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01日 星期五

内衣裤只能晒房内 电脑充电另外加钱 狮城奇葩房东租约引热议

房东列出14项条约要求租客签名并遵守,遭网民吐槽一些规定过于严苛。(取自8视界新闻网)

“Laptop充电要另外加10新元”、“房间和厕所打扫前后要拍照片”、“内衣内裤晒在房间内,不要散播晦气”……

网民在社交媒体分享新加坡一名房东向租客列出的14项租屋条约,当中一些规定引起网民热议,许多网民吐槽内容过于严苛。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有关脸书流传的照片,一名裕廊西组屋单位的房东以每个月750元(新币,下同)的价格出租房间,并列出14项规定要求租客签名并遵守。

每周须打扫事后得发照片

该些条约规定包括:每晚10点半将锁门,租客须在10点回来;早上8点前至下午5点,租客须出门,周末公共假期除外;租客不可以在房间工作,不能影响小孩读书和其他人安宁;租客不可以在房间里吃东西和储存甜食;每周打扫一次房间和厕所,事前事后须分别通过WhatsApp发照片;洗澡后须擦干地板;厕所和客厅区域的地板不能有头发和“肮脏”。

内衣裤须晒房间以免“晦气”

每周只能使用一次洗衣机,内衣裤须晒在房间,以免“散播晦气”;不允许访客登门;不能在房间内吸烟;可以烧水和煮面,使用后擦干洗手盆;节约水电,不能开冷气;搬走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押金当作最后一个月租金;给手机充电免费,但给笔记本电脑充电,每个充电器须支付10元。

网民纷纷对这些规定表示不满,最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限制出入时间及笔记本电脑充电须额外付钱。一些人说他们会毫不犹豫尽快搬走,也有人建议发贴者透露具体地址以免他人遭遇这名“奇葩房东”。不过也有网民指出,显示地址可能会侵犯房东的个人隐私。

租客:晚上10时后回家被锁门外

这名租客在一个脸书私人群组贴文表示,他是在入住的两个月后接到这份最新的租屋条约,原因是70多岁的女房东认为他的笔记本电脑耗电过多。

“有时,我晚上下班后在房间里看港剧……根据这份租约,我必须每个月额外支付10元来给笔记本电脑充电。我不怎么用电,因为我几乎不烧水或使用熨斗。”

他也指出,自己通常在下班后的8时或9时左右回到家,有两次不得不加班才晚于10时到家,因此被锁在外面。

“她(指房东)的儿子和儿媳把新的租约递给我,并承认他们知道笔记本电脑不会消耗那么多电,但不得不听母亲的话。你的房东也会因为使用笔记本充电器而向你索取额外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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