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和海外被定罪者将失去议员资格
国会三读通过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本地和海外被定罪以及罚款至少1万元者,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我国宪法原本规定,在新加坡或马来西亚被定罪和罚款至少2000元的人,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主管公共服务的教育部长陈振声表示,我国独立以来,相关宪法没有修改过。
他说,随着越来越多新加坡人在其他国家生活、旅游和开展业务,如果在其他国家被定罪,应该包括在取消资格的标准中,这有助于决定这个人是否应该担任政治职务。
选举局的文告指出,修正案也适用于总统顾问理事会和少数种族权利总统理事会的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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