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变3年半!挪用几个亿的城市丰收教会案改判
今天的新加坡高庭,一桩大案终于尘埃落定。城市丰收教会失信案从2013年5月开审,时隔四年,终于宣判。三司以二对一裁定,康希和五名副手借机挪用公款。然而,此前他们被按照刑事法典第409节的“较严重失信罪”被定罪不恰当,予以减刑。
这是新加坡有史以来时间拖得最久的审讯。可谓盘根错结,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且不仅涉及金额在新加坡史上善款失信案中最高,又涉及本地“赢利”最快的大型基督教会,所以各方都力求严谨。
▲(左起:陈一平,黄玉音,周英汉,林岭恒,康希,陈绍云)
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City Harvest Church)成立于1989年5月7日,创办时会友只有20名。今天,丰收教会每周的聚会人数已有数万人,成为新加坡最大的独立教会之一,在整个亚洲教会都有一定的影响力。
然而,城市丰收在很多人眼中,一直是一个毁誉参半的形象。
▲网友制作的城市丰收减刑讽刺图
他们的活动如今基本都设在新达城的会展中心举办。这一室内会场相当大,许多明星来新加坡巡演甚至都会选择此处。每次的礼拜上,神职人员和牧师们都在霓虹闪烁的舞台,将“福音”以高声呼喊、流行歌曲等方式表达出来,台下会众们则拍手唱歌回应。
随后,一般是在教会创始人康希的带领下,信徒们互相牵手,用逐渐变响的喃喃自语来表达情感和信仰。
在祷告中,教会人员便会分发收取“奉献金”的信封,让信徒们放入支票。
在这种“流行”的模式下,城市丰收教会已经成为亚洲最盈利的教会之一。同时,通过康希的妻子何耀珊 在世界各地举办演唱会,教会也吸纳了亚洲不同地区的跟随者,还在台湾,马来西亚,印尼、日本和印度建立了不少植堂。
康希等六人被控,则是因为他们被发现挪用了高达1920万美元(约1.1亿人民币)的教会资金,用来支持何耀珊的演艺事业。他们被指控通过虚假债券投资将教会资金转入何耀珊的管理公司Xtron,而该公司涉嫌由教会领导层经营。
按照路透社的调查,城市丰收教会这样的“超大型教会”虽然起源于美国,然而规模最大的这一类教会,很多却在亚洲。
他们的具体做法,就是把传统的圣经信息装入动感形式的流行摇滚音乐、活泼的礼拜形式以及活跃的社交媒体里。这种形式,毫无疑问吸引了新一代年轻信徒,并迅速“把教会变成大型企业一般的产业”。
根据新加坡慈善委员会的文件显示,新创世教会称他们拥有3万人的会众,2012年收集的信徒献金达到了7550万新元,城市丰收教会2015年的收入是3694万新币(约2亿人民币),巅峰时期收入4200多万新币(约2.1亿人民币)。按照2014年的报道,康希何耀珊夫妇每年的教会收入达到50万新币。
附城市丰收案审讯回顾
2017年4月7日
城市丰收教会案上诉结果出炉: 城市丰收教会创办人康希的刑期将从8年减轻至3年6个月。
周英汉的刑期从6年减轻至3年4个月;陈一平的刑期从5年6个月减轻至3年2个月;黄玉音的刑期从5年减轻至2年6个月;林岭恒的刑期从3年减轻至1年6个月;陈绍云的刑期从21个月减轻至7个月。
2016年9月
上诉重新审讯。控方指六名被告预谋失信善款,也没有悔意,要求法官加重刑罚,判他们坐牢多三到六年。
六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则指,不让教友知道是因为不要引起公众争议。计划目标不是为领导人谋利,而是为教会,也没有意图给教会带来损失,而且最终也已把钱还回给教会,因此不能构成欺骗罪。
2015年11月28日
城市丰收教会康希牧师不服判决,决定上诉。控方则认为,以这起案件的整体情况而言,法官的判刑明显过轻,也针对所有六名被告的刑罚提出上诉。
2015年11月20日
康希等人被法官宣判全都获刑,刑期从八年到21个月不等。
康希被判刑八年。(近年来同类案件被判得最重的。比当年轰动一时的NKF杜莱及明义法师失信案都重得多)
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被判坐牢五年。
教会前牧师陈一平被判五年半。
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被判六年。
林岭恒被判三年,陈绍云被判21个月。
2015年10月21日
大约100名公众清晨6点前就到法院外排队听审。法官裁决六名被告罪名成立。施奇恩法官宣读口头裁决时说,他不相信被告认为何耀珊唱片真的会为教会带来收益,投入的巨额款项是虚假投资。
2014年8月6日
庭审上透露,何耀珊三张专辑《SUN*day》、《Sun with Love》和《孤单旅行》滞销。其中一张亏损约50万新币;另一张则仍有3.25万片仓底货,结果教会花了近45万新币买来,送给外国教友和国外教会,作为城市丰收传教活动“跨界计划”的见证。
何耀珊后来辩称,她出唱片不是为自己,并指“跨界”计划影响大,台湾艺人如梁文音、刘耕宏、飞儿乐团成员,甚至天王周杰伦也受她的感染,曾与何耀珊一起祷告。她强调,周杰伦已经受了洗礼,而且他的世纪婚礼是一场基督教婚礼。而在美国的“豪宅门”事件,也是出于“跨界”计划,为了使她能与好莱坞重要人士毗邻而居,以便有机会能够多联络、接触、传教。
2014年8月
周英汉在庭上指责康希隐瞒真相。他指出何耀珊的演艺事业纯属个人事业,跟跨界计划没有关系。周英汉指出何耀珊歌唱事业上的成就和专辑销量都是虚假的,并指责康希向教会会员夸大何耀珊的歌唱成就和销量。康希否认了周英汉的说法。
2014年7月
林岭恒在庭上透露,城市丰收教会在2002年决定通过何耀珊的流行乐事业传教,但为了不削弱公众的接受度,所以不愿教会与她的事业之间的关联曝光。林岭恒也说,会员方瑞家在2003年公开指责教会用公款打造何耀珊的歌唱事业,这让教会领导“精神受创”,因为他们没料到公众甚至是其他教会都反对城市丰收教会支持何耀珊的流行乐事业。为了切割教会与何耀珊歌唱事业的表面关系,教会决定由一家名为Xtron的公司替何耀珊发唱片。然而,借助她的歌唱让更多人成为基督徒的“跨界计划”始终不变。
2014年7月
被告六人陆续在法庭上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康希称花费数百万元在他妻子何耀珊的流行音乐生涯上,对于城市丰收这间超大型教会的增长和壮大是必需的,并且“跨界计划”(Crossover)已经触及到未信之人10.9万人,其中3.3万人“接受基督进入他们的生命”。所谓“跨界计划”是城市丰收教会差派何耀珊透过流行歌曲从事福音工作。
2014年5月5日
国家法院首席法官施奇恩考虑控辩双方的立场与论据后,宣判六人表面罪名成立。
2013年9月
据《新明日报》报道,法庭文件显示,在2007年7月,城市丰收教会靠教友的什一税(tithe)及其他奉献,“收入”就有321万新币。但教会开销也很大,同月开销达503万新币。其中,职员薪金及福利,外国传教费用就占了收入的近一半,分别为25%及22.6%。康希在2008年1月至6月,到美国传教的飞机票的费用,就超过20万新币。
2013年5月
正式开审。教会灵魂人物康希牧师、陈一平牧师、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时任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和教会财务经理陈绍云,被指在2007年至2009年通过教会认购两家公司“思创”Xtron Productions和“何清伟玻璃厂公司”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的2400万新币债券为幌子,共谋挪用教会的建堂基金,并用其中1300万新币来打造康希妻子何耀珊的首张英语唱片。陈绍云与其中三人涉嫌再用2660万新币来赎回债券,以掩饰之前挪用公款的罪行。
2012年6月30日
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坚称未被骗取数千万新币,并表示支持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会友。
2012年6月27日
城市丰收教会创办人康希牧师以及其他四位教会同工出庭接受了面控并已被保释,将于7月25日将再次出庭。教会运作及小组聚会将正常进行。城市丰收教会表示,此事已交由法庭裁决。“结果会如何?在众人的祷告中,愿神的旨意成全。”康希在7月26日清晨发表推文:“艰难的一天……我信任你,主耶稣基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意旨实现!”
2010年6月26日
新加坡警察商业调查局 (Commmerical Affiars Department) 正式起诉新加坡最大基督教会的办创人康希牧师与另外五位教会领袖: 据称,当时商业事务局与新加坡慈善监督会 己调查了足足两年时间, 发现城市丰收教会的管理人私自盗用教会建堂基金,用于康牧师夫人何耀珊的音乐事业。
当时,何耀珊虽未被捕,但已停止一切慈善有关的职务, 另一位教会采购主任黄玉音共要面临十项控罪, 包括六项失信和四项做假帐的罪名; 新加坡慈善监督会称,从2010年5月开始的调查发现,该教会被盗用的慈善资金总额至少为2,300万新加坡元(一亿多人民币)。
康希面临三项共谋失信罪指控,被指他与其他四人在2007年8月到2009年6月间,三次挪用教会1000万新元、300万新元和1100万新元的建堂基金,把总计2400万新元的建堂基金,转到Xtron Productions和PT 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这两家公司,抵触失信条文。若罪名成立,其中一项罪状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或坐牢长达10年,另可加罚款;另两项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或坐牢长达20年,另可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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