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怎么走都要限制,政府会否管太宽?
活跃通勤咨询小组提出多项建议,并由陆路交通管理局全盘批准后,法令在今年2月于国会修正了加强管制条例,部分新条例“静悄悄”在本月生效。
其中最为人瞩目的,就是别开生面、史无前例对行人使用人行走道及共用道实施了行为规范,8月1日生效。
过去这项行为准则只专注在脚踏车和电子代步工具使用者,如今矛头也指向了人行道上的“原使用者”。对此,陆交局宣称是鼓励行人培养良好公路使用习惯,打造更安全、更负责任的共享道路环境。
(联合早报)行人行为准则
行人若不打算超越前一名行人,应靠道路左边行走。在有选择的情况下,行人应使用人行道,而不是脚踏车骑士可使用的共用道。行人应避免使用手机或听音乐,保持对周遭环境的警惕,以便及时察觉危险或障碍物。消息一宣布,立马引起了民众极大反应,网上留言几乎一面倒恶评如潮。针对陆交局所说的打造更安全的步行环境,那颁布守则应该是有利的啊,为何掀起的却是负面反应?
网民:太苛刻了!
连走路也要管,会不会管太多?只听过开车不超车的话就要靠左边行驶,现在连走路也要靠左?以后有行人被撞伤,是不是行人也有错,因为没有靠左走?人行道本来就是给行人使用的,该约束的是脚踏车吧?难道行人会自己去撞脚踏车?不约束脚踏车骑士,反来约束行人?行人走路用的是两条腿,可以自己控制的,失控的是脚踏车;连走路都无法轻松自在,还要时时刻刻提高警惕?与其制定准则,不如鼓励大家互相礼让就好了;现在是准则,以后会不会变成法律?约束行人会否本末倒置?
其实网民的负面反应不难理解,我国政府一向来就被视为“管很多”的政府,如今连行人走在人行道上也要管,当然让人难以接受。
何况人行道本来就是为行人而设,如今因脚踏车及其他代步工具在过去引起多宗行人被撞倒撞伤的意外事故,令好好的人行道成了不安全的空间,却要身为受害者的行人约束走路行为,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靠左走,靠右走
“尽量靠道路左边行走”的规范准则,其实并非新鲜事。
一般在电动扶梯上,往往也能看到使用者自动自发靠左边站,把右边空间让出来,给赶时间或在电动扶梯上依然急步行走的人,但那也仅限于电动扶梯及非繁忙时段。
新加坡人在扶梯上一般都会自动自发站在左边。(联合早报)要行人无时无刻,无论人行道宽窄的情况下,都时时维持左边行走,若是从高空俯瞰下来,新加坡会不会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人遵守既定轨道移动的大工厂啊?
行人准则第二点:“在有选择情况下,行人应使用人行道,而不是脚踏车骑士可使用的共用道”,似乎也存在着逻辑上的合理性。
如果是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意即路上同时并列人行道与共用道,那与其要行人放弃使用共用道,把共用道改成脚踏车专属道,且同时不允许脚踏车骑士使用人行道,不是更干脆利落吗?
(海峡时报)手机使用可能才是罪魁祸首
至于第三点:“行人应避免使用手机或听音乐,保持对周遭环境的警惕,以及时察觉危险或障碍物”,放眼望去,如今路上行人拿着手机边走边看的比比皆是,这是3C时代人手一机的大环境,只会越来越严重。
当局要求行人反其道而行,逆趋势而走,是自信心过高,还是心态无法与时并进,甚至乎不切实际?
宏茂桥地铁站外交通灯前的地面上出现许多显眼的标志,提醒人们走路时“抬头看”,别成为一边看手机一边过马路的“低头族”。(联合早报)陆交局也修正了脚踏车及代步工具使用者法令,禁止骑士骑行时使用手机,除非手机装在器材上或免手持使用。这是公路开车者早就要遵守的条例,如今扩大到脚踏车及代步工具使用者。
禁止骑行时使用手机当然是对的,但何解要加多这“除非手机是装在器材上或免手持使用”的开恩条款呢?
当局难道不知道,就是因为有这例外的备注,致使开车者都走“法律漏洞”,纷纷将手机挂在手机架上,然后一边开车一边使用。
或许当局还停留在手机用途仅限通话上,认为只要手里不握着手机,无妨边开车边讲电话,当局却似乎没看到,很多时候车主却是边开车边伸手操作着手机吗?
重点是当双眼不集中在前方路上,而分神在手机屏幕上,才是危险的触发点啊。对脚踏车和代步工具使用者来说也是一样,即使手机装在器材上,只要眼睛一飘到手机上,就已构成意外发生的几率了。
人行道变得不安全的真正原因
两旁有花草的巴西立人行道。(联合早报)陆交局能发现我国人行道上意外事故日益趋多,并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当然很好,问题是能不能不要像西医那样头痛给止痛药,腰痛也给止痛药,脚痛还是给止痛药的做法,看到人行道不安全就将火力集中在行人的约束?
人行道上变得不安全是谁造成的呢?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如果当局不确实地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对症下药的话,一切的检讨都将是白费心机,甚至还会因为病急乱投医引发民众反感,让人怀疑提出建议的咨询小组成员,以及审核并批准建议的陆交局高官们,是不是一出门就上车,直开到目的地才下车,而不曾真正体验过人行道上的民间疾苦?
如果连走在大街上也要被规范化,相信不久的将来,就可以见识到21世纪的邯郸学步新诠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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