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英新加坡大学生干下百起偷拍事件 网民:一年监禁太轻了
被告蔡义晋三年内偷拍至少11名女性朋友冲凉和如厕。(海峡时报)
作者 王震宇
周三(22日)又有一起大学生涉嫌偷拍,在本地法庭被判坐牢和罚款的新闻在网上掀起热议。
新加坡民众对这类大学生偷拍事件并不陌生。本地近几年曾出现过好几起高调的偷拍案件,其中闹得最沸沸扬扬的,当属2019年的国大生偷拍事件。
当时,从国大最初的回应和立场、到其他学府尔后表示将检讨法律程序,皆反映出这群国家精英、未来栋梁们一旦触法,就会格外引起关注。
尤其是当肇事者学历高或就读于某所知名大学时,更容易激发民众产生那种“读那么多书还明知故犯”的道德谴责。
先来梳理日前这起被主控官形容为“至今最有预谋的偷拍案之一”的案情:
警方突击被告的住家时,从他的电子器材中搜出18段视频及124张女子裙底照片。(新报)
现年24岁的被告蔡义晋(译音)在2015年(当时还是初院学生)至2018年的三年内,偷拍至少11名女性朋友冲凉和如厕,另有一名受害者身份不明。
警方在2016年初接获报案,并于2019年锁定被告身份。 同年7月,警方突击他的住家时搜出18段视频及124张女子裙底照片。其中两段视频已在网上流传,浏览量高达数十万次,而且有14段视频,更是在他的住家内拍摄的。
被告在录口供时承认偷拍,并估计自己视频总数达“三位数”。
被告在2019年被控。当时他是英国一所顶尖大学的留学生。控辩双方曾一度在庭上争辩是否该让被告返回英国念书。
最终,他在2020年被禁离境前往英国。
被告有时邀受害人到他的住家,再进行偷拍,种种行为被主控官形容为“至今最有预谋的偷拍案之一”。(新报)
被告去年7月承认八项侮辱女性尊严及触犯影片法令的罪名,被判入狱一年及罚款2500元。
争议:身为惯犯,一年刑罚太轻了
有网民直言,被告自称偷拍了多达三位数的视频,干案累累、劣迹斑斑,竟然才被判坐牢一年,刑罚太轻了,想想他的行为对那些受害女性造成了多大影响。
针对每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被告可被判入狱最多一年、罚款,或两者兼施;针对触犯影片法令的罪名,他可被判入狱最多六个月,罚款最高两万元,或两者监施。
也有网民同意说,这起案件的刑罚太轻了!应该用这名嫌犯作为反面教材来教育公众:拥有“美好前途”的人,一旦犯法也不会被轻易放过。
争议:律师求情称被告拥有大好前途
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在案件审理期间没找医生治疗偷窥癖,认为他的认罪只是为了争取较轻刑罚,而不是真心悔改。
被告律师则将36份收据呈堂,表示被告每个月都有接受相关治疗,并在庭上求情说:
“他(被告)有一片大好前途。他有继续深造的倾向及兴趣。当他年纪渐长,他或许还是能对社会做出贡献。”
辩方的此番发言,却触动了部分网民的“敏感神经”。
有网民认为,这些声称被告有着光明大好前途的辩词,简直是一派胡言,应统统被推翻。只要犯了法,嫌犯就必须在社会及个人层面上付出代价。
也有网民直言,辩方一而再地使用“前途一片光明”的口吻为被告求情,着实令人厌烦。
他说,除非是获得奖学金,否则有多少家长有能力把孩子送往国外念书?因此他认为,被告在哪里就读或念什么科系,不应被列入判刑考量。
去年3月,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国会发表部长声明时曾指出,高学历及在未来人生中具有良好发展的潜力,不意味着性罪犯就能从轻发落。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通讯及新闻部提供)
“不管有没有征得同意触碰女性、上载女性私密照、偷拍女性冲凉,都要面对严重的法律后果。你不能对法官说,你有光明的前程,以这些说辞求情。你首先必须承担后果,先服刑再谈远大前程。”
争议:被告反对身份曝光,被受害者“协力反击”
这起案件也出现一个比较特殊且罕见之处。
一般上,在这类案件中,法庭会发出禁令,谕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或受害者的名字,或可能泄露他们身份的线索,主要是为了保护受害者。
然而,此案的11名受害者都一致同意解除被告身份的禁令。
11名受害者都一致同意解除被告身份的禁令。(新报)
她们在陈述书中说,被告背弃她们的信任,对她们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及阴影,如害怕使用公共厕所、难以相信其他男性等。
被告对此不满,通过律师向高庭提出刑事动议,反对解除禁令,但最终被大法官梅达顺驳回。他的身份才公诸于世。
梅达顺大法官也补充说:
“禁令并非为了保护被告而设。”(A gag order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benefit of accused persons) 这些女性受害者合力“推翻”禁令的做法受到了部分网民的赞赏:
从这起案件中可看出,不仅“被告学历重要与否”仍是持续发酵的话题,本地社会对女性权益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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