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几天没见的闺蜜陷入昏睡叫不醒,她的陶瓷枕头引我怀疑(下)
故事:几天没见的闺蜜陷入昏睡叫不醒,她枕的陶瓷枕头引我怀疑(上)
刘锦秀眼神一凝,语气非常笃定地说:“你不是张璐瑶,我所认识的张璐瑶绝不会说出这种话,你到底是谁?”
“我不是张璐瑶还能是谁?”张璐瑶脸上闪过一丝慌乱,而许森也在一旁帮腔,“刘锦秀,你在胡说什么啊?”
刘锦秀冷冷的问道:“许森,当初你们公司搬迁去T市,你本打算辞职换工作留在B市,璐瑶是什么反应?”
许森愣了片刻,回答道:“璐瑶当时特别反对……”
许森就职的公司规模虽小,在业界内却十分有名气,更重要的是,老板特别赏识初出茅庐的许森,工作不到两年,许森就成了技术部门主管。
B市物价水平高,交通不便,公司高层决定迁往临近的T市,许森不想和女友异地分居,便起了跳槽的心思。可张璐瑶不想耽误许森的前程,于是她告诉许森,“不管距离多远,我们之间的感情不会变。我不是你的附属品,没有你在身边,我一样可以过得很好。”
两年时间一晃而过,张璐瑶尽管满肚子的怨言,却从来没对许森吐露过半句。
如此温柔又清傲的张璐瑶,怎么会为了一己之欲拴住许森,要他陪着自己活在梦中?
听了刘锦秀的一席话,许森看向张璐瑶的目光中多了一丝质疑。
张璐瑶神色愈发难看,可还是狡辩道:“人是会变的,我现在只要许森陪着我,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好,既然你说你是张璐瑶,那你一定记得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事。我问你,”刘锦秀紧紧盯着眼前的女人,一字一顿地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哪一年?”
张璐瑶张了张嘴,无话可说。
她答不上来。
她浑身颤抖着,七窍中冒出几缕白雾,身上的皮肤像开裂的墙皮不断往下掉,渐渐露出了本来的面目。长发飘飘,无风自舞,一只模样可怖的厉鬼赫然于眼前。
她就是这个梦境世界的主宰——梦魇。
“你为什么非要妨碍我?”梦魇怒视着刘锦秀,低声吼道。
刘锦秀哼了一声,理所当然地说:“璐瑶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她遇上麻烦,我当然义不容辞。”
“你可以带走张璐瑶,但是许森必须留下!”梦魇抓住身边的许森,接着抬手一挥,地面开始剧烈摇晃,所有建筑物瞬间化为断壁残垣。
任凭许森如何挣扎,梦魇也不肯放手,“你前世答应带我一同去南洋,如今我好不容易才等到你,你必须履行当日对我的承诺。”
许森一脸惊慌失措外加莫名其妙,“我不记得我对你有过什么承诺!”
梦魇脸上浮现出恬静的笑容,温柔地说道:“我不怪你,你喝了忘川水,不记得以前的事情有可原,我这就带你找回失去的记忆。”
浓烟滚滚,地动山摇,刘锦秀勉强站稳了脚跟,破口大骂道:“我看你纯粹有病!世间男人千千万,你非要抢别人男朋友!你这种行为往大了说就是非法拘禁,别以为你是鬼就能为所欲为!”
话音刚落,刘锦秀的脚下突然一空,身体笔直地向下坠去,当她再次落地时,眼前的景象已经大不相同。
一排大雁飞过湛蓝的晴空,朝着南方飞去。一片金黄的稻田中,七八个赤裸上身的健壮汉子手持镰刀,在田间挥汗如雨。
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拎着装满饭菜的篮子,从刘锦秀身边走过,却全然对她视而不见。
刘锦秀发觉小姑娘面容有几分眼熟,仔细想了一下,立刻恍然大悟,“这个小姑娘就是梦魇……”
她转过头,看着梦魇正拉着许森站在不远处,脸上带着怀念的神色,目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
刘锦秀顿时了然,原来是梦魇将她和许森带进了自己的回忆。
5
她的闺名唤作馨瑗,生于宣统三年。
这一年山河风雨飘摇,时局动荡不安,各省相继宣布独立,清帝溥仪被迫退位。这片土地虽然没了皇帝,可生在人们骨子里的毒瘤却未根除。
馨瑗的父亲是个左右逢源的人物,靠着祖上余荫,又凭自己的精明手段,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财东。
馨瑗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接生的产婆直叹她生来好命,投胎在这样的富庶人家,自是一生衣食无忧。
守在外面的父亲听到“母女平安”四个字,脸色当即阴了下来,一声不吭朝着院外走去。可是没走两步,他脚下突然一滑,摔了个底朝天。
“晦气!”
他兀自爬起来,口中骂骂咧咧。
在这一带有个习俗,富贵人家若是生了女儿,便要在满月之日酿下三坛好酒,埋于桂花树下,待女儿出阁之日挖出饷客。
可父亲似乎是忘了这件事,有人好心提醒,他却皱眉道:“世道不太平,人都吃不饱,酿酒岂不是浪费糯谷?”
这话说得正义凛然,好似前日在醉仙楼撒酒疯的人不是他一般。
馨瑗从小就不受父亲待见。
邻镇的王家小姐,九岁饱读诗书,十四岁远渡重洋,而今留学归来已是博士之身。而馨瑗每日只能躲在家中,织织女工,学着操持家务,此外再无半分自由。
直到懂事以后馨瑗才明白,身为女儿身的她,在父亲眼中不过是一件货物。
精明的父亲认为,女儿终是要嫁人的赔钱货,自然而然不会在馨瑗身上投注心血。只待她一成年,结一门当户对的人家,便能给几个儿子多积攒一条人脉。
馨瑗不愿接受这样的安排,她心中有自己的想法。
十四岁时,家中来了一个年轻的长工,名字叫平胜。
由于每日下地劳作,平胜身上锻炼得结结实实,他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漆黑的瞳孔里仿佛藏着星空。
刚开始时,馨瑗总是不敢去看他的眼睛,母亲叫她去田间给工人们送饭,她总是找借口推托。
平胜见她一副羞涩模样,于是开口笑道:“你怕什么?我又不是老虎,不吃人的。”
乡里没有老虎,却有几只凶残的野狼。
这天夜里,馨瑗的弟弟走失,一家人慌忙去找。正值隆冬腊月,馨瑗在林子里遇到了出来觅食的两只狼。
那狼显然是饿到了极点,两只眼睛泛着绿油油的光。一声尖叫卡在嗓子里,怎么也叫不出来,馨瑗瘫软在地上,以为自己即将命丧于此,拿着柴刀的平胜却在这时及时赶到。
一番搏斗,两只狼倒在血泊之中,而平胜也受了不轻地伤,被野狼咬掉了一只耳朵。
从这以后,平胜便多了一个“独耳”的诨名。每当馨瑗听到有人这般叫平胜,总是一改平时柔弱的性子,大声斥责取笑平胜的人。
两颗年轻的心,在只言片语的交流中缓缓靠近。
时间一晃又是一年,那一年的秋天,乡里迎来了丰收,田中一片金黄。那一天的晚上,平胜来到馨瑗窗前,低声向她道别。
馨瑗欲言又止,终是开口问道:“你要去哪儿?”
“我堂叔要带我去南洋,他说那里遍地都是银元。”月光下,平胜咧嘴笑了,“我去那边待上几年,挣够了钱,就来你家提亲。”
馨瑗低着头,半晌没有说话。
两个人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戏言。馨瑗已经十五岁,等平胜赚足了银元,她早就嫁作人妇。
“我跟你走,去天高海远的南洋,谁也找不到我们。”馨瑗忽然抬起头,平日里柔柔的目光此刻变得无比坚定,“村东头的林子里有一棵桂花树,明天这个时候,你去那里接我。”
次日,她趁着家中无人,取出了父亲藏在地窖里的黄金,收拾了些许衣物,趁着夜色来到约定好的地方。
然而直到黎明将尽,平胜也没有现身。馨瑗没等来心上人,却遇到了一个面相不善的疤脸男。
疤脸男用一把尖刀划开了她的喉咙,拿着沉甸甸的包袱扬长而去。
即便是变成了鬼,馨瑗仍是守在原处,等着平胜来接她。
林子孤魂野鬼不少,总是在一旁喋喋不休,“那个平生铁定跟疤脸男是一伙的,你这姑娘太傻,被人骗了银子,还白白丢了一条命。这么明白的事,你还看不清吗?”
馨瑗坚定地摇了摇头,“不会的,平胜一定会来接我。”
春夏不知轮了几回,她眼睁睁看着春风吹绿了树梢,又看着枯黄的叶子一片片地往下掉。终于有一天,连这片林子也被夷为平地。
馨瑗的执念太重,她独守了几十年光阴,已成了一只地敷灵,活动范围仅限于方圆一里之内。这里的孤魂野鬼或是投胎往生,或是灰飞烟灭,最终只剩下了她一个。
又过了数年,一条公路从这里经过,荒地上建起几栋高楼,这里重新变得热闹起来。
馨瑗时常在楼层中游荡,寻找着那个不可能回来的平胜。
偶然间,她遇到了许森,匆匆一瞥,她险些认错人。再仔细看,许森除了那双有神的眼睛,此外和平胜再无半点相似之处。
话虽如此,可是此后两年,馨瑗总是有意无意来到许森的住处,看一看许森的眼睛,她仿佛就能回到一个世纪前,而平胜就站在面前。
由于百年厉鬼常来光顾,许森的房子变得十分阴森,好在他年轻力壮,阳气充裕,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馨瑗也十分害怕伤了许森,通常只会远远地站在一旁,努力克制魂体中的阴气。
“嫁给我。”
许森单膝跪在地上,手中拿着一个小小的盒子,里面装着一枚闪闪发亮的钻戒。
馨瑗恍惚间开口答应,只可惜对方一个字也听不见,随后她反应过来,许森这是在练习求婚。
她有些失落又有些好笑,“真是个笨拙的男人。”
这段时间,许森每天晚上都在苦练厨艺,因为掌握不好火候,浪费了不少食材,食指上切了一个很深的伤口。
馨瑗见过张璐瑶几次,那是个白净温婉的姑娘。馨瑗叹了一声,在心底由衷地祝福二人。
可是第二天,许森垂头丧气地回来,显然是没有成功。他和朋友打电话说起求婚的事,“我也不知道哪里惹璐瑶不开心了,一开始还好好的,我洗个澡的工夫,她就变了脸……别提了,我连钻戒都没敢拿出来。”
立在一旁的馨瑗听得真真切切,心中不由地恼火起来,“这张璐瑶生了副好皮囊,却是个不知好歹的大小姐脾气。”
然而,馨瑗一个无家可归的孤魂,哪儿有资格去管别人的闲事?
夜静悄悄,馨瑗胸中发闷,独自一鬼在小区花园游荡,却不巧撞见了一个举止古怪的和尚。
那和尚看起来十分年轻,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僧袍,笑容可掬地望着她。
馨瑗心里一紧,“这和尚莫不是来辟邪驱鬼的……”
“施主莫慌,小僧是来帮你的。”和尚盯了她许久,终于开口说道,“如果小僧没有猜错,你一定是在等某个人。”
馨瑗警惕不减,“你是怎么知道的?”
“小僧修的就是因果之道,众生以因得果,小僧便能以果见因。当年你偷了父亲的金银与人私奔,便是因;你因金银被贼人所害,便是果。”
听完这话馨瑗惊骇万分,跪在地上乞求和尚告知她平胜的下落。
“当年平胜受人诓骗,被卖到南洋做苦工。那夜他本想来接你,却被人贩子下了迷药,一觉醒来已经身在渡轮之上。他几次跳海逃跑,却被人贩子一次次抓回去,打得遍体鳞伤。你苦守了百年,他又何尝不是受尽折磨。”
馨瑗已失去耐性,焦急地问:“平胜现在身在何处?”
和尚抬头看向远处,夜色沉沉,东边一栋居民楼的第五层,有户人家还亮着灯,那正是许森的家,此时已是凌晨,他仍然坐在电脑前工作。
馨瑗不明所以,请和尚说明白,和尚淡然一笑道:“近在眼前。”
馨瑗不是没有起过疑心,只是和尚一说可以让她与许森厮守,再多疑虑也顾不得了。
和尚拿出璧人枕,“这枕头里原先的梦魇,已经被菁山派的道士除去,你进入之后便是新一任梦魇,梦境中的一切都由你掌控。稍后我会引许森和张璐瑶使用璧人枕,待他们沉迷美梦不能自拔之时,你寻个恰当时机,取张璐瑶而代之。”
馨瑗内心挣扎良久,最终还是答应了和尚,做了璧人枕中的梦魇。
6
百年光阴似是过眼云烟,一幕幕过往在眼前飞快闪过,梦魇的目的已经昭然若揭。
她要许森。
刘锦秀挠了挠头有些为难,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来:“再怎么说,那也是上辈子的事儿,你要是想留住许森,必须得问一问他的意见。”
梦魇自信一笑,看了眼身边的许森,似乎有十足把握留住他。她自恃能够千变万化,许森要什么样的美人她都能满足。
“呃……”许森沉吟了一会儿,似乎是真的在考虑。
刘锦秀冷眼旁观,心里却在打算,只要许森敢答应梦魇留在梦境世界,她立马带着张璐瑶回到现实中去,然后就把许森的身体送去火葬场火化。
“梦魇小姐,我问你一件事儿。”许森终于还是将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那个平胜,是不是姓周?”
梦魇怔了一下,情绪激动地问:“你想起来了?”
许森摇了摇头,“我老板的祖父是新加坡籍华人,名字就叫周平胜,而且……他只有一只耳朵,据说是被狼咬掉的。去年这位老爷子不顾家人反对,执意归乡,说什么人死必须要落叶归根,否则九泉之下不得安生。他似乎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回国没多久,就以一百零七岁的高龄离开了人世。
“周老爷子性情有些古怪,好像是得了阿尔茨海默病,他经常一个人偷摸从家里跑出来,弄得佣人保姆苦不堪言。有一回,我正巧在我家楼下的花园里碰到他,也不知道那么远的路,他是怎么走过来的。
“他告诉我,我住的这个小区曾经是一片林子,他年轻时给地主家做长工,就住在林子东边的牛棚里。他十五岁时跟着堂叔远赴南洋做劳工,捞取了第一桶金,借此慢慢起了家。
“周老爷子还说,曾经有位富家千金与他相约私奔,可他生怕被人发现招来大祸,又不忍心千金小姐跟着他吃苦,于是连夜登船逃走。他临终前一个月,托我在小区花园里栽了一株桂花树,我之前也不知道是什么用意,直到今天才明白,原来那是为你栽的。”
听完许森的讲述,梦魇愣在当场,眼里隐隐有泪光闪烁,口中喃喃道:“你若不想留在这里,直说便是,何苦编出这些话来骗我?”
许森一脸无奈,“天地良心,我说的句句属实,周老爷子被安葬在市人民公墓,那棵移栽的桂花树就在我家楼下,不信的话你可以去看。”
一旁的刘锦秀点头附和道:“周平胜去年才过世,许森今年二十七,用脚丫子想也知道那和尚是在欺骗你。”
长期以来支撑梦魇的信念瞬间崩塌,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多年以来的苦守,等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和尚没理由骗我,一定是你们在骗我!”
梦魇化成一股黑风,卷着许森飞上天去,可惜刘锦秀早已参透了梦境世界的规则,心神一动,她的背上便生出一对蜻蜓翅膀,眨眼之间就追上了梦魇。
梦魇见刘锦秀紧追不舍,于是停下脚步悬在半空,转过身来阴森森地威胁道:“你如果还想救张璐瑶的命,就赶紧离开,只要你出了梦境,我立刻放张璐瑶出去。”
刘锦秀咬了咬牙,“他们两个我都要带走,一个也不能少!”
被梦魇拎在手里的许森,一边挣扎一边大呼小叫:“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不是你要找的人,你何苦这样执迷不悟……”
梦魇脸色愈发冰冷,眼中隐隐透着一股绝望,抬手将许森敲晕了过去。
剑拔弩张之际,远处出现一个小黑点,朝着这边越飞越近。刘锦秀看清了来者的样貌,瞪大了眼睛惊呼:“张璐瑶?!”
话刚说完,她忽然眉头一皱,警惕地问:“你该不会是梦魇变出来蒙我的吧……说,我生日是几月几号!”
张璐瑶单手叉腰悬浮在空中,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你生日是二月二十九,四年才能拿到一次礼物的倒霉蛋。”
刘锦秀终于不再怀疑,“这么长时间,你上哪儿野去了!”
张璐瑶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许森,指着梦魇解释道:“她之前把我推出了梦境世界,可我醒来后想起许森还在梦里,所以又折返了回来。结果梦魇变出一个以假乱真的许森,让我以为自己已经带着许森回到现实。好在老娘独具慧眼,最终识破了骗局逃了出来。”
梦魇脸上的表情由震惊转变为不解,“我编织出来的梦境无懈可击,你是怎么看穿的?”
张璐瑶啐了一口,以表达自己的不屑,“你造出来的许森的确很完美,每天给我端茶送水捏脚捶背,巴不得把我捧在手心里呵护……不过由此可见,你压根不了解许森,真正的许森只会在情人节送我一包玫瑰花茶。”
梦魇面色更加阴沉,打了一个响指,密密麻麻的箭矢凭空出现,从上前后左右五个方向,朝着张璐瑶射去。
张璐瑶躲无可躲,只能向下飞。忽然,她的眼前一黑,一只巨兽张开血盆大口,将她吞进了肚子。
“瑶瑶!”
许森忽然醒了过来,他见到张璐瑶被巨兽吞食,拼命挣脱了梦魇的束缚,身体疾速向下坠去,奋不顾身地跳进了巨兽之口。
梦境之中,一切皆为虚幻,明白这一点的刘锦秀丝毫不担心二人会受到伤害。她冲梦魇挑了挑眉,说:“看到了吧,人家感情好着呢,你别说横插一脚,塞根脚趾头进去都是不可能的事。”
“你们走吧。”梦魇惨然一笑,再次打了个响指,巨兽瞬间消失,只见张璐瑶和许森正拥在一起,完好无损地漂浮在下方。
刘锦秀还未来得及松口气,异变突生,远处飘来一团黑雾,夹杂着惨叫哀嚎的声音,铺天盖地地袭来。
刘锦秀登时怒上心来,拽着梦魇忿忿道:“你怎么又反悔了?”
谁知梦魇也是满脸惊恐,“这是以前死于璧人枕中的怨魂,我刚成为梦魇不久,见了这些怨魂都要退避三舍,你们快逃吧!”
可此时为时已晚,怨魂们已将几人团团包围住,企图将他们同化。刘锦秀的身体被扯得生疼,疼痛已让她失去思考能力。
正在危急关头,一阵天崩地裂的摇晃,苍穹之中出现一个巨大的白色漩涡。刘锦秀只觉得身上一轻,睁开眼睛,发现周围的怨魂正四散逃跑。
“刘锦秀,刘锦秀,梦境世界即将崩溃,如果你听见我说话,就赶紧抓住红色绳子,我会把你们几个拉回现实世界。”
头顶传来一个声音,话语中夹杂着一丝微不可查的愠怒。刘锦秀竖起耳朵仔细分辨,不是阴睦华还能是谁?
梦魇一阵茫然,闭上眼睛细细感应了一会儿,随后睁开眼难以置信道:“和尚说梦境世界牢不可破,外面那个阴阳师居然能打破结界……”
梦境中的所有幻想之物开始崩坏,连白云也化成碎片掉落下来,数以千计的红色丝线从天而降。
许森和张璐瑶拽住红绳,相继飞进漩涡里,成功摆脱了梦境。梦魇却反其道而行之,朝着地面缓缓飞去,刘锦秀眼疾手快抓住她,问道:“你没看见梦境世界都要塌了吗?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梦魇神色淡然,脸上无喜无悲,似是看透了一切,“许森应该没有骗我,平胜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如今的唯一心愿,就是和梦境一同灰飞烟灭。”
“你岁数都够当我的祖奶奶了,有一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刘锦秀用一根绳子将梦魇捆得结结实实,然后抓住另一根红绳,“你脑子怕是进了水!不就是一个男人吗?值得吗?本姑娘母胎Solo至今,不照样活得好好的!”
一阵白光中,梦境世界化为乌有。
梦魇忽然笑了。
百年扰扰,南柯一梦,终是到了梦醒时分。
7
刘锦秀抻了一个懒腰,晕晕乎乎地从床上爬起来。
四目相对,气氛有点儿不正常。
阴睦华一副激动万分情难自已的模样,眼中含泪道:“你睡了整整五年,我以为你这辈子都不会醒了。”
“哈?!”刚刚还在犯迷糊的刘锦秀瞬间清醒过来。
正在震惊之际,她在阴睦华眼中看到了一闪而过的戏立刻反应过来自己被耍了。她恼羞成怒,伸手就去掐对方的脖子,“阴睦华,你逗傻子玩呢!”
几天没见的闺蜜陷入昏睡叫不醒,她的陶瓷枕头引我怀疑。
“你可不就是个傻子。”阴睦华的目光十分不善,显然还在对刘锦秀之前的自作主张耿耿于怀,“明知道九死一生,还是一声不吭就潜入梦境世界,我就没见过你这么蠢的。下回你要是再这么作死,我撂挑子就走人。”
“还不是因为你刚开始不愿意救人……”刘锦秀越说声音越小,她讪讪地缩回手,打个哈哈赶紧转移话题,“张璐瑶和许森呢?”
阴睦华哼了一声,“张璐瑶被我留在了许森家,估摸着时间,他俩也该醒了。”
刘锦秀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是阴睦华公寓的卧室,她忽然想到了什么,“梦魇呢?我记得她也出来了。”
“她已经被超度了。”
刘锦秀长松了一口气,彻底放下心来。可是她不知道,梦魇并非是被阴睦华超度的。
数个小时前,阴睦华将刘锦秀三人的魂魄塞回各自的躯体,转头冷冷地望向被拘住的梦魇,“放着好好的轮回道不走,偏要做璧人枕中的梦魇,是谁唆使你这么做的?”
磅礴的威势压得梦魇心头一紧,她分明不需要呼吸,现在却觉得喘不过气来,“是……是一个和尚,法号叫贞……”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
阴睦华正凝神听着,窗外传来一个空灵的声音,内容是用于超度亡魂的《往生咒》。
梦魇本就卸下了心中执念,此时又受到加持了灵力的超度,当即化作一缕青烟,直奔冥界而去。
“什么人!”
阴睦华来到窗边,隐约看见对面居民楼的天台上站着一个人影。这时暮色已深,隔得又远,他根本看不清那人的脸。待阴睦华驾驭着湛卢剑飞过去时,那人已经逃得无影无踪。
晚间七点,KFC快餐厅内顾客盈门。
张璐瑶看了眼桌上的全家桶,表情有些忸怩,“我怀孕了。”
手中的鸡翅掉落在桌子上,刘锦秀很是茫然,“不是我的啊……”
无可反驳,毕竟生理结构不允许。
张璐瑶努力深呼吸,压抑着心头的暴躁,“我是想说,往后很长一段时间,姐都不能陪你吃垃圾食品了!”
“哦,没关系,你看着我吃也行。”刘锦秀点点头,机械地啃了两口鸡腿,然后猛地跳了起来,“等会儿,你说啥?你有了?谁的啊?”
“不是许森的还能是谁的!”
张璐瑶白了她一眼,从包里翻出小红本,脸上升起两团红晕,“今早我跟他去了民政局……医生说孩子已经快三个月了,再过段时间就能看出来肚子,所以在我胖得穿不上婚纱之前,得抓紧时间举办婚宴。”
“哇,双喜临门!从今以后你就是泼出去的水了!”
刘锦秀看起来比自己嫁出去还要开心,绕过桌子捧起张璐瑶的脸,吧唧就是一口,亲得对方满脸都是油。
不久之后,许森向老板递交了辞呈,回到B市,和一帮同事朋友注册了一家互联网公司,一切刚刚起步。
未来的路想必不会太轻松,但总归好过活在梦里止步不前。(作品名:《璧人枕》,作者:靖世。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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