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外观专利申请简介
与我国不同,新加坡单独立法保护外观设计权。设计,指在任何物品或非物理产品上应用的形状、结构、颜色、图案或装饰特征,他们构成该物品或非物理产品的外观。外观设计权即用于保护该外观,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新加坡境内制造、进口、出售、出租或出于贸易或商业目的利用包含受保护外观设计的产品。
外观设计授权的条件
外观设计应具有新颖性,即该设计不得与在世界任何地方已注册的设计相同,也不得在首次申请日期之前在世界任何地方公开。
此外,设计属于下列情况时,不能获得外观设计权:
1.与公共秩序或道德相悖;
2.属于计算机程序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3.属于针对特定对象的设计(如墙壁饰板、奖章),以及文学或艺术角色等的印刷品(如日历、证书、优惠券、贺卡、传单、地图、扑克牌、明信片、邮票和文章);
4.属于方法或构造原则;
5.仅具有功能性;
6.设计取决于另一物品或非物理产品的外观,设计者打算将其形成一个整体,或使物品或非物理产品能够连接、放置、围绕或支撑在另一物品或非物理产品上,以便物品或非物理产品可以发挥其功能。
外观设计保护期
根据新加坡《外观设计法》第21条,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5年,自申请日起算。之后每5年可申请延长1次,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15年。
根据该法第22条,如果是基于版权保护期内的艺术作品注册的相应外观设计,其外观设计保护期在该艺术作品版权到期时到期。但如果版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早于外观设计保护期,则不能再对外观设计保护期进行延长。
在新加坡,如两人以上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设计,外观设计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申请人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境内已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在申请日之后的6个月内又在新加坡提出同一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
申请新加坡外观设计的程序
1.提交申请
外观设计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申请表
申请费
如果要求延期公开某个设计(可选),应在申请表上附带说明,并就每项请求支付费用
如果设计属于同一类别,或者根据新加坡《2017年第1号实践指南》的分类方式属于同一类别,则一项申请中最多可包含50个设计。
申请人还可以将图形用户界面(GUI)作为设计提交。
2.最低申请要求检查(Minimum filing requirements check)
IPOS将对外观设计申请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其中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表;
申请费;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至少包含一个外观设计的附图。
成功提交上述各项后,申请人将收到在线确认函和申请编号。如果在一项申请中提交了多个设计,将收到每个设计所对应的编号。
3.形式审查(Formalities examination)
申请文件还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以确定以下各项是否齐备:
新颖性陈述;
分类和物品/非物理产品名称;
适合复制的设计附图。
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申请将进入注册和颁发证书阶段;反之,申请人将被通知在收到通知起的3个月内补充缺失的材料或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或修改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4.注册并颁发证书
外观设计一旦被注册,IPOS将向申请人发出证书,权利人可获得从申请日起5年的外观设计保护期。
5年之后,权利人可以选择将保护期再延长5年。一般情况下,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最长为15年。
5.公开
注册后,外观设计的完整信息将在外观设计期刊和IP2SG注册簿中公开。一旦公开,这些设计可供公众查阅。
如果在申请时申请人已要求推迟公开,则在申请日起的18个月内,该外观设计不会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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