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 星期四

新加坡每年的工伤索赔额高达5亿7500万人民币

陆交局使用无人机在汤申-东海岸线的加利谷站建筑工地监督施工进度,也确保施工更为安全。(陆交局)

蚁粉知道目前在新加坡工作的外籍劳工有多少人吗?答案:97万人。

这些外劳在本地从事大部分的劳作行业,也更容易在工作时受伤。数据显示,在本地行业当中,聘请最多外劳的建筑业,至今依然是发生最多致命事故的行业。

政府组屋的建筑工地聘请了大批外劳。(联合早报)

国会今天释放出好消息。今后这些外劳的人身安全将更有保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也将能更快获得赔偿,赔偿额也将上调10%。本地2018年的工伤案例有1万2810起,比2017年同期增加了312宗,呈上升趋势。

国家发展部兼人力部政务部长扎吉哈今天在国会上为强化版的“工伤赔偿法案”(Work Injury Compensation Act,简称WICA)进行二读并展开辩论时透露,过去三年内,每年有大约1万5000个工伤赔偿个案,索赔总额达1亿1500万新元,主要是薪金赔偿和一次性赔偿。

国家发展部兼人力部政务部长扎吉哈(国会视频截图)

国会今天三读通过强化版的“工伤赔偿法案”,让额外30万名本地员工与外劳能受保于工伤赔偿保险下。

为何这些人早前无法涵盖在工伤赔偿保险呢?因为在2016年修订的工伤赔偿法规定,雇主只须为那些在工厂内工作或者月薪在1600新元以下的员工购买工伤赔偿险。

本地义工在今年劳动节前分发礼包给超过400名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外籍劳工。(联合早报)

法案修改后,所有月薪2600新元或以下的员工,即使从事非劳作行业(例如文员等),雇主也必须为他们购买工伤赔偿险。这将分两个步骤进行,明年4月1日将受保月薪顶限提至2100新元,一年后再提至2600新元。

医药费方面,今后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可以索赔的金额顶限也从目前的3万6000元提升至4万5000元。这项改变将能确保95%的索赔金额得到赔偿。

为保护员工权益,人力部也要求雇主今后必须申报所有因工伤而拿病假或转去从事轻松职务的案例。扎吉哈说:

“这是为了杜绝一些不负责任的雇主,很可能会尝试不申报这些工伤案例,只是让医生开出较短的病假单,或者让受伤员工转去从事轻松职务。”

强化版“工伤赔偿法案”小结

一)索赔程序更简单快捷

以前:受伤员工必须等到伤势稳定后才能为永久性伤残(permanent incapacity)索赔;

以后:医生可以开出永久性伤残证明加速索赔手续(目前有20%的永久性伤残案例花费超过6个月时间才理赔,既增加雇主的开支,也让员工忐忑不安);

以前:即使工伤导致死亡或严重受伤的案件也必须提交索赔申请才会给出赔偿;

以后:致死或严重受伤的事故一旦报案后,就会自动开启理赔程序;

以前:有些工伤案件必须向人力部索赔,有些则在工伤赔偿法下理赔;

以后:所有工伤赔偿案件将由工伤赔偿法指定的保险公司理赔。出现分歧时才提交人力部检讨定夺;

以前:如有任何一方无法提供月薪单据证明每月平均收入,就会延误理赔程序;

以后:一律采用业内薪金资料来赔偿员工。另外,人力部也会对那些没有给员工提供月薪单据的雇主采取法律行动。

二)员工人身安全更有保障

以前:那些月薪超过1600元或者不在工厂上班的非劳作员工,雇主不会帮他们购买工伤赔偿险;

以后:雇主必须为所有月薪2600新元或以下的非劳作员工购买工伤赔偿险;

以前:因工伤致死的最高赔偿额为20万4000新元,因工伤永久性伤残的最高赔偿额为26万2000新元;

以后:索赔数额增加10%。因工伤致死的最高赔偿额为22万5000新元,因工伤永久性伤残的最高赔偿额为28万9000新元;

**注:适用于2020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工伤事故。

以前:受伤后一旦转去从事轻松职务(light duties)就不能索赔病假期间的工资;

以后:受伤后转去从事轻松职务,将根据该员工的平均月薪进行赔偿;

**注:受伤后的头14天按整笔平均月薪赔偿,过后按平均月薪的三分之二进行赔偿,长达一年。

以前:必须得到雇主批准才能找另一名医生验伤;

以后:一旦员工有理由相信主治医生没有提供足够护理或诊断,可以直接向人力部申请找另一名医生来验伤

三)对雇主更有保障,安全意识强的公司将获奖励

以前:雇主购买工伤赔偿险时“蒙查查”,不知道是否买到合格的工伤赔偿险;

以后:只有被人力部认可的合格保险公司才能出售工伤赔偿险;

**注:那些偷偷售卖工伤赔偿险的不合格保险公司,一旦被抓可能面对最高8万新元罚款。那些合格的保险公司若被发现售卖不合格的工伤赔偿险,也将面对最高8万新元罚款。那些拖欠赔偿的保险公司也有可能被罚最高1万5000元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以前:有些项目不涵盖在保单内无法报销;

以后:人力部将制定一套核心保险用语和条件来避免保险公司采取不公平排除法;

以前:安全记录良好或安全记录差强人意的公司一律支付相同保费;

以后:安全记录良好的公司将支付较低保费;

以前:因资料错误、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而错误支付的一次性赔偿金或医药费是无法回收的;

以后:在错误支付的情况下,雇主可以回收整笔赔偿金。

保险公司必须与人力部共享资料

在刚通过的强化法案下,所有合格保险公司也必须与人力部共享保单资料和雇主的索赔资料。这么一来,人力部就能对照雇主向保险公司申报的薪金资料,是否符合他们各自向人力部申报的薪金资料。这将能进一步保障员工权益,也能避免公司申报较低的薪金资料来“骗取”缴交较低的保费。

在新加坡,员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可通过工伤赔偿法令(Work Injury Compensation Act)或民事诉讼索赔,但必须在两者间择其一。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索赔,必须先证明是雇主的疏失才能开启理赔程序。但在工伤赔偿法案下,无须证明雇主疏失就能索赔。

目前在工伤赔偿法下能得到索赔的精神创伤只限于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简称PTSD),其他与事故没有直接关联的精神创伤,例如焦虑症、失眠、抑郁症、自杀倾向等,不包含在索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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