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时内,两女生一个被猥亵,一个被强奸,都是他
这又是一件青春荷尔蒙泛滥惹的祸。一名18岁少年,色胆包天到在短短两个小时里,先是强吻了一名16岁女生的的唇,又强奸了另外一个16岁女生(她也是第一位女生的好朋友),在9月8日被判罚接受改造训练。
只是有人不同意!谁?诉方!毕竟在新加坡,非礼和强奸都是重罪。非礼:最长要坐牢两年或罚款或打鞭或并罚;至于强奸,则最多可判20年,或罚款或打鞭……,现在只判他改造训练(按照新加坡法律的规定,改造训练是为年龄在14到21岁的轻罪囚犯所设的,长度通常是18个月到3年。),凭啥?
难道因为他在犯事的2014年,才到够格打鞭的18岁,就可以得到轻判吗?不好意思,那不但吃瓜群众不同意,就连专业的公诉人都看不过眼了,要求暂停上面的判罚,他要上诉高庭。按他的想法,考虑到各方面因素,情节这么恶劣的犯罪,怎么着也得判他个监6年再打6鞭,才能以儆效尤。
到这里要给大家透个底,今天你们不会如愿看到三个当事人的照片,因为本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令,保护16岁以下的受害者,别说是照片,就是姓名也是不能轻易泄露的,审判也得清堂。所以,这起案件虽然从8月尾起,连审了10天,我们只能告你男生的名字叫Loew Zi Xiang。
▲未满16岁受害者受到法律保护
Loew犯事那天,正是两年前9月8日的下午。他邀请了上面两个女生到他家玩,当时家里还有他已离婚的母亲。他们仨坐在他的床上,聊天、玩手机等,嘻嘻哈哈好不开心。
那晚6点后,女生1就遭遇了男生的抢手机,并推倒在床上强吻,虽然他口称抱歉。咦,女生2在哪里?原来是男生预先发了信息给她,让她去和他养的狗狗一起玩,她早闪人了。
女生1在被非礼后,觉得很不舒服,7点就请求女生2和她一起离开是非之地,却被女生2拒绝了,说是还想和狗狗玩。毕竟他们在相识的四年里,见过三四次面的他俩,关系像“兄妹”般。
▲以为就是纯纯的兄妹情
这妹妹是有多爱玩,又有多信任哥哥呐!于是,在7:10到7:40之间,她就被欲火中烧的男生强奸了。
因是闭门审讯,所以我们没有办法获得更详尽的干案实情。法庭只透露了三点:
1、被强奸女生的证词非一般令人信服;
2、男生的陈述,也和女生的高度吻合;
3、男生还有一项骚乱滋事的罪名,有待下判时一并考虑。
男生在去年11月就被还押到现在,好不容易在10个月后下判了,还不能算数,得等待高庭的审理,看来这青春荷尔蒙还是得管理好,否则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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