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日 星期一

凌晨偷窃惊醒老翁 男子“钓”手机变抢金链

从“要钱”到“偷手机”,最后干脆直接伸手抢金链,阿叔难逃法网。

这名劫匪是65岁的莫哈默萨雷,共面对三项控状,一项掠夺金链、一项偷窃以及一项抵触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的罪行。他昨早(3月29日)承认掠夺金链的罪行,被判坐牢17个月。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去年5月6日凌晨约4时35分,法兰西路(French Road)第8座组屋发生抢劫案,一名80岁老翁和被告拉扯间摔倒,头部有撕裂的伤势而送院,对方则抢走金链后逃离。

调查揭露,被告和受害老翁早前因买卖私烟结识。案发当天凌晨2时30分,被告称“要钱买烟买食物”,决定去老翁家“要钱”。抵达后,他见老翁铁门上锁,但大门开着,屋内桌上有台手机,便萌生偷窃的念头。

他“就地取材”,从邻居单位找来长棍及雨伞,用绳子绑在一起后,试图“钓”取屋内手机。

过程中,手机落地,惊醒老翁。老翁抓住长棍,质问被告。被告见老翁脖子上戴着金链,竟伸手去抢,结果用力一扯,金链断裂,坠子落地,老翁脖子受伤,被告则拿了金链就跑。

他隔天早上当了金链,拿了1850元。他将1000元存入银行,132元花在个人开销,其余的现金则带在身上。

穿全身黑避侦查

为了掩饰身份,被告穿着黑色夹克、黑色长裤、帽子,避开侦查。不过,警方仍通过电眼画面查出被告身份,并在同天上午11时20分,于芽笼10巷的一家廉价酒店里将他逮捕。

警方最终成功查获1718元的现金、从当铺找回断掉的金链以及疑似被告偷走的一台手机。

主控官指被告预谋干案,虽然谋划的是偷窃,但最终抢走金链。

此外,被告也前科累累,最后一次因偷窃被定罪是在2018年。因此,主控官促请法官判他坐牢至少18个月。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被告已经不年轻,也感到懊悔,恳求法官考虑判他坐牢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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