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虐狗案引众怒,在新加坡直接罚款判监禁!
近日,一起成都女教师摔狗事件在网上闹得轰轰烈烈。
根据柯基狗“莱恩”的主人小吴的微博(Zero旦旦),我们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2017年12月23日,小吴的柯基犬“莱恩”意外走失;
走失后,小吴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莱恩”被两名青年男子送给了何某,小吴要来了何某的微信。
12月24日,小吴通过微信与何某聊天,请求何某归还小狗。起初,何某撒谎称将“莱恩”卖给了狗肉铺,但被小吴识破。
何某开始扯皮,一会儿要将自己的弟弟介绍给小吴;
一会儿又要求小吴买一条狗送给自己;
在小吴同意支付金补偿之后,何某要求继续养狗一个月,原因是自己的女儿很喜欢“莱恩”。为了稳住对方,小吴只好同意。
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何某竟然向小吴索要狗狗的生活费;如果小吴不转,便以虐狗相威胁。
小吴只好向网友求助,网友为小吴找到了何某的家庭住址。不料此举却激怒了何某,何某竟然扬言要找人来强奸小吴!
1月11日,小吴在当地记者的陪同下,来到了何某位于六楼的家门前讨回“莱恩”。在民警的陪同下,小吴进入了何某家中,但却并未找到“莱恩”。
偶然间,小吴向楼下望去,发现了奄奄一息的“莱恩”,最终“莱恩”因为从高处坠落、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此事曝光后,网友们对何某进行声讨。迫于舆论压力,1月11日,何某声称自己是想将小狗从六楼缓缓吊下去,不料却在这个过程中,失手将小狗摔死。小吴也发出声明,要求何某公开道歉。
但1月12日中午,何某及其丈夫向“封面新闻”记者声称,拒绝公开道歉,并且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小吴泄露自己隐私的责任。
可在12日傍晚,何某却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记者表示道歉。
目前,小吴方面也正式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讨回公道。可中国现在暂时没有针对宠物保护的法案,虐待小狗、小猫等宠物的行为,并无明确法律条款可作依据。
那如果这起案件发生在新加坡,何某会面临怎样的判罚呢?
根据新加坡的刑法案428条:
Mischief by killing or maiming any animal
428. Whoever commitsmischief by killing, poisoning, maiming or rendering useless, any animal shallbe punished with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which may extend to 5 years, or withfine, or with both.
任何杀害、毒害、监禁、虐待或者致残动物的行为,处五年监禁、或者罚款,或者监禁罚款并罚。
“Animals and Birds Act”也有关于虐待动物的规定:
任何打击、踢打、虐待、过度劳役、过度驱使、折磨、激怒或者恐吓动物的行为即属犯罪。
而且一经定罪,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罚金三万新币、监禁三年,或罚款监禁并用。
比如今年十月,一名新加坡的德士司机涉嫌虐猫,不仅将野猫殴打致昏厥,还将它从组屋三楼的垃圾槽丢下。在承认罪状后,他被判坐牢8周。
▲照片来源:农粮与兽医局(AVA)
2011年,一名新加坡男子把他养了一只边境牧羊犬丢在公寓阳台上,没有任何避雨和防晒措施,狗还经常被饿得汪汪叫。在邻居和相关部门多次与主人沟通无果后,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和农粮与兽医局把这名男子告上法庭,他最终被判罚5000新币。
▲照片来源: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
可见在新加坡,虐待动物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之所以采取如此严厉的惩罚,是因为法律认为,能够对动物做出虐待、残害行为的人,极有可能会将此行为施加到人类身上。因此,在其行为升级、恶化之前,法律有必要进行严厉的惩罚,将其扼杀。
正如在小吴与何某的这起案件中,何某除了对“莱恩”施加了虐待行为,还有索要钱财、出言恐吓等行为,事情曝光后,在网友的声讨中,才终于低头认错,这也恰恰印证了将防止虐待动物入刑的必要性。
我们不知此案最终将如何处理,但,一定要齐心协力将更大的恶之花扼杀在摇篮里,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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