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到底是啥样的?真那么恐怖?网友:多数人挨不过一鞭子
古代有句话叫做“乱世需用重典”,然而新加坡政府似乎并不这么认为,作为全世界最为整洁干净的花园城市,他们的刑罚“鞭刑”也是举世闻名,这也让不少人好奇,盛传的鞭刑究竟是怎么样的?真那么恐怖吗?然而根据挨过新加坡的网友透露,多数人恐怕都挨不过那一鞭子。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让人为之色变的刑罚吧!
新加坡最初是英国的殖民地,因此他用鞭子惩戒罪犯的刑罚制度,实际上也是来自于英国和英属印度,不过到了20世纪,印度和英国认为这种鞭打太不人道并且有侮辱人格从而废除,然而新加坡还是继承了下来并且在基础上继续将它“发扬光大”。
在1948年,新加坡政府最初用鞭刑来惩罚严重违反监狱规定的人,而到2007年,有6404名罪犯被执行了鞭刑,对应至少30种罪行,不但包括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非法持有武器、甚至是破坏公物等比较轻的罪名。
适合使用鞭刑的人,为18岁到50岁的男性罪犯,而且要通过体检才能够执行,至于执行的部位,自然就是屁股了,对此新加坡人的解释是,屁股的痛觉神经分布复杂,但是脂肪厚,能够在创造最小伤害的同时给犯人们最为极致的痛苦。
执行的鞭子有着明确的规定,长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这样可以防止藤鞭断裂而扎进犯人的肉中,新加坡警方也表明,在行刑前会用消毒剂灭菌,所以犯人们自然不要担心挨打后伤口感染的问题,好好的享受吧!
有人则提出了质疑:行刑的时候执鞭人会不会出现恶意报复或者是故意包庇的现象?其实这也是无需担心的,首先根本不存在恶意报复的问题,按照准则,行刑者每鞭都出尽全力,不考虑受刑者的年龄或者罪行的轻重。新加坡前监狱局局长郭士力在介绍鞭刑的时候则说:行刑狱警都是专门经过锻炼的,他们的上半生有着充分的肌肉,用的是全身的重量,而不仅仅是臂力。他紧握刑鞭,抡圆胳膊,以脚为支点转半个圈,重重出手。
至于包庇的问题,就更不可能了,行刑人员的背景和被惩罚者的背景政府都是非常清楚的,即便有朋友关系或者血缘关系,也会可以调开,而贪污受贿在新加坡是重罪,罪名最高可以达到了24鞭,相信执法人员对鞭刑的威力深有体会,是不会以身试法的。
外界经常有传闻说鞭刑会打得人皮开肉绽,血肉横飞,不过新加坡监狱局否认了这种说法,他们承认屁股上是会有淤血和疤痕的。但是不会那么严重。
然而根据受过鞭刑的人说,一鞭子下去,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不是没挨过人能够理解的,很多犯人会在第一鞭和第二鞭奋力进行挣扎,然而到了第三鞭反而会慢下来,因为整个人都处于歇里斯底的状态,挣扎不动了,由于很多人会在挨完三鞭子陷入休克状态,所以执行刑罚的时候必须有医生到场,确定犯人的状态是否能够继续行刑,如果当时犯人身体条件不允许,那么这一顿打就先寄着,等到犯人身体恢复了再来。
最有名的鞭刑执行事件,发生在1993年,美国的18岁青年迈克(Michael P.Fay)在新加坡恶作剧,在社区内戳破汽车轮胎并且进行涂鸦,还用斧头敲碎车窗,当他满不在乎地认为这只是好玩而已的时候,然而新加坡的惩罚就接憧而至,迈克被判处2214美元罚金,这对于家境富有的他来说算不了什么,然而新加坡还打算给他六鞭子,
这吓坏了迈克,在二审当中他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结果因为抵赖,被法庭再加上了6鞭子,总共要打12鞭,这个消息惊动了美国社会,父母不得不向美国政府寻求帮助,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出面,希望能够减轻迈克的罪行,而当时的新加坡才极不情愿的将刑罚改为了4下。1994年5月6日,迈克在新加坡皇后羁留中心挨了私下鞭刑,他后来回忆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新加坡。”
国际社会对于新加坡鞭刑始终是口诛笔伐,欧美绝大部分国家认为这是不人道的,但是新加坡新郑赃官则认为:对付目前在新加坡泛滥的某些罪行,在司法中使用‘鞭打’是必要的……对那些环境恶劣,赤着双手混饭的人来说,监狱生活未尝不惬意……只有鞭打才能产生实在、长久的效果。而很多新加坡人也赞成鞭刑的实施,观众朋友们,你们又怎么看待这种刑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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