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警车打瞌睡撞伤两女 女警监三个月吊照五年
女警雨中开车打瞌睡,在南洋理工大学巡逻时撞倒两名女大学生,导致她们重伤骨折。
肇事女警曹长诺丽玛瓦蒂(Norimawati Binti Abdullah,31岁),事后承认一项驾驶时未顾及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她在昨早(4月27日)被判坐牢三个月,驾驶执照吊销五年。
这起车祸发生在去年1月1日傍晚6时20分许,地点是南洋理工大学校园内。受伤的两名女大学生分别是唐楚乔(24岁)及田婷(25岁)。
被告在南洋邻里警局工作八年,在本地也有大约九年的驾驶经验。
根据案情,案发时下着细雨,被告开着警车,与另外两名警员在校园里执行巡逻任务。警车来到斑马线前的时候,两名伤者刚好撑伞过马路,被告却在这时打瞌睡,完全没注意到前方的路况,也未及时减速。
在警车里的其他警员见状,急忙大喊,她才惊醒猛踩刹车器,可是为时已晚。两名女大学生当场被撞,其中唐楚乔更落在挡风镜上,跟着被震落在两三米外的马路上。
被告事发时佩戴的随身摄像器捕捉了案发过程。根据庭上播出的摄像器画面,车祸发生后,被告与同事立刻下车给予援助,被告通知了上司,也电召救护车。
两女大学生受重伤需动手术
两名女大学生在这起事故中受了重伤,入院后都得动手术。唐楚乔靠近右肩膀的肱骨以及骨盆环骨折,拿了24天病假;田婷则骨盆骨折,脸部多处擦伤,休养了62天。
被告事发前睡不好
调查显示,被告事发前一晚仅睡五六个小时,而且睡不好,出事前觉得昏昏欲睡。
控方表示,车祸发生时正在下雨,路面湿滑,被告理应更小心驾驶,但她却没有这么做。有鉴于受害者伤得不轻,控方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刑期介于三至五个月之间。
被告通过代表律师向受害者和警方道歉,并表示会为事故承担责任。律师指出,被告的驾驶记录向来良好,这是她首次触法,她也是一名杰出警员,曾获颁警察部队各种奖项。律师恳请法官从轻发落,判她四至六周监禁即可。(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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