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刑事档案013:新加坡第一悬案--人肉咖喱案
新加坡作为世界最安全的国家,曾经也发生过一起震惊东南亚的大案,而该起案件至今未破,成为一桩悬案。案件之所以成为悬案,并不是案件多么复杂,而是证据确实。
1984年12月18日,时年33岁的拉美雅丝前往到当地警署报案,声称其丈夫自12日到马来西亚云顶度假后,音讯全无。
拉美雅丝的丈夫名叫甘洛慕都(Ayakanno Marithamuthu),时年38岁,是一位印度裔劳工。当时,新加坡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对劳动力的需求特别大。很多印度人也就不远千里来到新加坡,这些印度人大都拿的是新加坡长期劳务签证,好多都会在新加坡娶妻生子,长期扎根下来,他们聚集成群,并形成了自己的社区。甘洛慕都也不例外,他在这种印度社区娶了同为印度裔的拉美雅丝,并育有两子一女。
失踪的甘洛慕都
甘洛慕都当时是新加坡樟宜美仁山路度假营的看守员,由于其外出并未请假,在其消失后的几天,甘洛慕都单位领导多次找拉美雅丝询问情况。拉美雅丝这才在12月18日去警局报警了。当时警局只是做了简单调查,就让拉美雅丝等候消息。
警局如此敷衍了事,主要是他们觉得甘洛慕都作为孔武有力的成年人,很难被一般人招惹,而且当时新加坡治安情况极好,几乎不会有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另外就是拉美雅丝说甘洛慕都去了云顶,云顶作为东南亚著名的赌城,去那的人十有八九是赌钱去了。赌棍们赌个十来天不见踪影也是很正常,或者输多了跑路也是常有的事。新加坡每年都会有大量外籍劳工,因为各种原因,不辞而别回到自己国家的。而且由于甘洛慕都已经出国了,真要追查的话,还要动用国际刑警。甘洛慕都失踪事件就这样被草草结案了,而诡异的是,甘洛慕都的妻子并未追究,甘洛慕都从此了无踪迹。而甘洛慕都所在单位也觉得他是跑回印度了,也不再追问了。
马来西亚云顶是东南亚著名的赌城
时间一晃到了1987年1月9日。那天,新加坡刑事侦查局的探员马拉突然接到一个线人的消息,说有个杀人碎尸案件要报告。在新加坡当警察的线人是个比较不错的收入来源,凡是消息属实,都会有一笔丰厚的奖励。当时线人向马拉表示,1984年的时候,有几人联合在乌节路的教堂杀害了一位印度裔男子,之后将他的尸体剁碎,煮成了“人肉咖哩饭”,沿街丢弃以毁尸灭迹。马拉起初也没当回事,因为在新加坡这类恶劣的刑事案件,有些警察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碰见。但既然线人说的这样有鼻子有眼,马拉也只好跟上级汇报,对此事展开调查。由于之前有甘洛慕都妻子的报案记录,调查很快就有了进展。甘洛慕都的失踪果然疑点重重。
马拉觉得,首先甘洛慕都作为普通劳工,并不会有钱去云顶赌博;其次甘洛慕都作为印度人并未有赌博的嗜好,可以说从不沾赌。随后马拉找到出入境部门,甘洛慕都并没有出境记录。马来西亚那边也没有甘洛慕都的入境记录,云顶赌场也没有出现过甘洛慕都的身影。马拉等人可以肯定线人的消息属实。
接下来,警方开始围绕甘洛慕都妻子一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甘洛慕都有酗酒的恶习,而且酗酒之后经常殴打妻子,甘洛慕都在失踪前甚至还将妻子打到流产。因这样的事,甘洛慕都没少跟他妻舅们产生矛盾,有时还大打出手。
拉美雅丝有三个哥哥,大哥是市场里卖羊肉的屠夫,二哥和三哥都是乌节路长老会教堂的保安,其中有一个曾因犯下抢劫罪而坐牢。
警方同时也走访拉美雅丝所在的印度社区。调查得知,其实拉美雅丝一家杀死甘洛慕都的事在那个印度社区早就传开了,拉美雅丝的大哥曾在酒后说亲手把甘洛慕都这个畜生给剁了,还做成了咖喱饭。之所以一直隐而不报,主要是是社区里都是印度来的同胞,他们都不想举报拉美雅丝,而且拉美雅丝为人很好,邻居们都比较同情她。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这传闻还是让马拉的线人知道了。
新加坡的印度社区
与此同时,警方还在社区清理工那了解到,1984年12月份的时候,他们在长老会教堂的垃圾桶里清理掉十几包的咖喱饭,他们当时还纳闷为啥扔掉这么多呢。
案发的长老会教堂
至此,整件事情算是比较清晰了。警方赶紧提审拉美雅丝一家,包括拉美雅丝本人,她的三个哥哥和他们的妻子,还有拉美雅丝的母亲(其父亲已过世),共8人。
起初,他们都坚决否认杀害甘洛慕都。警方便动用各种手段来审讯,疲劳轰炸,软硬兼施,经过了漫长的审讯过程后,通过他们的零星口供,警方推测出大致案发过程:1984年12月12日,拉美雅丝跟甘洛慕都说,她3个哥哥想跟他缓和关系,要请他喝酒,嗜酒如命的甘洛慕都当然不会拒绝。当晚就来到长老会教堂他哥哥宿舍里,等甘洛慕都喝的差不多的时候。拉美雅丝伙同他三个哥哥将甘洛慕都制服,并用铁棒击碎头盖骨,之后用宰羊的屠刀将他分尸剁碎,混合咖哩煮熟成“咖哩饭”后,再分装丢弃,掩人耳目,路边看似厨余的咖哩饭,任谁都不会多看一眼。
案发过程虽然已经拼凑出来,但却缺乏有力的物证来指控嫌犯,比如说用来击昏甘洛的铁棒、分尸的凶器、煮尸的大饭锅,装人肉咖喱饭的黑色塑料袋以及垃圾桶等,在案发三年后早已无从寻获。更不要说最重要的物证甘洛慕都的尸体,更无处可寻了。而新加坡又是英美法系,强调疑罪从无,也就是没有完全确切的证据链,不能判定有罪。
1988年新加坡法院对该案进行审判,法官因证据不足宣判被控上法庭的4名男女无罪释放 。警察不甘心付出的查案努力都白费,1990年底,警方又找理由将拉美雅丝和她的3个哥哥逮捕。但1991年6月,不得不因为找不到真凭实据,也寻不到新证据,无条件的释放了这几人。
至今该案以过去30多年了,警方依然没有找到任何关键证据,而涉案的几人也早就物是人非了。他们一家大部分已返回印度,不知所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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