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0日 星期一

弄残被拐儿童去讨钱,中国人贩子业务竟“扩展”到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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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时不时有听说周围(或周围的周围)有人丢孩子,东一个西一个的。据说中国儿童的失踪案,每年超过20万件。去年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赵薇担纲的《亲爱的》,都是以儿童拐卖事件为背景.大片不惜撞题,足见此事简直是中国人民心头大患。许多生活在阳光里的人们都不由问:那些被拐的孩子,都去了哪里。最近马来西亚媒体踢爆一类案例,看得大家心里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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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女婿刘德华演活失子的父亲

原本以为那些遍寻不获的儿童,被转卖、被毁容、被灌药昏迷或致残等,都是朋友圈的博眼球传说而已!可是,居然在马来西亚发现中国被拐儿童的踪迹。可怜的孩子们被犯罪团伙弄残后,再拐到马来西亚行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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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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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消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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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最初在《星洲日报》爆出,随着事态的影响扩大,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领事部已经介入调查。

其实,在中国“丐帮”制造并且控制残疾乞丐的新闻,已经被广泛报道和严厉打击。谁曾想沉寂一段时间之后,这些幕后主脑并未散伙,反而已经走出国门。近日,马来西亚当地媒体暗访了一个由30多名中国人组成的职业乞丐团伙,发现其中一个受访者竟然是从小就被拐卖弄残,然后带到马来西亚行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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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为什么中国的残疾人会不远千里跨国行乞?当然是“收入”高,各种优势不言自喻。

马来西亚华人乐善好施没有语言障碍生活成本低,扣除掉往返机票、签证费以及基本生活费,还能赚一笔。

这些马来西亚的乞丐们并不是自己选择出门行乞,他们大部分是被组织所控制,并且有些残疾也不是天生。一位中国乞丐在接受马来西亚《星报》采访时就说:自己出生时四肢健全,但年幼时遭拐带,犯罪团伙把他弄残,囚禁多年后带他出国乞讨。

这些有组织的跨国犯罪团伙,甚至有自己合法注册的公司。其中一家比较著名的公司叫残疾人艺术团,他们招募中国的残疾人,再分配到世界各地行乞。这些乞丐被分为卖唱乞丐、残障乞丐以及母子乞丐三种,然后根据实际需要,分派到中国大陆各省、香港、甚至跨国经营到泰国、越南以及马来西亚……

比如在马来西亚的乞丐们,都是被“上头”安排,持旅游签证入境马来西亚,然后这些残疾人会被安排到各个热门旅游景点行乞,比方说马六甲的鸡场街、吉隆坡茨厂街以及槟城的一些著名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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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鸡场街弥漫浓浓中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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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厂街是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著名景点

这一犯罪组织在中国国内很多地方有同伙,尤其是在东莞和郑州两地。记者在马来西亚花两天时间跟踪了两名行乞者,最终在吉隆坡茨厂街一家廉价酒店发现了约30名残疾、毁容的行乞者;并亲眼目睹数小时后,一名魁梧男子出现在酒店,向大家收取现金后离开。

据一个乞丐自爆:

工作状态:他们经常来马来西亚乞讨,一待就是一个月,要知道只有头目信任的“高级别”行乞者才能出国。而且他们也不会在国外待太久。犯罪团伙每月会从中国带一批人到马来西亚,同时把前一批人送回中国。

收入行情:周末游客较多时,每天的收入可高达3000马币(约4788元人民币),收入的多少取决于残疾程度,越严重就越能引起游客同情。团伙头目会收走他们每天乞讨所得的一半,并另外抽走10%,就算他们每天出行的出租车费用(是的,乞丐们都是打车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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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福利情况:如果表现好,或者快离开马来西亚时,头儿会安排他们接受按摩服务。因为他们的长相异于常人,一般小姐都不太愿意为他们提供服务。怎么办?加价!毕竟古语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福利!身为一个跨国公司,福利怎么也得跟google这样的公司看齐)

马来西亚华人乐善好施。华人公会顾问、鸡场街前任顾问甘天禄表示:此前已经知道有中国人在鸡场街行乞,出于人道主义,并没有驱逐他们。如果知道这些乞丐背后有犯罪团伙的话,一定会阻止他们进入鸡场街。

马六甲福利部主任布尔汉丁的说法则是,将依据当地的特困人员法案,对外国乞讨者进行处理。正在继续检查热门景点的外国乞讨者,一旦发现将会移交移民局。

10月18日,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负责人说:“外国人来马来西亚乞讨,没有什么新鲜的,是时候阻止他们了;之前也曾发现假冒僧侣参与这个犯罪团伙;对马来西亚来说,阻止这些犯罪团伙的最佳方式就是忽略这些乞丐。”(小编A:如果说乞讨是出售“可怜”,收获施舍的金钱,也算是是一种“交易“,不由得想到那句名言,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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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犯罪团伙跨国乞讨的行径引发广泛关注之际,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领事部工作人员证实,目前已经介入调查。中国儿童在马来西亚乞讨、流浪已经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虽然已经打掉了一些团伙,但还是不断有新的犯罪团伙冒出。前段时间,领事部刚刚配合马来西亚当地警方,解救了至少十名在马来西亚新山市乞讨的中国残疾人。

其实不单中国人,外国残疾儿童在马来西亚街头乞讨的现象都比较普遍。由于案件发生在马来西亚国内,目前还是主要依靠马来西亚警方来处理此事,领事部只能通过及时报警、配合调查来帮助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人。一旦儿童被解救后,使馆会联系志愿者帮助解决流浪者的吃饭住宿等问题。不过目前还没有收到马来西亚警方介入此事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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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然而官方的救助制度对他们来说也是徒劳的。救助强调的是“自愿”二字。但实际情况是:不管是团伙的控制也好,还是他们本身的习惯与对未来的绝望也好,难以“自愿”。他们中很多是从小被拐卖,然后虐待致残,逼迫乞讨的,按理说应该对犯罪团伙非常憎恨,时刻想摆脱现在的生活。但是久而久之,他们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与其回家,还不如继续在城市乞讨,总会有一些收入,如果运气好的话,收入可能还不错。(小编B:简直令人绝望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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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利用残疾人甚至刻意致人伤残后逼迫乞讨的行为,触及的是整个社会的文明底线。这样的残忍如今“出口”到了国外,提醒着大家它不仅并未消失,甚至还愈演愈烈,实在有必要正视。

网友评论:

“不要给任何行乞的人钱财,你每给出的一元钱都不是在行善而是在作恶,你是资助犯罪集团去拐卖儿童去把拐来的人弄残.不要给犯罪集团获利的空间,如果你看到行乞的人,要么选择报警,要么选给些食品衣物,要么选择无视,为了未来不再有更多孩子被拐卖,请收起你的同情心做正确的事。”(小编C表示+1)

“这个话题我个人认为和拐卖儿童性质是一样的,不管是否把拐卖人员至残都是从拐卖开始的!!!!中国的法律对于人贩子太过仁慈,并不是说人贩子必须死,但是最起码法律要起到震慑力!那些被判了几年的放出来的人贩子他们往往都会重操旧业!!对于收买拐带儿童更是要从重!处罚!!!”

“繁华街头都能看到那种非常扭曲残忍的肢体在乞讨,他们追着你跑,别说给钱了,看到了都害怕。这个社会太残忍,为什么就不能有所作为管一管,把这个链条由上到下给拆分管制了,然后引导他们就业;对那种特意组织乞讨甚至伤害致残的,一定要重刑判罚。实在不忍看到那样的惨面。那些团伙到处深入拐卖小孩的,所有人都很担心就潜伏在你身边。”

好吧,其实新加坡比马来西亚人均收入更高,民间慈善风气也相当浓厚。为啥本地就没有类似情况?靠的就是管理!

比方说,外国旅游者来新加坡入关时,如果被发现身上没带超过一千块新币现金的,当局有权拒绝入境。当然,一般都不会查。但是,知道有这个规定,准备空手套白狼入境新加坡来讨饭的就肯定得小心了。

更严格的规定,看一张环境局的信息截图~~ 连卖个纸巾都要持证“经营”(在新加坡,多数是年老或残疾人“卖纸巾”,买者也是半买半施舍。);沿街乞讨?更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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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环境局最新发布的规定:卖纸巾每年的执照费120元(相等于每个月10块钱)。而且诸多条件限制,比如得定点卖,可不是说能随心所欲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所以,那些在小贩中心或其它地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做法,都不合法。

在新加坡,街头卖艺这样随性“浪漫”的职业,也是有相关规定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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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意如下:如果有人经常无照在街头卖艺,骚扰到周围的人,或者造成损害,可能被罚不超过3000新币或者坐牢不超过两年(消息来源于Destitute Persons ACT CHAPTER 78,有兴趣了解更多的,可自行“啃读”更多条文)

此外,在马路上卖冰淇淋的小车,都必须持有执照才能合法经营,而且要求都是一样的:定点!(这么严格的规定,也有好处,就不需要再派城管扫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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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特色冰淇淋车上挂的那张纸,放在显眼的地方,应该就是持证上岗的意思。

不过针对有关规定,就曾有网民与电台听众热议,蛮多人认为虽然需要管制,但不应收费。因为在新加坡这种“卖纸巾”的人,一般都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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