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汉大闹警署 男子被砍伤手臂 逃超市求救
狂汉前日大闹金文泰警署案;事发时,有路过的公众拍下这一幕,传至网络后瞬间引发热议以及被疯传。
记者前天走访涉案组屋,打听到41岁伤者是在楼下超市附近被袭击,地上留下滴滴血迹,一直延伸至附近的家庭诊所,但事发时多家店都已打烊,许多店家事后才听闻该消息。
记者前晚再次走访,有知情者表示,伤者事后慌张地进入超市向柜台职员求救,说:“救我!救我!”
知情者指,伤者曾进来求救。
据警方文告,伤者右手臂和手腕受伤,他过后在清醒的情况下送院。据本报探悉,伤者相信是在抵抗攻击时受伤,手腕的伤口流血不止。
据观察,超市连接着组屋和多层停车场,地上仍有干了的血迹。
可判坐牢七年49岁男子苏兆伟(译音)周五下午,在医院被控持刀伤人罪和恐吓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月17日晚上8时40分,在金文泰1道第420A座组屋附近的人行道上,持刀划伤41岁男子。接着在15分钟后出现在金文泰邻里警局外,持刀冲向一名20岁男子。
被告将还押在樟宜医疗中心接受精神评估,案展3月11日过堂。
警方将狂汉制伏。(档案照)
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长七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者兼施。
至于恐吓罪若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恐吓内容涉及杀害或重伤受害者,或者对建筑物纵火,触犯者可面对至少7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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