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6日 星期六

华男专骗“网红梦”妹妹 34少女传裸照 最小11岁

谎称能帮助圆“网红梦”,不仅有酬劳还有免费衣服穿,男子假扮“女经纪”骗34名少女传上百张性感及裸露照片给他,年纪最小的受害者只有11岁。

《新明日报》报导,陈俊杰(译音,25岁)遭逮捕后被控37项性剥削未成年少女及欺骗罪名。他今早承认其中11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7年10月开始,通过社交平台Instagram找寻“目标”,专挑漂亮的少女下手,最小只有11岁。

他成立了名叫“Audrey”的账号后,向这些漂亮的少女发电邮,骗说自己是一名著名模特儿公司的“女经纪”,能够帮助她们成为网红。

被告还在电邮中说,当网红每天能赚高达50元(约150令吉),只要穿他寄来的衣服拍几张照片发过来就能应征,而且衣服都送给她们。

每当有女生上钩,他就向对方施压,说公司在进行“海选”,40多名应征者中只有10个人能够成为网红。他告诉女生,说若要展现她们的“自信”或“潜质”,就应发送性感照及裸照给他。

若女生不肯传裸照,他要不死缠烂打,要不就编造各种谎言骗女生就范。有一次,他甚至以真实身份谎称自己是“女经纪”的老公,说女生不发裸照,“怀孕”的“女经纪”就会失业,原本不想发裸照的女生最终心软答应。

华男专骗“网红梦”妹妹  34少女传裸照 最小11岁

被告陈俊杰。(海峡时报)

在被告的威逼利诱下,一共34名少女为了圆“网红梦”,传给被告上百张的性感照及裸照。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他已真心悔过,如今只想尽快把这段“黑暗史”放下,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指出,受害者的数目令人震惊,而且被告明显是在一番精心策划后犯案,刑罚必须足够高,以儆效尤,判他坐牢3年半。

据了解,被告犯案半年多因没人报警逃法网,直到他企图逼最后一名受害者上床,对方报警后他才终于落网。

被告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之间犯案,虽然许多受害者都知道自己被骗,但都没有报警,甚至不知道“女经纪”是一名男生。

但是,他在2018年5月对最后一名年仅13岁的受害女生下手时,以“女经纪”的身份要求女生与“男助手”见面。这名“助手”同样是被告假扮,“女经纪”要女生让“员工”按摩胸部,然后和他上床。

女生不肯,被告因此威胁要将她的裸照上传至网络。她最后在母亲陪同下报了案,警方不久后就追查出他的身份,并将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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