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更新Covid 19期间到港船舶加油要求
近日,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更新了对在Covid-19期间抵港船只的要求。
该通告取代了第40 2021号港口海事通告,并从2022年3月15日起生效。
“船东、代理人和船长必须确保所有操作(例如货物操作、加油、船舶补给和储存以及其他海上服务)都以非接触式或非接触式隔离协议进行。”通知称。
对于加油作业,通知指出,除了有MPA执照的港口引航员、经授权的政府官员和经MPA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登船。加油驳船船员不得登上来访船舶,也不得来访船舶的船员登上加油驳船
“通信和/或发送的文件,如油料交货单,应通过电话简讯或电子邮件传送。”
此外,该通知指出,来访船舶的船员要在船舶多头导管处连接软管,而供油检验员不得登上供油驳船。
资料来源:海运圈聚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