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被控受贿 吃喝玩乐样样全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事件终于有了进展。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黄志明涉嫌接受两家建筑公司10万7648元的贿赂,以帮助对方获得与市镇会相关的商业好处,今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什么?黄志明被控!大家且慢,这位黄志明(Victor Wong Chee Meng,58岁)不是那位“大粒人”黄志明(Ng Chee Meng)部长。
被告黄志明在案发时受雇于新工产业管理服务公司(CPG Facilities Management),该公司当时是宏茂桥市镇会的管理代理公司。黄志明从2013年至2016年9月案发时担任该市镇会总经理。总经理一职是市镇会最高级别行政官,类似于企业中的CEO。
黄志明共面对55项控状。他涉嫌在2014年至2016年间,55次收受两家建筑承包商19-NS2企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9-NS2公司”)和19-ANC企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9-ANC公司”)董事谢信南(译音,Chia Sin Lan,62岁),以及19-ANC公司工程董事叶峰英(译音,Yip Fong Yin)各种方式的贿赂。
受贿方式多样
这行受贿形式有哪些呢?根据《新明日报》报道,当中包括了买车折扣、手机话费、免费餐食,SPA治疗、旅店开房费、让儿媳妇到对方公司上班、汇款给在海外的情妇,以及KTV酒廊夜总会消遣费等。当中花销最大的两个项目,都与女人有关。
控状显示,黄志明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夜总会玩乐,消费共约4万4877元;三次通过谢信南汇款3万零600元给人在海外的情妇徐红梅;他还被指通过谢信南安排儿媳妇到一间工程公司上班,由谢信南的公司支付总数8247元的薪水。
谢信南也是“煞费苦心”。他被指花2988元买SPA中心配套给黄志明;花4841元请黄志明到宏仁堂御膳厅、新马活海鲜、以及文东记等餐馆吃大餐;还让黄志明购买一辆银色丰田Corolla Altis轿车时,获得1万3500元的折扣。
(谢静怡制图)谢信南面对55项行贿罪。他的两家公司19-NS2公司和19-ANC公司也被贪污调查局以共谋行贿罪起诉。
被告通过律师否认指控,表示要抗辩。法官案展4月11日过堂,黄志明和谢信南各获准以10万元保释,期间两人的护照也被扣押。
如果两人罪成,可被判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或坐牢不超过七年、或两者兼施。两家公司也在防止贪污法令下,各面临高达10万元的罚款。
宏茂桥市镇会已有新总经理
宏茂桥市镇会是在2016年9月底接到投诉,指黄志明“处理合约及市镇会事宜的方式”失当,并且“可能涉及需要贪污调查局介入调查的行为”。新工产业管理服务公司当时让黄志明请假等候调查,但最终革除他与市镇会有关的一切职务。
宏茂桥市镇会也在案发五个月后委任洪文评(译音,Ang Boon Peng)担任总经理。他与黄志明同样受雇于新工产业管理服务公司。市镇会发言人表示,该市镇会是通过猎头公司选出新总经理,而洪文评在房地产业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
在去年发表的国家发展部市镇会管理报告(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中,只有两个市镇会在“机构监管”中没有获得绿色好评。一个是由工人党管理的阿裕尼—后港市镇会(AHTC),另一个就是宏茂桥市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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