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9日 星期二

可恶!他竟然用这种方式来“赚钱”,还混了半年

阿叔天天全岛找未上锁的货车和罗厘,偷走车内现金卡再转入自己户头当每日开销,半年多内干案近400次,“赚”得上万元落网后被控,日前被判坐牢五个月三周。 被告林志平(61岁)共面对九项偷窃罪,全涉及从车辆里偷走现金卡,涉案日期去年8月至今年3月,所涉及的金额达上万元。 控方以其中三项加以提控,另外六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认罪后于本月13日被判刑。 根据案情,去年12月16日,59岁司机把车停在登婆街(Temple Street)后,没上锁就去送货,返回后发现车内的现金卡不翼而飞,他即刻报警。

调查发现,被告见他没锁车后,就偷走他的现金卡,然后把里面的82元储值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之后用来应付个人开销。 今年3月7日,另一名送货司机(57岁)驾驶货车到丹戎巴葛坊送货,被告偷走他储值近100元的现金卡,但他浑然不知,直到他到另一个地方送货后,无法驶离停车场才发现现金卡被偷,报警后揭发是被告所为。 被告今年5月21日在监狱里被问话,他承认平日到全岛各处留意没锁门的车辆,而且会专挑送货的货车或罗厘下手偷现金卡。 警方根据他的银行户头记录,揭发他干案近400次,他前后共“偷”走超过1万3000元,他把钱转入银行户头后就丢掉那些现金卡,然后把钱用作个人开销。他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人名译音)

上一篇新闻

捡到一袋臭虫也交给警察?看新加坡警方如何处理失物

下一篇新闻

商学院的课堂所学要怎样应用到实践中

评论

订阅每日新闻

订阅每日新闻以免错过最新最热门的新加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