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撞倒妇女逃走 青年落网被控
20岁青年骑个人代步工具,撞倒妇女逃走,两天后落网,昨早被控。
这起事故发生在本月23日下午12时55分,地点是文礼道第186座组屋附近的有盖走道。
根据控状,被告王宽昀(20岁)骑行个人代步工具时,因疏忽撞上了一名40多岁的妇女佘涵仪,导致对方严重受伤。
被告今早通过视像系统面控,他面对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控状。
控状内容指出,妇女被撞后头颅骨折。
身穿黑色上衣及球裤的被告神色疲乏,庭内也没有家属出庭聆讯。
根据警方昨日发出的文告,警方接获一起个人代步工具和路人相撞的案件,妇女事后送院,被告逃之夭夭。警方透过电眼画面及实地调查,裕廊警署的警员锁定被告身份,于昨日逮捕,也扣押了涉案的个人代步工具。(人名译音)
被告在有盖走道骑行,撞倒40多岁的妇女。
有居民听到巨响,也有人听闻妇女从后被撞上。
记者昨早走访事发地点,居住在二楼的思蒂(49岁,家庭主妇)透露,有盖走道在她家对面,当天听闻巨响,但她忙于工作无法前去查看。
另一名居民高先生(68岁,退休)则说,被撞妇女头颅骨折目前仍在加护病房。
控方指出,案件还在调查阶段,需等妇女医疗报告出炉,而目前妇女仍在加护病房,要求展期三周,获得法官批准。
另外控方也指出,被告能以1万元(约3万令吉)保释在外,但担保人必须是父母。被告指出,他遭逮捕一事,父母已知情,也有意为他担保。
案件将在4月14日过堂,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对最长两年监禁,罚款5000元抑或是两者兼施。
警方表示,将不遗余力追踪这些恣意妄为的犯罪行为,采取严厉行动,并依法处置。
居民指常有个人代步工具在走道穿行,甚至还有机车。
林女士(81岁,退休人士)说,她也曾险些遭撞倒,所幸当时扶著柱子,才没摔下。
“不止个人代步工具,有时还有机车,像我这样的老人,反应没有那么快,无法避开他们。”
另一居民洪先生(66岁,司机)称这一带有不少餐馆和小贩中心,不少送餐员骑行速度极快,好像走道就是他们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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