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月23日 星期一

新加坡房价属于严重无法负担?那中国呢?香港呢

根据公共政策顾问机构Demographia最新国际房价负担能力报告,新加坡房价被归为“严重无法负担”(Seriously Unafforadable)。

报告也指新加坡在全球主要城市中,是受限于土地供应最为严重的城市。

这份报告调查了8个国家309个城市,包括美国、中国(只调查了香港)、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加拿大、爱尔兰和新西兰。

报告透露,截至去年第三季。新加坡住房的价格中位数为40万新元,可买到4房或5房式预购组屋,而家庭年收入的中位数则为8万7000新元,因此房价收入比是4.6倍。

这项房价负担能力报告就是以房价收入比来排名的。房价收入比越高,则排名越靠前,显示房价越难以负担。

所谓房价收入比就是以一个城市的房价中位数,除以家庭全年收入的中位数。数值愈大,表示当地房价的可负担性愈差。

以新加坡为例,其房价收入比就是以40万新元/8万7千新元=4.6,这个数字意味着一个家庭不吃不喝要用4.6年才能买得起一套住房。

至于为什么使用收入中位数,而不是平均工资?这也是这份报告容易被质疑的另一个问题。

因为在收入差距大的国家,中位数收入并不代表大多数人的收入。比如在新加坡,年收入超过8万7千新币的家庭有多少?新加坡的小伙伴们自己说,你们有拖后腿吗?

在这份报告中,新加坡在309个参与调查的城市中,排在第202位。

而排在第一名的是中国香港,其房价收入比为20.9,意味着一个香港家庭须不吃不喝20.9年,才能供完一套房。显然,香港拥有全世界最贵的房价。房价可负担性非常差。

这样一对比,排在全球第202位的新加坡,房价瞬间就不算贵了。

由于这份报告只调查了中国一座城市——香港,所以我们对中国著名的北上广深等房价最贵的一线城市的可负担性不得而知。但它们肯定不如新加坡。

既然新加坡房价在这个报告中排名如此之低,为什么它还会被列为房价“严重负担不起”呢?

原来是该调查所设置的标准:3.0以下为“负担得起”、3.1到4.0为“些许负担不起”、4.1到5.0是“严重负担不起”,超过5.1等于“极度负担不起”(如图)。

也就是说,香港房价是“极度负担不起” x 4。而小编好奇的是,北上广深这些中国大城市是“极度负担不起”乘几呢?

另外必须指出,新加坡政府通过津贴方式,令88%的人口拥有自己的住屋,这在被调查的城市中排名第一。这也证明了新加坡“居者有其屋”政策的成功。

事实上,新加坡建屋发展局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增加组屋的可负担性,包括推出比市场便宜的预购组屋;而首次购屋的公民还会得到政府给予的特别津贴。这使得新政府组屋的售价比市场上要低得多。

如果考虑政府的各项津贴,那么新加坡人(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负担能力会大大提升。可惜该报告并没有把政府提供津贴考虑在内。

对于这份报告,李显龙总理的夫人何晶在面簿转载时表示,不同意报告指新加坡房价“严重无法负担”。

她说,关于住房负担能力的一个经验值是,房价中位数是家庭全年收入中位数的5倍。“当这个比率高于5时,我们才应该担心”。     

换言之,何晶认为就新加坡的4.6是属于“负担得起”的。要高于5才属于“负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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