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龙总理将起诉“网络公民”,在新加坡可不能乱说话了
收到总理的律师信是什么体验?
最近新加坡的一个网站
被总理李显龙警告了!
要求网站必须撤下一篇文章
三天内刊登道歉启事
并且承诺不再重复类似内容
否则李显龙总理将
通过律师起诉这个网站!
哇,听起来很严重的样子
让我们看看是哪个网站
胆敢“得罪”新加坡总理?
是什么样的内容惹得总理生气
怒斥这篇文章具有“诽谤性”?
(The Online Citizen网站截图)
“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
在8月15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
“总理夫人何晶奇怪地分享了一篇与家人断绝关系的文章”
PM Lee's wife, Ho Ching weirdly shares article on cutting ties with family members
大家都知道总理夫人何晶
很喜欢玩Facebook
她FB画风都是不说话
默默地转发大量文章
也经常有人尝试去解读
她转发这些文章的意义
在网络公民这篇文章里面
就捕风捉影地推测何晶
转发文章的用意所在
并且又一次地复述了
当年的“李光耀故居之争”
还转述了一遍当年总理弟妹
对哥哥李显龙的指控
李显龙弟弟妹妹的指控
2017年6月14日凌晨2点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的
妹妹李玮玲和弟弟李显扬
几乎同时在Facebook上发文
内容直指李显龙
称两人对长兄李显龙失去信心
同时担心新加坡的未来
李总理秘书代发信警告
最近“网络公民”重发
当时总理弟弟妹妹的这些指控
并且把这些不实指控
与何晶转发贴文联系在一起
这样的操作引起了总理的注意
根据《联合早报》报道
总理新闻秘书张俪霖
昨晚6时代表李显龙向网站主编发邮件
信中指出文章所采用的
早前李玮玲的指控是不实的
并强调尽管李显龙总理至今都
选择不起诉他的弟弟和妹妹
是不想进一步玷污父母的名声
但是不代表他不会在必要时候
采取法律行动
而且李显龙不起诉弟妹
也不意味着其他人
可以肆意复述和散播这些
对他的虚假和诽谤性指控
(手动划重点!)
总理新闻秘书在信中给出了期限
要求网站主编立即撤下
文章和脸书贴文
并且在9月4日星期三之前
在“网络公民”网站和Facebook
刊登全面的道歉启事
并且承诺不再刊登类似指控
事情的最新进展是
“网络公民”在昨晚已经撤下文章
但尚未撤下脸书贴文
也还没有刊登道歉启事
让我们静静等待事情的发展
细数一下这些年
收过总理律师信的人不少哦
还有闹上法庭的
李总理控告“网络大V”
新加坡时评人老梁
可谓是英文时评圈的大V
他还在“抗议角”芳林公园
举办的活动中压轴演讲过
11月份的时候
他转发了一个文章标题和连结
其中的内容诽谤李显龙总理
这文章是大马在线媒体发布的
说的大概内容是: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
纳吉担任马来西亚首相期间
帮助纳吉‘洗黑钱’
条件是马来西亚签署
新隆高铁和水供等不公平协议”
甚至还诽谤李总理
是名震一时的一马案的“同谋!”
他转发的不实报道很快被
新加坡政府,还有
驻马最高专员公署“群怼”了!
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假新闻
因为转发假新闻
老梁收到李显龙的律师信
而且是索偿信(Letter of Demand)
内容是要求他在3天内公开道歉
还要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Apology and Undertaking
实在是让人瑟瑟发抖
他,也收到过总理的律师信
之前,也发生过一个和李总理
相关的诽谤案件
在2014年可谓是轰动一时
全球媒体纷纷关注报道
其实,当时案件详情和
今天我们提到的这一起非常相似
巧了,当时被告鄞义林
和时评人老梁也是好朋友
当时,鄞义林在网上发表了
几篇诽谤总理李显龙的文章
三次收到李总理的律师信
也是要求删除具有诽谤性的博文
道歉并且赔偿
最后,高庭裁定博鄞义林
诽谤李显龙总理
必须赔偿李总理 15万新币
他将分期还清赔款
新加坡国2019年5月
通过了《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
政府有权要求个人或网络平台
更正或撤下对公共利益
造成负面影响的假新闻
不遵守指示的网络平台可被判
罚款高达100万新元
恶意散播假信息、
企图损害公共利益的个人
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
罚款最高10万新元
在新加坡,可不能乱说话
尤其是散播假新闻
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椰友们,你们怎么看?
移步留言区聊一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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