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代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深圳还要再等等
中国国务院8月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准备在2025年前让深圳的经济发展跻身全球城市的前列。
时机敏感,香港反送中运动愈演愈烈的当下,北京这项意图以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的计划,颇有让香港在大湾区地位下降的意味。
然而,香港作为大湾区乃至亚洲金融中心的地位,恐怕不是深圳想取代就能取代的。
深圳(图)短时间内未必能取代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美联社)深圳只是“比较开放”的中国城市
司法制度、资讯流通和资本流通,这些都是香港上个世纪以来,在中国各省市乃至亚洲各城市中脱颖而出的重点优势,也恰好是深圳作为示范区,却深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套枷锁束缚,而无法完整释放能量的硬伤。
香港在法律上实行和国际标准一致,同时也广泛受全球商界认可的普通法。相反的,尽管深圳作为示范区的特殊地位,让它被允许在改革需要时对法律法规进行变通处理,但其法律制度始终建基于中国法律,而后者在国际上并不被广泛认可。
香港中小型企业总商会会长巢国明告诉《南华早报》:
“香港和深圳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作比较,因为法律架构并不一样。短时间内,我不认为深圳可以取代香港。”
香港实行普通法。(彭博社)除了法律制度,深圳也面对着资讯流通远远不如香港的劣势。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仍保有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并不像深圳所在的中国内地,必须受到严重的网络规范和新闻审查。
被包围在“防火长城”之中的深圳,并没有办法做到真正自由的资讯流通,但对于企业而言,资讯对等和资讯流通是做出商业决定的关键。
一名要求匿名的中国学者告诉《南华早报》,除了法律制度和资讯流通,另一个香港难以被深圳超越的优点是经商的国际准则和自由的资本流通。
英国研究机构凯投宏观(Capital Economics)的首席亚洲经济研究学家马克·威廉姆斯(Mark Williams)一语道破:
“在资本流通方面,你无法在一个当局有权力随时限制资本流通的地方建设全球金融中心。”
中国大陆实行严格的资金外流限制,每个中国公民每年最多只能转出5万美元到境外,且不时针对海外投资等资金外流途径做出监管规定。政策上的不一致性和难以预测,会让外资产生“钱进得去,却出不来”的疑惑。
马克·威廉姆斯指出,香港成功的基础是法律和法规的公平和可预测性。在中国大陆的人民和公司企业明显无法获得同等的保障,而这就是法治(rule of law)与人治(rule by law)的最大区别。
根据2018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香港排名第三,落在排名第一的纽约和伦敦之后。深圳在这份榜单上仅排名第14。
香港拥有较优异的经商环境。(华尔街日报)《南华早报》报道,该研究报告强调金融中心的繁荣,取决于它们是否和其他中心建立深厚连结。香港和前两大金融中心纽约和伦敦的连结程度在满分为100分的评分标准中,获得80至99分之间的高分,深圳在这部分则完全没有获得任何评分。
深圳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已在去年超车香港,然而以深圳拥有大量工业、面积大过香港、人口多于香港来看,国内生产总值超越香港本来就是时间的问题。
以人均GDP来看,香港的32.1万元仍较深圳约19.7万元的人均GDP为高,在中国各大城市居首。
和香港过度依赖四大行业,金融服务、旅游、贸易及物流、专业服务相比,深圳在科技产业,尤其是创新科技产业一环的高速发展是其成长动能的来源,包括腾讯和华为都将总部设立在深圳。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深圳有办法取代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根据中国商务部的资料,中国去年有高达960亿美元的境外投资是从香港流入的,这占了中国2018年135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的71%。
换句话说,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营商环境,依然是许多准备外资前进中国大陆的首选桥梁。另一方面,2018年中国企业在香港上市集资(IPO)的金额也高达35兆美元,至今已有1146间中国国企、红筹和民间企业在香港股市主板上市。
大量中国企业在香港集资上市。(互联网)《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对香港地位有利有弊
美国国会即将审议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对香港是否能保持作为中国金鸡母的地位是把双面刃。
有可能在数月通过并实施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是《香港政策法》的加强版,补足后者在某些方面的不足。
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香港政策法》承认香港为独立关税区,美国在贸易、投资、出入境和国际协议等方面给予香港和中国大陆不同的待遇,例如不少禁止输出到中国大陆的高科技敏感技术和产品允许输出到香港。
《香港政策法》的法案精神,源自香港在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中获得保障的高度自治权,在人权、法治、政制和经济制度方面能够和中国大陆维持不同调。
一旦香港的高度自治受到侵蚀,香港的独立关税区地位便会受到影响乃至取消。然而,《香港政策法》对香港自治程度的法定报告于2006年后终止,导致该法案对香港是否维持高度自治的监督变得薄弱。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由此产生,有关该法的提案早在2014年香港雨伞运动期间就曾提出。随着中美贸易战升温、香港局势动荡,这个法案再度被提上日程,并已基本上获得美国共和、民主两党的共识,通过可能性极高。
高举美国国旗的香港市民要求美国“解放”香港。(互联网)法案一旦通过,美国国务卿必须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针对香港自治情况做出分析,以此决定是否延续香港的特殊地位。
一旦香港被美国从区别待遇的名单中排除,就有可能导致一连串的骨牌效应,包括被全球主要经济体列为一般中国城市、外资不再流入、信用评级调低等,最终一并失去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
换句话说,香港的特殊地位每年都会被检视一次。对于高度仰赖香港作为外资来源地的中国当局而言,维持一国两制和克制干预香港自治的力道即将成为现实的经济考量。
司法独立、资讯流通和资本流动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最为倚重的元素,也是其在一国两制下获得保障的自治核心。
北京对香港的一举一动,牵动着国际资本是否持续通过香港流入中国大陆。在中美贸易战和中国经济放缓的氛围下,香港在中国版图中的经济地位仍有独善其身的本钱。
然而,政治的考量,是否会让北京当局宁可牺牲经济利益,也要让香港和中国大陆完全融合成为一国一制,也是香港未来必须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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