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名客工挤一间屋子 明明到了新加坡却住进贫民窟
出国工作,听起来很风光?
但对于客工来说,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大多都为了赚更多钱养家,而飘洋过海谋生。有的为了省钱租“猪仔屋”居住,有的公司为了省钱而提供“猪仔屋”给他们住宿。因为互惠互利,即使住宿条件极差,这些客工大多不会吭声。
住宿条件有多糟糕?
蚁粉看看下面照片自己感受一下。
(联合晚报)位于小印度的客工宿舍,三房式大小的宿舍住了超过40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床、有灯、有地板,有煮饭的角落,颇像“高档”的贫民窟。
客工们每人只有一个小床位,睡双人床上铺的,衣服就往头上搭起的竹竿挂;睡下铺的就在双人床的支架上挂,其他家当就往床底塞。挂起来的衣服刚好充当了大家的“窗帘”,衣服背后就是仅有的“私人空间”。
乍看下房内没有椅子桌子,看来客工在地板上煮好饭,就往床上一坐解决温饱。
不难想象,40个人住在这个空间里,排队冲凉是一个问题,睡觉时频频听到有人起身去夜尿,空气中也会弥漫着男人味,还有震耳欲聋的鼻鼾声,而且电源插座也会超负荷容易引发火患。
(联合晚报)这间位于芽笼的两层楼单位的宿舍,按条规只能够允许入住6人,但实际上却住了近50名客工。
除了二楼是宿舍,屋顶竟然暗藏阁楼,住着其中的20名客工。想想看,客工每天都要爬这条又陡又窄的木梯才能回“房间”,20个人爬上爬下,屋里应该会回荡着咯滋咯滋的声响(天花板能不能承重又是另一个问题)。
细心的蚁粉应该会注意到房子的墙壁年久失修,里头的水泥钢筋都外露了。(联合晚报)阁楼利用木板隔出两个房间,这间“劏房”更像是贫民窟。
房间一:
(联合晚报)客工连个床位为都没有,直接睡在地板上,更谈不上隐私了。合适的挂衣服的地方更是奢侈,只要可以挂的位置(门上,墙壁上……)全挂满衣服。
住了20人的阁楼幽暗闷热,也只能打开房门睡觉,让空气稍微流通一点。
房间二:
(联合晚报)住阁楼的他们,连挺直腰板走路的人权都没有,只能弯曲着身体走到自己的床位上睡觉。
阁楼的四壁以易燃的木板制作,还可以看到外露的电线,一旦发生火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其实,早在2017年5月,本地私宅的租户人数限制早已从8人减至6人,除非租户是家庭成员、帮佣或护理人员,否则租给超过6个毫无亲属关系的租户就属违法。如果租户与屋主合住,也要符合6人的住户顶限。
同样的,政府组屋也从去年5月1日起,四房式及更大间的组屋单位最多只能租给六名租户;三房式或更小单位的住户人数限制则保持不变,分别是最多六人,以及最多四人。
很明显的,以上的房子都超住,电源插座、卫生和烹饪设备也超负荷运作。
(联合晚报)移民与关卡局情报司上周二(9月17日)凌晨展开突击行动取缔触犯移民法令者,在行动中意外捣破了以上的三间“超住”住宅。
情报行动组主任陈国华(47岁)告诉《联合晚报》说,他们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情报,例如来自公众的通报,再进行调查,确认目标。
“每次执法时如果发现其他违法行为,例如防火安全方面的威胁或居住人数太多等,他们就会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跟进。”
人力部发言人也告诉《联合晚报》说,当局接到移民与关卡局通报后,对客工的雇主进行调查。初步调查显示,这些雇主因没有确保员工住在安全的环境,因此触犯雇用外来人力法令。
行动组17日突击的三个住宿单位,总共住了近100人。市区重建局发言人表示,上述三个宿舍都属于住宅用途,每个单位最多只能住六人。有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私宅超租的情况,违例者面对的刑罚将取决于罪行的严重性。市建局可能会开出高达5000元的销案罚款。对于较严重的案件,违例者将被提控,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20万元或坐牢长达12个月。
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没有为外籍员工提供安全和适当住宿的雇主,可被令为每名外劳缴付高达1万元的罚款或坐牢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违例雇主也无法申请新的工作准证或更新现有的准证。
至于规划法令,业主应尽责检查房屋是否被非法用作宿舍。违例者可面对罚款最高20万元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
客工们,不要再默默受苦包庇雇主或屋主了,一时的省钱,可能连命都没有了。
在2014年12月6日凌晨,芽笼4巷35号的三层楼宿舍疑电线短路失火,三名客工当场被浓烟熏死,九人受伤入院,其中一人伤重不治。
按照当时的条例,失火单位只准住八人,雇主却让多达22名客工居住。清洁公司和建筑公司的三名雇主因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去年被判罚款共计15万3000元。人力部已禁止这三家公司继续聘请外籍员工。
当年,由于火势太猛,有住户爬出窗外等待救援。(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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