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客工清理地下水箱 照明灯爆炸 一人被炸飞 2人烧伤
(新加坡15日讯)三名客工傍晚清理农业园区的地下水箱,在打开照明灯之际发生爆炸,一人被炸飞出外,另两人则没来得及从水箱离开而烧伤,所属的环境园景公司因触犯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而被控,罚款22万新元(约66万含令吉)。
这起意外发生在2016年7月25日傍晚6时30分,地点在双溪登加一带罗弄司芒卡(Lorong Semangka)131号的地下水箱。
三名受伤的客工分别是兀丁、米安和拉曼,他们受雇于Environmental Landscape私人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美化和照料园艺等。公司董事长王尚领(60岁)星期三(14日)代表出庭认罪后,被判罚款22万新元。
Environmental Landscape 私人有限董事长王尚领代表出庭面控,公司被判罚款22万元。(海峡时报)
根据案情,这三名客工和第一天上班的阿拉卡班按指示清理一个3.2米深且封闭的地下水箱。该水箱主要用来储存雨水,以浇灌植物。
主管未给予任何安全指示,反而因米安和拉曼曾在事发三周前清理过该地下水箱,而任由他们自行决定清理方式。
米安首先用梯子爬到水箱内,拉曼拿着一盏照明灯和延长插座紧跟在后,再由兀丁垫后,阿拉卡班则守在外面观察。
正当兀丁爬梯子之际,拉曼在水箱内按下插座开关,打算打开照明灯,结果却突然爆炸。猛烈的撞击力把当时还站在梯子上的兀丁,连同梯子一起被炸飞出外,身体被灼伤的兀丁随即跑向约15米远的池塘,跳入水中设法减轻痛楚。
附近的20名客工听到爆炸声响后,赶忙将梯子放入水箱内,让米安和拉曼爬出来,无奈两人已被烧伤。三人随后被送院,其中米安和拉曼伤势较重。
主控官列出公司的五大罪状,指公司没有进行任何风险评估、没有给予安全的工作环境、没有确保员工得到明确的指示和相关训练、没有给予紧急措施安排,以及没有遵照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下的封闭空间工作条例。
其中,公司没有确认水箱里有没有易燃或有毒气体,也没有提供足够的照明,以及没有确保地下水管通风充足。不过,确切爆炸原因仍未知。
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公司承担高达80万新元的全额医药费,并已为客工作出共约19万新元的赔偿,也提供援助直到他们康复回国。
人力部职业安全与卫生稽查处处长陈仕豪在人力部文告中表示,该公司没有给予员工训练,以及提供安全及紧急措施等,就让员工进行高风险工作,这是无法接受的。
他说,人力部将继续对那些罔顾员工安全的雇主要求高额罚款。(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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