机朝贡的事情被报告给了新国王,“悉知内情的官员一致认为, 应将托梅·皮莱资及其所有随从以间谍罪处死。但新王说,无论使团真假与否,只要他们以使团名义入华,不应加害个人。但鉴于第二批信件对他们的汇报及在京的满剌加国王使臣对他们的指控……中国国王以为我们的大使应携带礼品返回广东,交送广东大吏看押”。中国文献没有记载遣返葡萄牙使团的详细过程,但却记录了使团翻译亚三的人生结局。据嘉靖《广东通志》记载,正德十六年三月十四日,“武宗晏驾。是日,皇太后懿旨诛彬。已而火者亚三等就狱,称本华人,为外夷所役,于是与写亦虎先等皆伏诛”。吴志良等《澳门编年史》将亚三伏法置于公元1521年7月11日。《明世宗实录》正德十六年六月戊子 (1521年7月11日) 条,有“江彬伏诛”的记录,未见同诛亚三,则亚三之伏法或在其后。
就在皮雷斯等人被押往广东途中,又有几艘葡萄牙商船来到屯门。迭戈·卡尔沃是其中一艘帆船的船长。对于海外番舶之来华贸易,刚刚即位的嘉靖皇帝颁发了新的谕旨:“诏自今外夷来贡,必验有符信,且及贡期,方如例榷税;其奸民私舶不系入贡,即入贡不以期,及称诸夷君长遣使贸迁者,并拒还之。”广东方面根据朝廷旨意,要求葡萄牙人离开,但因货物尚未脱手,他们拒绝服从。于是官府逮捕了迭戈的兄弟瓦斯科·卡尔沃以及其他几个同在广州的葡萄牙人,并扣留两艘抵达那里的北大年和暹罗帆船,上面也有几个做工谋生的葡人。由汪指挥的中国舰队则把其余三艘葡萄牙帆船加以包围。6月20日,杜瓦尔特·科埃略率两艘帆船前来增援,汪又将他的舰队增至50艘。在最初的几次交锋中,因为军事装备的劣势,明军伤亡颇大,只好将葡人团团围住。这种局面持续了40多天。其间虽有谈判联络,但事情未获和平解决,最后明军采用了火攻战法。“时南风急甚,公命刷贼敝舟,多载枯柴燥荻,灌以脂膏,因风纵火”,焚烧葡船。葡萄牙方面损失甚大,指挥全局的杜瓦尔特下令将所有人汇集到幸存的三艘大船上,于9月8日夜晚强行突围。明军则拼死围截。“此次战役打得昏天黑地,烽烟四起”。不幸天起风暴,大雨熄灭了烈焰。于是葡人乘机逃脱, 并于10月底回到马六甲。
这场发生于中葡之间的海上冲突,使正嘉之际的明朝对葡政策终于确定下来。据《明武宗实录》记载,正德十六年七月,有葡萄牙船只来到广东,自称“佛朗机国接济使臣衣粮者, 请以所赍番物如例抽分”。对于葡萄牙人的贸易要求,礼部提出三点意见:第一,佛郎机不是朝贡藩属,“又侵夺邻封,犷悍违法”,此次以接济为名,“挟货通市”,心怀叵测,“疑有窥伺”“宜敕镇巡等官亟逐之,毋令入境”;第二,严格执行勘合贸易的有关规定,如期朝贡者“抽分如例”,“不赍勘合及非期而以货至者”,皆为谢绝;第三,对于满剌加的救援要求,请交兵部讨论。兵部则提出两点意见:第一,请朝廷以敕书的形式谴责佛郎机的非法行径,令其归还满剌加疆土,同时谕令暹罗等国从“救患恤邻”的道义原则出发,协助满剌加复国;第二,对广东方面“闻夷变不早奏闻”的巡海、备倭等官,逮问治罪。礼部、兵部的处理意见,嘉靖皇帝全予采纳。
皮雷斯一行于9月22日到达广州。他们一到广州,就被投进监狱。按照最初的设想,先将皮雷斯等扣押广东,然后致信葡萄牙方面,希望葡人能够主动退出马六甲。于是,“国王降旨广州大吏不得接纳任何葡萄牙大使,葡萄牙国王来信付之一炬……他们扣押大使,要他致信葡萄牙国王及其官员汇报此事并将满剌加归还满剌加王,将失地及臣民原封不动地退给满剌加王。满剌加王光复家园后,始放大使回归”,“在未得到答复之前,鉴于我们是坏人,绝不接受我们的任何物品,也不允许我们在中国任何港口停泊……若得到我们不愿交还满剌加的消息,我们的大使将按照中国法律受审”。因为葡萄牙方面始终未从马六甲退出,皮雷斯等大多瘐死狱中,“不仅仅他,而且四五条在杜瓦尔特·科埃略突围后来到Tamou港的中国式帆船亦被洗劫一空,有人被杀、有人被俘”。广东方面将这些屯门海战中的葡方俘虏关进监狱,显然是要打击桀骜不驯的葡萄牙海商,禁止他们再来中国。
屯门海战后,广东方面比较坚决地执行了对葡既定政策。所以,在公元1522年8月,末儿丁·甫思·多·灭儿又率领一支葡萄牙舰队到达广东海面时,广东水军对其包围聚歼就成了必然。此后发生的西草湾海战成了屯门海战的继续。据末儿丁公元1521年11月14日发于印度柯枝的致葡萄牙王子唐·若昂 信称,他此行的“第一件及最主要的事情是殿下下令起造碉堡的设立”。这说明,末儿丁虽然负有与中国“议和”的使命,但他还是希望“在Tamou港或对我们最有利、最安全的地方设立一要塞,他任要塞司令”,并与中国“展开正常的贸易”,“这是他中国之行的主要目的”。鉴于明朝对葡政策已经确定,末儿丁的主要目的注定无法达成。近百艘大小帆船组成的中国舰队以“火焚”或“凿舟”的方式参与了新会西草湾海战,“生擒别都卢、踈世利等四十二人,斩首三十五级,俘被掠男妇十人,获其二舟。余贼米儿丁甫思多减儿等复率三舟接战,火焚先所获舟,百户王应恩死之,余贼亦遁” 。
西草湾溃败是葡萄牙对华政策的重大挫折。经此一役,葡萄牙方面似乎冷静了许多。一封末儿丁公元1523年10月25日写于印度果阿的致若昂三世信,已流露出这样的反思。信中写道:“不应再向远在葡萄牙万里之外的地方派遣舰队。即便船坚炮利,亦非万无一失……我们在此可用武之地非我们想像那般,敌人亦比我们想像的强大得多。”冷静下来的末儿丁看到,在中国不可复制征服非洲及印度洋沿岸的传统做法,葡萄牙王室应该放弃不切实际的征服中国的躁动和狂想。因此,两次中葡海战也成了葡萄牙方面调整对华战略的转折点。新即位的若昂三世改变观念,主张对华友好,“希望马六甲兵头能设法把中葡关系恢复到最初状况,保持同中国的和平友谊”。
而对比丘道隆奏疏中“将佛郎机彝人明示顺逆,却其贡献,驱之南归。果能还满剌加封国,恪守本土,许其将来贡献,一体封赏;脱使执迷不悛,吞并如故,虽外彝不烦中国兵力,亦必檄召诸彝,共声其罪而讨之,墟其巢穴而后已”的外交建言,我们不难发现,由礼部、兵部提出,嘉靖皇帝下诏确定的明朝对葡政策,基本遵循了丘道隆建议的决策思路,广东方面处置葡萄牙使团的种种作为,是对丘道隆奏疏的最终落实。
四 余论
明初以来的外交理念虽以回归正统相标榜,但却并不轻言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相反,朱元璋承认天下国家的客观存在,并将朝鲜、日本、琉球、安南等十五国列为“不征之国”,希望与天下万邦共享太平之福,和平、务实的对外风格已然成为明朝处理外交事务的基本格调。明武宗允许素未通贡的葡萄牙使团以贡使名义进京贡献,认可葡萄牙商船以市舶身份抽分贸易,正是明初以来务实外交风格的根本体现。明世宗果断叫停中葡市舶贸易,并用武力将葡萄牙人逐出广东沿海,看似在用心维持中国主导的封贡秩序,实则是曼努埃尔一世的对华政策给明代中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了重大威胁,这一断然处置严重外来威胁的应急之举,同样体现着明代外交的务实精神。由是观之,丘道隆《请却佛郎机贡献疏》的竭诚呼吁,明世宗即位后的政策调整,都是对葡萄牙蛮横殖民行为的正常解读和适度反应,不能一概以闭关、保守论之。这也可以解释明朝在事先已经知晓葡人占领马六甲的情况下,何以未见发声,只是在葡使来华、葡人为害之后,才旧事重提,声罪致讨。凡此说明,明朝务实外交着眼点在于维护自己国家的安全利益,对于天下秩序的营造和追求或在其次。这应该是正嘉之际明朝对葡外交的优先方向。而从中西关系的历史逻辑看,新航路开辟后中欧间直接联系的建立与延续,既为明代中国的开放、发展提供重要机遇,也给明代国家的安全维护带来新的挑战。正嘉之际明朝对葡人来华的有效管控与及时应对,不仅维护了广东沿海的陆海安全,积累起发展中葡关系乃至中欧关系的难得经验,提升了防范西方殖民者海上侵扰的自信和能力,而且严重挫败了葡萄牙方面的殖民幻想,迫使其认清形势,改弦更张,调整对华政策的预期和方向,这就为此后中葡关系的平顺发展提供了可能。如果没有正嘉之际的政策调整,没有中葡之间的最初较量,明代中葡关系的发展演变或许就是另外一种局面。就此而言,丘道隆奏疏的深谋远虑与明朝对葡外交政策的成功实施值得后人充分肯定。
文章来源:《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3期,第157——174页。文中注释、参考文献从略。
作者介绍:庞乃明,男,河南正阳人,历史学博士。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中外关系史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明史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明史及明清中外文化交流史。曾参与“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工程”等国家重要文史工程,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著有《明代中国人的欧洲观》、《<明史·地理志>疑误考正》等。在《中国史研究》、《世界历史》、《东洋史学研究》等海内外期刊发表论文近五十篇,并为新修《清史》撰写明遗民传稿二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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