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双重课税| 申请新加坡税务居留证(COR)服务
只有您的公司是新加坡的税务居民,才可以申请。该申请是回溯年度评估(YA),本年度或下一个年度。
收入汇入或将会汇入新加坡。
不适用于:
在新加坡存有其他关联公司(税务居民或商业活动);或
获得新加坡关联公司的支援或行政服务;或
在新加坡有至少1名董事担任行政职位,并且不是提名董事;或
在新加坡至少拥有1名要员(如首席执行员、首席财务员,首席运营员)。
提名公司(Nominee company),不属于协定国的所得收入的实益拥有人。代名公司是为代表股份受益所有人持股而成立的公司。
外资企业*,投资控股公司,收入来源纯粹是被动收入,或仅从外国获得收入。但是,如果这样的公司可以提供在新加坡设立办事处的理由,并提供证据证明其“控制和管理”是在新加坡进行,则可以获得居住者证明。税务局会特别考虑以下因素:a)董事会会议在新加坡举行,即便该公司是投资控股公司,所做决议只是日常事务。
不是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或非新加坡注册公司的新加坡分行,其“控制与管理”基本上归属于海外母公司。但是,如果税务局确信该公司的“控制和管理”确实在新加坡行使,并且有理由说明公司为何不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也是可发出居住者证明。
税务局保留要求公司提供更多资料的权力。
请发送电邮给我们以获以下资料
公司名称
确认公司不是纯粹只有被动收入来源的投资控股公司
公司确认不是提名公司。
公司是否只收取外国来源的收入
确认公司没有处于休眠状态
协议国名称(请注意,只有在与新加坡签订条约的情况下,COR才会获得批准;点击以查看完整资料 条约清单)
收入的性质:{顾问费、股息、运输费、利息、管理费、其他,专家费用、服务费、技术费}(请选择上述其中一项)
收入数额(如果无法确定汇入新加坡的收入数额,请提供预计收入数目)。
支付收入者的姓名(外国公司/人名)
汇款收入的日期
需要证明书的年份(本年度或去年)
收入是否已汇到新加坡?如果是,请提供汇款日期;如果没有,请提供预期的汇款日期。
请确认公司全年的“控制和管理”已经/将在新加坡进行。
请确认此申请是为了根据“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而要求享受利益。
请确认该公司是该笔收入的受益者。
发票与付款
准备申请表,并发送于您批准。请签名,扫描后传回让我们处理。
将申请提交给新加坡税务局
在7至14天内收到居住者证明(COR)。
请注意,您不需要在同一国家/地区申请另一张居住者证明以作为类似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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