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4日 星期日

从亲生女儿五岁时开始性侵她 狼父被判监13年

示意图。(图:iStock)

本地一名父亲从亲生女儿年仅五岁时开始性侵她,甚至在离婚之后仍继续这么做,而女儿因为母亲会打骂她而不敢告诉母亲,隐忍多年。

根据TODAY报道,这名父亲在2007年至2013年之间多次性侵女儿,女儿直到2020年才在男友和好友的劝说下报了警,将父亲绳之以法。

52岁的被告昨天(15日)被判监禁13年。由于他已年过50岁,法院无法判处鞭刑。

他共承认两项控状,包括儿童性剥削罪以及严重性侵罪,另外两项控状交由法官判刑时纳入考量。

庭上揭露,受害者儿时在家中发现属于父亲的色情杂志和光碟,但她当时懵懂无知,年仅四、五岁时就顺从父亲的要求,进行了性行为。

被告在2010年、女儿八岁时跟妻子离婚,随后跟兄弟及他的女友同住。

从她出生到此案被揭发之间,受害者搬了八次家。由于她认为母亲会打骂她,她在父母离婚之后大部分时间都跟着父亲同住。

2012年至2013年之间,被告再次性侵当时已经介于9至11岁的女儿。尽管这时的受害者意识到行为很恶心,她仍没有告诉他人。

直到2019年底,受害者终于鼓起勇气告诉母亲。当母亲责骂她为何不早说时,她表示自己以前并不明白父亲为何叫她进行那些行为。但她要求母亲不要告诉父亲,因为她也害怕他。

隔年,受害者向男友坦承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但她仍不愿报警,因为她不想跟母亲同住。后来,她向一名好友倾诉之后,对方说服她去报警,她这才在2020年7月13日报警。

主控官揭露,受害者会反复回想起父亲对她的所作所为,甚至因此自残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她也曾在2019年5月入住国大医院,被诊断出患上严重抑郁症,甚至想要自杀。

控方要求判被告坐牢13至14年,因为被告以变态的方式性侵亲生孩子长达六年;辩方律师则求判监禁十年,并指出被告是在没有证人或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承认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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