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 星期日

服役军人中暑死亡案 涉案军官患末期癌症 获无事省释

(新加坡6日讯)全职国民服役军人李函轩军训时中暑身亡,涉案的上尉军官被指行为鲁莽导致李函轩死亡,但因诊断患上末期癌症,上个月8日在国家法院获准无事省释。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4月18日,被告陈保树上尉(31岁)当时是陆军第一精卫营支援连连长,李函轩一等中士(19岁)生前是支援连士兵。

被告于同年10月31日在行为鲁莽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下被控。控状指被告没有及时转送李函轩接受治疗,以及没让他接受必要的治疗。被告不认罪,案件原定在本月12日开审,但被告在上个月8日获准无事省释。

陈保树上尉患上末期癌症,获准无事省释。

新加坡总检察署昨天(2月5日)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表示,被告陈保树上尉被诊断患上第四期癌症。法庭在接获主控官的申请后,批准被告无事省释。

这起事故发生后,新加坡武装部队理事会曾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

报告显示,李函轩的死由中暑造成多个器官败坏所致,委员会没在他身上发现其他伤势,也没有证据显示事故涉及犯罪行为或医疗缺失。不过,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可包括过于疲劳,或有涉案者须负责。

根据调查,在4月17日,即事故发生前一天,李函轩所属连队进行的部分训练违反了安全训练条例和守则。当天下午的跑步训练中,长官要求连队全员按同样速度跑步,而不是遵从教程规定,根据个别能力分组练跑。

李函轩的速度因此比原定要求快,士兵跑完一圈后的休息时间也比教程建议的时间短。

当晚,李函轩所属的分排接受非正式集体惩罚,导致士兵只有约6小时15分钟的睡眠,违反须有不间断休息七个小时的规定。

全职国民服役军人李函轩军训时中暑身亡,调查确定事发时,现场应对有疏失。

根据委员会的调查,当天的快步行军训练遵守教程的所有安全事项,李函轩训练前体温正常,身体整体上无恙。

李函轩在最后两公里路程时,向长官申诉小腿抽筋,但还是完成训练。他到终点时,神志开始失常,过后获在场人员协助,包括脱掉衣服消暑、在身体敷冰及泼水等。

在场的人以为他只是过度疲劳,他的脉搏正常,皮肤没有发热,有人建议立即将他送医,但长官不听,直到发现他情况没好转,才决定送他到医疗中心就医,造成长时间的延误。

调查无法鉴定直接导致李函轩严重中暑的原因,但可以确定事发时,现场的应对有疏失,造成延迟送医,而这很可能是导致李函轩中暑不治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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