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4日 星期日

非法逗留女子逃追捕坠楼亡 男租户窝藏罪成坐牢八个月

中国籍女子非法逗留狮城七年,被执法人员包围时爬出组屋窗外坠下亡,窝藏女子的男租户被判坐牢八个月。

被告张国强(47岁)面对一项窝藏逾期逗留者的罪名,他原本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成,昨天(5月27日)被判刑。

死亡的女子是41岁的龚秀贤。zaobao.sg早前报道,龚秀贤在2013年12月获得30天效期的探访证入境我国,但她过后预期停留在本地,以在家中当私人按摩师和在巴刹摊位卖衣物为生。

2020年11月2日清晨6时许,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接获通报后,到友诺士弯第24座组屋展开突击行动。龚秀贤爬出四楼单位的窗外逃避追捕,但失足坠下身亡。验尸庭去年针对龚秀贤的死因发表研讯结论时,验尸官表示这是一场不幸的意外。

移民局今天发文告书,龚秀贤与张国强是朋友。张国强自己也是租客,他租下金敦大厦(Kembangan Plaza)和友诺士弯的单位后,再签租房合约,允许龚秀贤入住并管理这两个单位。

龚秀贤从2019年7月起住在金敦大厦的单位,同年10月搬入友诺士弯的单位,事发时已入住超过一年。

被告声称,他以为龚秀贤持有有效的眷属准证(Dependant's Pass),因此没有证实她是否合法在本地逗留。由于被告没有履行义务,未确保龚秀贤的移民准证有效就让她住进单位,触犯了移民法令。

移民局提醒公众,出租单位前必须进行三步骤检查,确保外籍租客在本地合法逗留:查看租客的移民或工作准证原件、确保准证显示的个人资料与护照的资料相符,以及到人力部或移民局官方网站,查证准证是否有效。

若只完成其中一个步骤,或在知情的情况下窝藏非法逗留者,罪成可面临六个月至两年监禁,及罚款最高6000元。完成两个步骤者也属于疏忽犯案,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6000元,或坐牢12个月,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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