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月27日 星期六

新国内长:人民对LGBTQ+态度 不确定是否显著改变

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认为,新加坡人对同性恋的态度虽有变化,但因为新加坡人口占很大比例的中立者不希望看到《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被废除,新加坡政府还是不能忽略这些观点。

他坦言,这些课题很复杂,也不容易解决,新加坡过去15年达成这种“混乱的妥协方式”,新加坡政府也有明确表态,属于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等(LGBTQ+)群体的人们有权在不受攻击和威胁的情况下和平生活。

“我们事实上有保护这个群体的法律。”

尚穆根日前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Hardtalk”(唇枪舌剑)节目主持人赛克专访时,作出上述表示。

尚穆根也指出,在民主社会当中须考虑主要民意所在,其他国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比如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日前提出可能要重新考虑关于同性恋和同性婚姻是否合法的裁决。

他说,新加坡政府采取的方式是在国会处理这些问题,包括检讨法律让它与时俱进,以及采纳进行广泛磋商谋求共识的“新加坡方式”。

他透露,新加坡正同利益相关者进行深入磋商,这包括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等(LGBTQ+)以及其他群体。

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规定,无论是在公共或私人场合,男性与同性进行严重猥亵行为皆属违法,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这一条文是在英殖民地时期从印度刑事法典引入的,距今已有百多年历史。新加坡政府目前采取的立场是不废除相关法令,但也不会援引这项条文起诉任何人。

易索普(Ipsos)6月16日发表调查结果,称500名新加坡受访者当中,有44%支持保留第377A节条文,这比2018年调查的55%有所减少。

尚穆根表示,上述民调结果和新加坡政府进行的内部和其他公共调查有所偏离,但他不太确定变化程度是否像易索普调查结果说得那么显著。

他不愿意答复塞克关于新加坡未来会不会废除相关条文的提问,惟提到目前新加坡内阁尚未决定是否要废除《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

“你要知道,在内阁负责制中,我们要做的事情只有作出决定后才能宣布,目前我无法肯定地回答这个问题。”

尚穆根重申,虽然有一条旧日制定的法律将男性同性性行为定为犯罪,但新加坡政府不会起诉发生同性性行为者。

“新加坡总检察署已经确定这是他们的立场,最高法院也已经裁定政府的立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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